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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质检院入选 河北省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2024-11-30 10:24:51 浏览量:126

为进一步汇聚服务资源,建立河北省优质服务机构库,更好地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近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自愿申报、集中审核等程序,将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128家机构公示为2024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作为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唯一入选机构,持之以恒为中小企业绿色转型做好综合技术服务,2023年度为50余家企业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工业固废评价、节水评价、节能诊断、温室气体核算、政府质量奖咨询、实验室咨询等业务,助力近20家企业获评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厂、地市政府质量奖以及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等殊荣。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水平,该院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能力提升行动。2023年度先后获批国家邮政业用品用具检验检测机构、河北省四星级体育装备检测与应用科普基地、河北省钢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河北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体育、钢铁、建材、电线电缆、公安消防产品等领域为试点,检索2万余项技术成果,建立先进标准数据库、专利数据库和科研成果库,帮扶电线电缆、环保、建材等领域40余家企业取得技术突破,助力企业增收8000余万元。制定《区域质量提升通用方案》,陆续开展廊坊家具、高阳毛巾、宁晋电线电缆、东光纸箱机械和塑料包装、定州体育用品、任丘防火门、白沟箱包、清河羊绒、新乐电热毯等县域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举办15期600余人次技术培训班,与531家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助力产业集群质量提升。(毛延锋、马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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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 2024-11-07 10:26:42

工信厅科函〔2024〕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促进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打造“中国制造”品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中试发展与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促进中试与创新链、产业链同步发展,加强“中国制造”品牌建设,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
  1. 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开展政策标准解读宣贯,组织发布《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百问百答》,引导广大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系统,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通过专题讲授、在线辅导等培训方式,面向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素养。
  2. 提升企业质量发展能力。指导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组织先进质量标准贯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典型经验。征集和遴选一批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典型案例,编制发布质量提升典型案例集,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实践经验。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全国行活动,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 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持续宣贯《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研制关键方法和工具。面向重点行业,分场景凝练质量管理数字化技术解决方案,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分层次梳理质量管理数字化场景清单,明确关键场景的建设要点和实施路径。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标杆,提升平台解决方案供给水平,支撑企业增强质量管理能力。
  4. 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按照“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的梯次路径,在1000家以上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通过企业自评估和专业机构现场评估,帮助企业确定等级,以评促改,不断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探索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同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实现产业链质量一致性管控。
  5. 优化评价工作机制。指导发布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行业标准,加强对评价的工作指引。研究组建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技术指导组织,建立健全评价机制,规范开展评价工作。遴选培育优质评价机构,强化评价队伍管理,促进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6. 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构建制造业质量管理水平指数,定期跟踪监测质量发展水平,加强分地区、分行业指标监测评估和结果反馈。完善制造业卓越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质量信息查询、问题诊断、在线评估等服务能力,加快质量数字地图建设,加强可视化管理和质量数据监测、预警和分析。
  (二)提高以可靠性为核心的产品质量
  7. 实施可靠性“筑基”和“倍增”行动。落实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加大智能检测装备应用力度,推动企业实施可靠性提升,提高基础产品和整机装备可靠性,形成一批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提升典型示范。建设电子信息领域质量可靠性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基础支撑和综合服务能力。
  8. 提升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推动工业母机、仪器仪表、农机产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领域有关政策落实落地,提升重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水平。在机械、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深化实施产品质量分级评价,推动建立用户采信机制。组织开展锂电池、光伏组件产品质量检查,推动出台《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强化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
  9. 开展制造业“三品”行动。深入开展原材料“三品”行动,研究制定一批原材料“三品”清单。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培育壮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推广数字化助力“三品”典型场景案例,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三)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0. 强化质量标准支撑引领。制修订一批原材料、机械、电子、汽车、软件等领域产品质量标准,促进先进团体标准转化为行业或国家标准。编制发布制造业可靠性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强可靠性标准体系顶层设计。
  11. 推进质量工程技术创新应用。制定制造业过程能力提升实施指南,开展企业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诊断活动。加强质量技术预见成果运用,分行业绘制质量技术演进路线图。推广工业企业实用质量工程技术手册,探索编制质量工程技术成果推荐目录。
