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 新增长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
新增长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1月25日
(本文有删减)
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
为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聚焦重点领域、潜力领域,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激发重点领域发展活力
(一)交通服务。制定出台促进铁路与旅游融合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加快车站、列车旅游化改造,开发特色化旅游专线,打造多样化旅游专列产品,推出一批银发旅游等主题列车,提升铁路旅游服务和运行保障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邮轮消费创新,提升邮轮服务水平,打造融合消费场景,开发沉浸式、多元化邮轮消费产品。促进夜游船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夜游船提质升级与创新发展。促进游艇消费高质量发展,修订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保障游艇业健康发展,加强公共码头和泊位等游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保障。依托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打造游艇展示交易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新推出一批游艇消费场景。优化休闲渔业船舶管理。
(二)家政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探索智慧化场景、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地方发布家政服务规范协议。对家政领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行动,提升家政服务职业化水平。推动中介制家政企业向员工制转型,培育一批家政行业龙头企业。
(三)网络视听服务。研究支持民营资本依法依规开展网络视听服务。健全支持政策体系,促进超高清视频、微短剧等网络视听服务市场有序竞争、创新发展,强化网络视听生态治理,丰富优质内容供给。支持超高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制播能力提升、网络升级改造及终端更新升级,推进超高清端到端全链条贯通。
(四)旅居服务。培育一批旅居目的地城市(区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挥相关财政资金、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完善旅居目的地基础设施,推动存量设施提升改造。依法盘活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鼓励地方结合消化存量房地产等政策落实,支持旅居项目用地和服务设施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特色旅居细分市场,培育高品质旅居目的地和公共区域品牌。加强旅居区域协调合作和跨区域公共服务互通共享,支持旅居目的地结合市场需求适度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五)汽车后市场服务。推动汽车流通消费领域全链条创新发展,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试点,支持在汽车后市场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加快清理限制性措施,探索开展汽车改装分级分类管理,健全传统经典车认定体系,加强房车露营基地建设,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加强国际合作,发展汽车文化,支持汽车博物馆建设运营,鼓励举办相关赛事及活动,打造汽车与旅游、文化、体育等跨界融合创新项目。推动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高租赁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自驾游发展,改善自驾游交通运输条件,为自驾游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六)入境消费。做好单方面免签国家试行期限延长相关工作,研究稳妥扩大单方面免签、过境免签、区域性免签政策适用范围。加强入境政策和入境旅游海外宣传,加快入境签证全流程在线办理全球覆盖,提升境外人员出入境和入境居住便利度。加强入境消费场景建设,创新中国消费名品场景化体验,培育高质量国际赛事、演出、医疗、教育、旅居、康养品牌。打造“购在中国”品牌,推进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培育国际消费集聚区、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优化涉外支付服务,增加离境退税商店,提升公共场所多语种标识覆盖率和国际化服务水平。
二、培育潜力领域发展动能
(七)演出服务。优化演出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安全容量限制,持续推进跨地区巡演。探索将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演出团体、专业剧场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规范票务市场,完善票务发行、退票制度,加大对票务平台及转售平台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代抢、倒卖等行为的打击和惩戒。
(八)体育赛事服务。优化改进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分级分类合理核定赛场安全容量,用于划设治安缓冲区的容量原则上不超过赛场可用座位数的10%。增加优质赛事供给,鼓励引进一批国外优秀体育赛事,支持地方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打造一批知名精品赛事、职业联赛、体育竞赛表演、青少年体育赛事、老年体育赛事、乡村文体赛事品牌,推动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加快重点赛事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推动赛事消费发展。结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等,支持冰雪服务相关消费载体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创新打造多元化冰雪消费场景。
(九)情绪式、体验式服务。创新监管方式,对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逐步完善相关监管要求。支持将具备条件的情绪式、体验式服务相关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依托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等平台载体,支持建设若干消费带动作用强的情绪式、体验式服务消费新场景。加强对相关不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戒,营造有利于新业态发展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支持保障
(十)健全标准体系。优化服务业标准化布局,培育服务业标准化品牌。聚焦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加快制定一批先进适用标准,促进服务消费相关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信用建设。健全养老、家政、旅游等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合规经营。
(十二)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发展服务消费、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领域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家政等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与商家合作开发适合服务消费特点的产品和服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设计,创新支持举措,优化服务消费环境,根据需要制定出台具体服务消费领域支持政策。商务部要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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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的通知
