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策服务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2026-04-22 10:13:46 浏览量:45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财办建〔2026〕14号

各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建设,进一步突出投资和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入围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明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老旧片区人居环境,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城市更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模式。

二、申报条件

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

每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申报城市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范围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城市老城区;

2.城市财力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

3.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三、遴选组织方式

中央财政支持的城市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拔确定,重点向基础工作扎实、条件俱备、积极性高的城市倾斜。

(一)省级推荐。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照申报要求,择优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城市参与评审,组织编制工作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二)书面评审。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城市申报方案进行审查。按照120%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现场答辩的城市名单。

(三)现场答辩。进入现场答辩的各城市派员参加公开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集中公示。综合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得分情况,确定入围城市。入围城市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存在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

四、补助标准和支持范围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二)资金支持方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入围城市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机制建设2个方向:

1.城市更新重点样板片区建设。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包括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综合杆箱、停车设施等改造建设。二是完整社区建设与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包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与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公共活动场地提升、居住区配套市政设施优化改造等。三是历史文化街区、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间等老旧片区(街区)更新改造及活化利用。四是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市政设施,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设消费型基础设施等。

2.城市更新机制建设。一是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近远结合、系统谋划建设项目,可形成的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储备、实施时序的方式,城市体检评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地下管线统筹、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建设、建设成效后评估机制等。二是资金安排筹措和行业发展长效机制。建立有利于统筹用好财政、金融资源的机制。财政资金方面,充分运用好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资预算等,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能。金融支持方面,探索优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以及有利于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运维机制、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统筹长效机制、以污水收集效能提升为导向的按效付费机制、完整社区建设运营机制等。三是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包括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及市政设施的相关机制,适用于改造类项目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制度,城市更新有关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等。中央资金可用于上述三类机制建立过程中的相关支出。

各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重点内容,聚焦城市老城区,集中打造城市更新的样板片区、样板项目。同时,应与现有支持政策做好统筹衔接,具体项目上不得重复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其他渠道中央资金,防止交叉重复。各城市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决策,坚决杜绝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政策规划“翻烧饼”,坚决杜绝项目烂尾闲置和“半拉子”工程。

五、日常跟踪、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入围城市的日常指导、跟踪和监督,及时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等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原则上每个城市每年不少于1期。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绩效评价办法》及中央资金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事项

(一)各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2026年5月8日前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并组织申报城市通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邮箱报送电子版(含佐证材料),或通过光盘等移动存储方式邮寄,申报材料不得包含任何涉密文件、涉密内容,电子版材料大小不超过8GB。为厉行节约,除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正式申报函外,申报城市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律报送电子版。

(二)各申报城市应按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实施期三年),减少申报工作支出。各地不得委托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其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署名或者不署名)参与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不得简单交给中介机构或技术团队“编本子、讲故事”,印制豪华材料。

(三)请各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数量和要求推荐城市、报送材料等,并对报送内容真实性负责。对不按要求报送或申报内容明显不实的城市,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经竞争性评审确定入围的城市,请将三年行动总体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绩效目标表加盖城市(师市)人民政府公章后,于公示期结束前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在后续3年的建设期内,各城市应在每年5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表并加盖城市(师市)人民政府公章。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电话:010—68554521,邮箱:shikelu@mof.gov.cn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电话:010—58933160,邮箱:chengshui@mohurd.gov.cn

附件:

1.城市更新行动(2026—2028年)工作方案编制大纲.docx

2.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绩效指标体系.docx

3.XX市实施城市更新重点样板片区实施内容汇总表.xlsx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6年4月13日

上一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2026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2026-04-22 10:14:30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2026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2026/04/16 社会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会发展课题研究,增强政策研判能力,为制定实施社会政策提供有益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投资于人的重点领域及潜力空间测算

  1.研究要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关于“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部署要求,本研究课题拟提出“十五五”时期“投资于人”的政策内涵、总体思路、原则目标、衡量指标,围绕教育、健康、技能培训等人的发展领域,生育养育、普惠养老、文旅体育等人的需求领域,以及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享有等人的保障领域,分类梳理投资于人的重点领域方向和主要着力点,测算投资潜力空间规模。