  12.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修订实验室管理办法,强化实验室科研属性,促进产业质量技术创新。优化实验室管理机制,建立实验室复审制度,提升实验室整体水平。围绕重点领域新核定一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支撑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13. 提升质量公共服务效能。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分析比对、比较试验、测试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支持开展质量诊断、可靠性整体解决、用户体验、产品质量创新竞赛等活动,营造质量提升良好氛围。鼓励专业机构加强认证技术和服务创新,支持在消费品、装备、电子等领域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增加优质产品供给。
  (四)推动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
  14. 遴选梳理中试优秀场景。面向中试环节提炼关键需求,遴选一批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价值的中试优秀场景,带动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工艺、产品、标准和解决方案,挖掘一批中试服务典型模式,探索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中试创新发展路径,为企业提升中试能力提供参考指引。
  15. 布局建设中试平台。摸查梳理中试平台建设模式、中试能力储备和公共服务需求情况,编制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指南,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试平台。遴选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项目,强化投资支持,促进产业创新技术迭代。培育一批优秀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16. 提高中试发展支撑能力。加强中试标准统筹协调,推动成立制造业中试标准化工作组。研制制造业中试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建立健全中试标准体系并发布一批关键标准。推动组建中试发展促进组织,引导产学研用等各方力量深入参与政策研制和决策咨询,开展中试共性技术攻关、行业标准制定、创新方法研究,支持并带动产业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凝聚中试发展合力。
  17. 优化中试项目管理机制。编制化工中试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指导各地规范化工中试项目落地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化工中试项目安评、环评适度包容性审批,破解化工中试项目审批难、周期长等难题。
  (五)打造“中国制造”品牌
  18. 夯实制造业品牌建设基础。推动品牌培育管理标准体系优化升级,建立健全制造业品牌标准体系。探索建设制造业企业、未来和新兴产业品牌数据库,健全制造业品牌监测机制。鼓励企业加强品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品牌建设能力。
  19. 加强制造业品牌培育。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企业品牌创建评估诊断等服务。鼓励各地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组织开展优势产业品牌培育、品牌出海活动,打造更多“中国制造”品牌。
  20. 加大品牌评价和传播力度。遴选一批“中国制造”品牌创建典型案例,探索发布重点领域工业产品品牌榜。支持开展品牌建设沙龙活动,加强“中国制造”品牌创建经验推广交流。举办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宣传推介中小企业品牌及产品品牌。持续举办纺织服装“优供给 促升级”活动、食品工业“三品”成果展、“517”吃货节食品促消费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关于质量考核的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计划,强化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在供需对接、资源协调、专家智库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优质专业服务,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强化资源保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充分运用各项政策渠道,对质量提升、中试发展、品牌建设工作给予资金、土地、人才、金融等多方面保障。引导促进多元化投入,鼓励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支持力度。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总结提炼质量提升、中试发展、品牌建设等工作的特色亮点,积极推广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持续营造重视质量、倡导中试、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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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正式发布 将为老百姓提供更安全、更实用的出行工具 2025-01-05 10:24: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一是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二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三是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四是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6类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五是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六是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 kg。七是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了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八是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对于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九是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十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十一是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产生以下五方面积极效果。一是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通过减少塑料件使用,以及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能够起到延缓火灾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以及减少火灾发生时有毒气体释放量的效果。二是减少交通事故风险。通过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缩短车辆制动距离,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鼓励安装后视镜,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三是有效防范非法改装。通过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改装行为。四是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通过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一旦发生车辆被盗、蓄电池温度异常或电压过高等情况,可借助通信模块第一时间提醒消费者及时处置,从而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此外,还通过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明确标注建议使用年限,提醒消费者及时淘汰超期服役产品。五是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通过放宽铅蓄电池车型重量限值,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续航里程更长、使用体验更好的产品;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提升产品的实用性,节约生产成本,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空间。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广大消费者、生产销售企业、行业协会、检测认证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加以认真吸收采纳,从而在各相关方的关切和诉求之间尽可能取得了协调和平衡。新标准发布后,广大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按照标准要求,尽快设计新产品并进行工艺、设备的升级,早日推出符合新标准的车型。
  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同时,为便于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加大新标准的宣贯力度,指导各地生产企业尽快吃透新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加快行业高质量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