税总纳服发〔2026〕17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有关部署,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全国工商联,决定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组织开展2026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春雨润苗”行动),以“护航小微 合规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推进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持续开展系列活动,聚焦4个方面重点推出15项服务举措。
一、聚焦重点环节,协同发力助企纾困
(一)加深常态沟通联系。各相关部门深化拓展专项行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借助政务服务平台、“税企面对面”、中小企业圆桌会等渠道,全方位收集小微经营主体意见建议,切实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税务部门牵头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常态化部门联系机制,开展联学共建推进党业融合互促,定期联络会商推动工作衔接、效能叠加,持续联动问效确保任务落实。
(二)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相关部门聚焦小微经营主体实际需求,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科技创新等重点事项、群体和领域,依法依规推动部门间需求对接、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深化数据资源多元利用,在政务高效服务、合规提示提醒、信用增值应用等方面,推动打造一批创新应用场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服务小微经营主体数字化水平。
(三)加快诉求联动响应。各相关部门依托税务部门小微经营主体直联机制、工商联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建议诉求办理工作机制等,进一步明晰小微经营主体跨部门诉求接收、转办、办理、回复等流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诉求办理,提高联动响应质效;加强跨部门诉求协同分析,开展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系列专题研究,提出政策制度优化建议,推动诉求解决成果多部门共享、各层级共用,实现联合解决一件事向共同办好一类事升级。
二、聚焦重点事项,拓展服务优化体验
(四)强化多维度宣传辅导。各级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聚焦合规发展,针对政策适用、申报操作等事项,统筹整合涉及小微经营主体的惠企政策与服务举措,梳理编制合规指引,通过内容互鉴、渠道互用等方式,开展精准辅导和提示提醒,引导小微经营主体加强合规建设,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及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化服务资源作用,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帮助小微经营主体准确适用政策;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常态化进行重点企业清单等数据交换,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账单主动推送、自助查询等服务,切实增强小微经营主体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
(五)提升多场景办事效率。各级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聚焦小微经营主体涉税涉费需求,强化部门协同、推动集成办理,因地制宜推进“灵活就业参保”“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等新一批重要事项落实落细,同时持续优化“个人创业”“企业融资服务”等已推出的重点事项服务,进一步优流程、压时限、简资料,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拓展政务服务平台、征纳互动服务等运用,推进“企业开办”“跨区迁移”“企业注销”等事项的高效集约办理。各地税务部门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升级“一厅联办”服务模式,提升参保缴费等业务办理效率。
(六)推进多要素信用增值。各相关部门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开发利用,提高小微经营主体融资便利水平。各级税务部门联合金融监管部门、银行机构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充分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经验交流、风险评估、宣传推广等合作联动,不断扩大“银税互动”服务企业的效果。各地税务部门积极参与当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发挥协同效应,共同推进信息共享、名单筛选、需求对接、联合会诊等工作,合力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效;深化落实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要求,主动提示提醒状态变化、评价结果、失信风险、修复途径,探索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做好信用修复辅导,帮助其防范失信风险,营造诚信纳税缴费促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开展多元化专项服务。各级税务部门联合工信等部门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加强与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深化运用征纳互动服务解决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科技型小微经营主体的线上业务办理问题;依托各级工商联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优势,深入开展“进企业、解难题、送政策、促发展”活动,优化服务举措。各级税务部门积极参与“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根据个体工商户不同发展阶段和个性化税费需求提供精细化服务,强化合规辅导,助力健康发展。各级税务部门要以税收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小微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诚信纳税和创新服务举措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税收法治公平环境。
三、聚焦重点人群,分类施策激发活力
(八)助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在新办小微经营主体完成登记后,自动向税务部门推送新办开业服务信息,助力高效便捷开业。各地税务部门联合人社、医保、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等部门与社区、高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组建专项服务队,利用返工季、毕业季、退伍季等时机,在人才招聘会、校园就业宣讲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等环节,为登记失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提供创业就业政策宣讲、参保缴费、涉税办理、诉求响应等暖心服务,有力促进创业就业;针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等事项,进一步提升税费业务办理便捷度,帮助相关主体准确适用政策,更好保障创业就业。