  2.成果形式:提交投资于人的重点领域及潜力空间测算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方式:010-68502862,电子邮箱:heyf@ndrc.gov.cn。

  (二)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机制研究

  1.研究要点:研究分析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潜力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梳理生活性服务业在市场准入、行业监管、要素保障、连锁化职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价、数智赋能等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的创新举措,特别是在相关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

  2.成果形式:提交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机制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方式:010-68502050,电子邮箱:caoyp@ndrc.gov.cn。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办法研究

  1.研究要点:结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研究和各地实践经验,以机会均等、结果相对均等为总体导向,从服务供给便利可及以及人群、城乡、区域均等化等维度,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的基本设计思路。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领域特点,研究提出可操作的分领域评价指标设计,拿出监测评价方案,为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评价办法提供支撑。

  2.成果形式:提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办法研究报告、指标设计建议、监测评价方案。

  3.课题联系方式:010-68502790,电子邮箱:wucj@ndrc.gov.cn。

  (四)“十五五”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研究

  1.研究要点:适应基础教育阶段学龄人口变化趋势,聚焦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盼,研究“十五五”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梳理亟需改革的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建议。

  2.成果形式:提交“十五五”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方式:010-68502469,电子邮箱:wuxuey@ndrc.gov.cn。

  (五)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研究

  1.研究要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的部署要求,积极适应我国人口发展和居民健康需求变化,综合评估分析我国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基本情况、面临的发展形势、存在主要问题和挑战,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国内改革实践,围绕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研究厘清我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创新提出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工具、实施机制,为加快完善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研究支撑。

  2.成果形式:提交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方式:010-68502033,电子邮箱:yuanzw@ndrc.gov.cn。

  (六)文化旅游领域低效项目产生原因和盘活路径研究

  1.研究要点:通过实地调研、案例剖析、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系统研究国内重点文旅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全面梳理国内低效文旅项目总体情况、典型案例、闲置原因、堵点问题、已采取的盘活措施及取得成效,研判未来文旅市场发展趋势和既有盘活政策实施效果。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推动文旅项目盘活利用的务实举措。

  2.成果形式:提交文化旅游领域低效项目产生原因和盘活路径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方式:010-68502468,电子邮箱:wangda@ndrc.gov.cn。

  (七)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成效评估体系研究

  1.研究要点:结合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发展要求,形成系统化、结构化的评估体系,对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地区在优化政策支持、发展赛事活动、打造知名品牌、增加就业岗位、拉动户外消费、带动产业发展、提升安全水平等方面的建设成效进行评估,梳理建设过程中的典型案例,总结建设进展,并提出未来更好推动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的对策建议。

  2.成果形式:提交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成效评估体系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方式:010-68502645,电子邮箱:songwj@ndrc.gov.cn。

  (八)人口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1.研究要点: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厘清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义,从总量、素质、结构、分布等人口自身发展、社会保障、生活品质等发展环境和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影响等方面,研究提出能够科学衡量、统筹引领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指标,并构建人口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2.成果形式:提交人口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方式:010-68502324,电子邮箱:xujian@ndrc.gov.cn。

  二、申报要求

  (一)研究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委托课题研究重点和关键点,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提交有深度、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研究课题要突出改革思维和创新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足国情社情民情,创新研究方式,完善评估评价体系,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梳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社会发展形势现状、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发展思路、主要目标、政策框架、重点任务及对策建议。

  (三)研究课题要形成高质量的课题报告、研究成果要有前瞻性、预判性,符合客观实际,政策建议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社会领域政策制定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四)研究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所有。

  三、申报程序

  (一)研究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申报课题研究,精心组建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全过程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组研究人员应在社会领域政策研究上具有较强的研究经验和较好的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请按要求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附后)。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社会发展司,邮政编码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电子文本请发送至相关课题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司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最终结果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六)对于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由我司根据课题方向确定具体承研单位。

  四、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研究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估和结题评审,并于2026年12月25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3份研究报告全本、1份电子版,3份研究报告简写本、1份电子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