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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新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备案省级众创空间的通知

2023-12-21 16:11:05 浏览量:121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2023年度新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备案省级众创空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体系化、专业化,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冀科高规〔2020〕1号),省科技厅组织了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通过认定的2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通过备案的28家众创空间名单印发给你们(名单附后)。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支持和指导。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创业孵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推动全省创新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23年度新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doc

     2.2023年度新备案省级众创空间名单.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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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拟备案省级众创空间的公示 2023-12-12 1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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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拟认定和通过复审科技领军企业及列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的公示 2023-12-29 16:07:35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3年度拟认定和通过复审科技领军企业

  及列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申请、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省科技厅拟认定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为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科技领军企业拟通过复审,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拟列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032室

  邮政编码:050011

  收件人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处  0311-86252318

  高新技术处  0311-86251915

  附件:1.2023年度拟认定科技领军企业名单.doc

      2.2023年度拟通过复审科技领军企业名单.doc

      3.2023年度拟列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名单.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