(九)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提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个转企”培育帮扶力度,强化分型分类梯度培育,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转企意愿,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个转企”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进服务。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转型后企业纳入就业政策支持范围,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倾斜力度,帮助解决用工需求。各地税务部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优化“个转企”过渡期服务,强化转型后企业财务人员培训辅导,帮助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信息共享合作,共同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机构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
(十)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各级税务部门严格落实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加强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管理,引导在平台上注册经营的小微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申报和享受税费优惠、如实报送涉税信息,同时严禁平台以转嫁涉税义务、额外收取费用等形式损害小微经营主体权益,助推小微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各地税务部门会同人社、医保等部门,主动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参保登记、税费申报和缴纳等实务操作指引。各地人社、医保部门会同税务部门适配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特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要求支持线上缴费。
(十一)引导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执业。各地税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强化执业规范引导,推动机构信息跨部门共享,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地税务部门加大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税务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的公示力度,邀请高信用积分的优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开展税费服务志愿活动,提升其社会认可度;会同工商联等部门引导小微经营主体依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情况及信用码,选择合规优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曝光影响小微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涉税中介违法典型案例。
四、聚焦重点领域,赋能升级推动发展
(十二)支持科技创新。各地工信、科技、税务等部门为科技型小微经营主体提供创新政策扶持,优化信息核验流程,深化信息共享,及时更新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将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对象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政策辅导与快捷办理;依托“创新积分制”企业名单,对名单内企业加强税费政策辅导和业务快捷办理,对积分领先企业重点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专项辅导,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各地科技、工信部门会同税务、财政、工商联等部门,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对接,促进科研成果与企业转型需求的精准匹配,通过编发典型案例、开展专项辅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准确适用支持科技创新系列优惠政策,加速成果转化落地。各地税务部门会同工信、科技等部门落实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等税费政策,支持企业引育创新人才,全面激发各类科技型小微经营主体创新活力。
(十三)护航跨境经营。各级税务部门聚焦小微经营主体跨境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高频问题,从政策适用、风险提醒、信用修复等方面做好合规引导,帮助防范跨境税费风险;以“税路通”服务品牌纳入国家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为契机,深化与海关、商务、发改、外汇等部门的协同服务,完善跨境税收服务产品体系,精准落实跨境电商等税收政策,助力小微经营主体更好“走出去”。各地发改部门会同税务等部门深化提升民营经济国际竞争力工作,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指导、金融支持和风险防控等服务,支持典型地方发挥特色出海平台作用;办好民营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培训班、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赋能培训班及现场会,引导民营企业稳妥有序拓展海外市场。
(十四)服务乡村振兴。各地税务部门聚焦村级组织、农业经营主体所需所盼,以集中宣讲、入户问需、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帮助了解掌握税费优惠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乡村税费服务站,通过党群合作、税村联动等协同共治服务措施,提升涉农企业及群众办税缴费的便利度。各地税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落实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等方面的惠农政策;向从事农村电商、特色种养、乡村文旅等涉农小微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匹配、专项辅导、申报享受等环节的一体化服务。
(十五)促进绿色发展。各地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绿色税制对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激励引导作用,落实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会同水利等部门落实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机制要求,在信息共享、常态复核、监管互用等方面加强日常协作;会同工信等部门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绿色工厂,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选取高耗能、高碳排放产业的代表性小微经营主体,开展调研分析,推出支持转型升级的定制化服务;会同财政、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等政策的落实,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从节水、减排、利废等方面助力小微经营主体绿色低碳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促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担当作为、强化协同、真抓实干;切实落实好各项行动工作机制,部委层面联学共建、联络会商、联动问效至少每年各开展一次,省级及以下各级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开展频次;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