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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拟支持企业的公示

2026-01-21 08:30:44 浏览量:27

关于2026年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拟支持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中小企业处

  按照《2026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经企业申报、市级初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项目查重和现场核查等规范程序,我厅拟对59家企业给予支持。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87806198

  附件:2026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20日

  附件:

2026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1 河北维达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神龙拜耳科技衡水股份有限公司

  3 河北悦欣硅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4 衡水奇佳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5 北矿化学科技(沧州)有限公司

  6 河北春风银星胶辊股份有限公司

  7 保定景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 河北初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9 唐山高压电瓷有限公司

  10 河北建支铸造集团有限公司

  11 保定立中东安轻合金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12 锦锐乾源通信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3 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

  14 河北伊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5 博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6 承德东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7 河北通达泵阀集团有限公司

  18 耐世特凌云驱动系统(涿州)有限公司

  19 金龙鹰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20 保定上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1 香河海潮制件有限公司

  22 张家口市宣化金科钻孔机械有限公司

  23 保定市玄云涡喷动力设备研发有限公司

  24 沧州晟实伟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5 任丘市华信电信器材有限公司

  26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27 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28 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

  29 河北双羊砂轮制造有限公司

  30 保定华创电气有限公司

  31 河北星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2 石家庄凯林机械有限公司

  33 石家庄锐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4 石家庄市深泰化工有限公司

  35 邢台昊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6 宜邦机械科技(邯郸市)有限公司

  37 双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8 河北星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9 河北华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0 京津冀太行再生资源河北有限公司

  41 沧州利和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2 河北宏科庆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43 河北瑞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4 河北安泰塑料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45 承德科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6 河北傲强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47 河北帕克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48 玥特农生物科技河北有限责任公司

  49 河北隆春通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50 河北银河轴承有限公司

  51 中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52 河北亚华胶辊集团有限公司

  53 保定华艺帽业有限公司

  54 河北钛通滤清器有限公司

  55 河北宏翔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56 金隅住宅产业化(唐山)有限公司

  57 邢台金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8 河北鑫淘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9 保定三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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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 2026-01-20 11:08:4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建委、局)、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等决策部署,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提升技能评价服务效能,现就推进职业技能证书(含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互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

(一)推进电工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可免予安全作业培训,直接参加建筑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申请应急管理部门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可免予安全技术培训,直接参加安全技术考试。参见附件中序号1—3。

(二)推进焊工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向颁发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地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相应操作证时,可免予安全作业培训,直接参加建筑焊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在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证书时,可免予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考试,参加其他相关内容要求的考试。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申请应急管理部门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可免予安全技术培训,直接参加安全技术考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应急管理部门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可免予安全技术培训和理论考试,直接参加安全技术实操考试。参见附件中序号4—7。

二、推进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衔接

(一)实施职业技能证书比照认定。针对电工、焊工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取得应急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建筑电工、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五级)水平,可按规定分别报名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的电工、焊工等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四级)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证书的,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四级)水平,可按规定分别报名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的电工、焊工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认定。参见附件中序号1—7。

(二)支持开展联合评价工作。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源,开展技能人才联合评价工作。对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未开展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在满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要求前提下,可探索开展“一试多证”,通过一次职业资格评价,对考试合格人员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加强职业技能证书的监管与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严格评价机构遴选条件,严格执行评价标准,严格规范考务实施,严格质量督导,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动职业资格证书跨领域互通互认,严禁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领域职业资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工作。

(二)加强数据共享。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证书数据的归集、审核、上传、查询等工作。要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健全完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建有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查询网站的,将其网址与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进行链接,实现链接查询;对没有相关信息查询网站的,由相关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每季度汇总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上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实现一网查询。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扩大政策知晓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逐步扩大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覆盖范围。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附件: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1/content_7054979.ht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