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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扩区的公示

2025-11-07 00:00:00 浏览量:137

按照《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23〕132号)和《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要求,经石家庄市政府申报、专家现场审核和省有关部门确认,现将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扩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

  公示期: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

  联系地址: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联系电话:0311-87803219

  附:化工园区扩区情况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