联动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宣传推介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全面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措施走深走实,促进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全国工商联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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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9单位关于印发《2026“乐购新春”春节特别活动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等9单位关于印发《2026“乐购新春”春节特别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中央广电总台、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门,网信、商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繁荣节日市场,激发消费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26“乐购新春”春节特别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区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强节日市场监测,综合利用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多维度分析评价活动成效,全方位反映春节消费市场情况;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商务部
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中国民航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2026“乐购新春”春节特别活动方案
2026年春节将迎来9天假期,为繁荣节日市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激发假期消费活力,打造全域联动、全民乐享的春节消费盛宴,结合农历马年文化内涵与春节消费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打造“购在中国”品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民参与,紧扣年俗文化、家庭团圆、购物出行等核心需求,聚焦首发经济、数字消费、绿色消费、智能消费、健康消费、入境消费等领域,通过商旅文体健融合、线上线下联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春节促消费活动,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多元化消费场景,激发实体商业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活动时间
2026年2月15—23日(春节9天假期)
三、活动标识
设计活动统一标识(附后)。各部门、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参与活动的商协会、金融机构、经营主体主办的活动,宣传物料统一使用活动标识。相关单位和经营主体推出的各种红包、积分、代金券、福利券等,统一冠活动名称,标注活动标识。
四、活动内容
(一)好吃·马上尝鲜品年味。结合开展中华美食荟、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组织餐饮名店、老字号餐饮企业、地方特色小吃等,推出年夜饭套餐、新春团圆宴,推出美食增值服务,如现场表演、免费小吃、幸运抽奖等。鼓励各地发布美食地图,结合本地实际在步行街、公园、社区等设置年味美食市集,举办美食大赛、厨艺比拼、晒晒我家的团圆饭等活动,结合各类美食活动推广节日热销商品,吸引更多群众一起“寻味中国年”。
(二)好住·龙马安居享团圆。联动家居卖场、家电品牌、家装企业,推出“新春焕新家”惠民促销。组织连锁酒店、精品民宿、度假村等,开展“新春好好住”主题活动,推出连住优惠、家庭套房礼包、新春迎客礼、错峰住宿券等优惠措施。
(三)好行·马踏春风步锦程。民航、铁路部门增加运力,优化空铁联运产品。鼓励航空公司开展机票抽奖、提供春节特供飞机餐,联合机场丰富航文旅产品供给,优化特殊需求旅客服务。铁路部门提升节日运输供给能力,加大非紧张时段和运输方向车票优惠力度,扩大“静音车厢”实施范围,推行行李取送、雪具随行等便利措施。鼓励各地指导加油站设置“新春补给站”,提供热水、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
(四)好游·一马纵览好山河。开展全国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活动,结合冬季和春节特点,推出应季应景的特色文旅活动及消费惠民措施。支持各地举办庙会、灯会、非遗展演、文博展览、冰雪嘉年华等活动。开展“跟着电影去旅游”“跟着电影赏非遗”“跟着非遗去旅行”活动。铁路部门组织开行特色旅游专列。支持文旅领域经营主体推出优惠早鸟票等,引导消费者错峰出游。
(五)好购·马不停蹄送好礼。组织百街千圈、千集万店开展“好礼享不停”活动,指导重点商圈(步行街)、品牌门店、离境退税商店等线下实体备足优质货源,联动开展惠民促销。鼓励商场、步行街、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社区公园等开辟市集专区,举办年货展销。开展非遗年货购物月、网上年货节、外贸优品中华行,甄选国货潮品、国际精品、外贸优品,让全球好物成为中国年货。支持县域地区举办年货大集,组织土特产品进商圈、进景区、进社区。鼓励商场、超市、快递、农批农贸市场等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六)好玩·戏马游龙闹新春。鼓励各地推出春节档观影优惠,开展“跟着电影品美食”等新春福利活动。鼓励文艺院团开展精品剧目春节特别展演。倡导文艺工作者结合返乡探亲、外出旅行,在公园、社区、乡村开展公益演出、书春送福等文化惠民活动。举办全民健身大拜年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鼓励热门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博场馆在春节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扩大接待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因地制宜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五、支持措施
(一)开展有奖发票。指导有奖发票试点城市精心设计方案,在春节期间加大奖金投放力度,让消费者通过消费赢彩头、添喜气、得实惠。鼓励其他地区整合各方资源,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购物抽奖、消费补贴、消费返券等活动,吸引消费者广泛参与。
(二)加力以旧换新。鼓励各地增加春节期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数量,加大线下实体零售支持力度,动员企业春节期间持续开展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相关展销活动,引导企业打造智能终端等产品体验专区,对到店体验消费者给予更多优惠,加大政策解读和线下体验式消费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换新氛围。
(三)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重点商户合作,策划春节专属活动,推出消费红包、消费立减等优惠,扩大活动覆盖面。结合地方促消费活动,推出支付满减、积分抵现等优惠措施,鼓励使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消费红包。充分满足小额现金需求,加强手机红包技术保障。金融机构保障适量网点开门营业,满足群众金融服务需求。
(四)支持跨界融合。鼓励各地发动餐饮住宿、文旅景区、戏剧演出、艺术展览、体育赛事、交通出行等各领域商家企业,联合推出“乐购新春票根福利”,如酒店住宿获赠景区门票、餐厅用餐获赠观影抵扣、观看演出获赠打车优惠券等,串联春节典型消费场景。发挥平台企业线上引流作用,鼓励消费者“线上预定,线下体验”,促进线上线下均衡发展。
(五)便利入境消费。鼓励各地发布多语种春节民俗地图,引导国际旅客参与感受中国非遗、民俗活动。根据市场需求,在国际航线上增加运力投入,提供入境游“民航+文旅”组合产品。聚焦重点场景,持续完善银行卡、移动支付、现金服务等支付环境,便利入境游客支付。
附件
2026“乐购新春”春节特别活动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