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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2025-09-03 10:27:53 浏览量:15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现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二、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五、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六、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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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3-08-15 10:28:07

工信部科〔2023〕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现将《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8月15日
  
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准确把握产业技术现状,有效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实施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以下简称技术体系)建设和应用,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支撑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打造体系化竞争新优势,实现高水平产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制造业典型产品的关键技术、物料清单、重点生产企业等技术供给线,以及研发设计工具、生产制造装备、标准、质量、管理服务、关键软件等技术支撑线,构建系统化、标准化的技术体系。依托技术体系,找准产业技术短板和强项,全面支撑产业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有力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
  系统思维,科学分析。围绕重点产业典型产品生命周期,全面厘清技术体系发展现状,精准定位技术短板弱项和长板优势,针对性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
  企业主导,多方联动。加强供需联动,充分调动龙头企业积极性,发挥各类创新平台作用,深化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协同,促进技术体系建设和推广应用。
  央地协同,分类实施。面向国家战略发展亟需,围绕重点产业,聚焦典型产品构建技术体系。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因地制宜推动优势特色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动态监测,定期更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开展技术体系动态监测,定期更新技术体系,为动态调整技术攻关方向、防范产业链供应链风险、制定相应措施提供支持。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形成一套科学适用、标准规范的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方法,基本建立涵盖制造业各门类重点产业典型产品的技术体系,分类分级建立短板技术攻关库、长板技术储备库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库。通过有效应用,技术体系效能初步显现,产业科技攻关更加全面和精准,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新技术推广更有成效,标准、质量、关键软件等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显著增强;在指导地方开展产业链强链补链、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引导企业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企业技术研发体系持续优化。
  到2027年,建成先进的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全面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通的技术体系网络。技术体系全面应用于产业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有效指导地方制造业技术创新和产业集聚发展,有效引导企业建立先进的研发体系和科学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为制造业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技术体系建设
  技术体系用“1295”来概括,即:按照产品生产流程或产品组成环节构建1套环环相扣的评估分析框架,围绕产业技术供给和支撑2条主线,形成关键技术、物料、企业、研发设计、制造装备、质量、标准、管理服务、关键软件9张清单,依据技术成熟度和制造成熟度模型,对比国内外差距,形成5个评估等级。
  (一)技术体系构成
  1. 关键技术
  梳理分析典型产品中包含的主要技术,包括主要特征指标、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技术发展差距等,全面反映技术发展状况,形成关键技术清单。
  2.物料
  梳理分析典型产品关键技术涉及的关键材料、元器件或零部件等物料,包括国内外主要物料的比较、物料来源的多元化与稳定性等,全面反映供应链物料情况,形成关键物料清单。
  3.企业
  梳理分析典型产品关键物料的主要生产企业,包括产品市场占有率、企业规模、企业分布、上下游协作及专利情况等,全面反映生产企业发展水平,形成重点生产企业清单。
  4.研发设计
  梳理分析典型产品研发设计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软硬件工具,包括国内外研发设计企业、研发设计能力及工具应用水平等,全面反映研发设计工具发展现状,形成典型产品研发设计工具清单。
  5.制造装备
  梳理分析典型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制造装备,包括国内外制造装备生产水平、生产企业、市场应用和发展差距等,全面反映制造装备的发展状况,形成主要制造装备清单。
  6.质量
  梳理分析典型产品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情况,包括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质量工程技术、检测装备与仪器、质量工具软件等,全面反映典型产品质量现状,形成质量清单。
  7.标准
  梳理分析典型产品生命周期过程涉及的主要标准,包括各类标准、标准主要制定机构、标准缺失度等,全面反映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实施情况,形成主要标准清单。
  8.管理服务
  梳理分析典型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数字化、绿色化等管理服务,包括国内外数字化与绿色化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共服务平台配套成熟度与国内外服务能力差距等,全面反映管理服务发展水平,形成管理服务清单。
  9.关键软件
  梳理分析典型产品生产和应用中使用的业务管理类、生产控制类、基础通用类等关键软件,包括国内外关键软件主要服务商、软件应用水平和发展差距等,全面反映关键软件发展现状,形成关键软件清单。
  (二)技术体系评价等级
  技术体系评价包括9个方面的总体评价和具体评价,按照技术成熟度和制造业成熟度设置5个等级,全面反映产业链关键技术的发展水平、基础共性程度、差距和赶超难度(依据技术成熟度,将关键技术又分为无自主能力的技术、需产业化的技术和成熟的可大面积推广的技术3类);物料的国内外差距和供应商来源多样性稳定性;企业的整体水平和上下游协作水平;研发设计工具的成熟度、差距和赶超难度;生产制造装备和质量工程技术的差距和赶超难度;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发展水平、绿色化发展水平、公共服务平台配套成熟度等。
  三、技术体系评估、更新与拓展
  (一)科学评估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技术体系建设的全面性、实时性、精准性、先进性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适时对技术体系在支撑科技攻关、制定项目指南、项目过程管理、鉴定验收评价等应用情况开展评估。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对技术体系在科技攻关支撑度、招商引资影响力、社会与经济效益贡献度、企业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及应用情况进行评估。
  (二)动态更新
  建立技术体系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对技术体系进行动态监测,根据技术发展、产品迭代与行业应用情况,及时更新技术体系。同时,动态调整短板技术攻关库、长板技术储备库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库,定期编制技术体系诊断分析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对技术体系建设成效进行验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和产业布局需求,动态更新本地区技术体系的建设情况。
  (三)合理拓展
  针对重点行业典型产品涉及的断点和卡点,采取类比推理“剥洋葱”的方法,运用技术体系方法进一步深入挖掘问题和研究评估,逐步完善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技术体系架构,以全面识别、精准定位断点卡点,找准攻关和技术推广的发力点。同时,通过梳理厘清不同产业链间的关联性,凝练基础共性问题,进一步形成可信息互通、协同合作的技术网络体系。
  四、技术体系应用
  (一)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撑制定科技攻关项目指南,精准确定攻关项目。依据技术体系中短板弱项,按照技术评估等级,围绕典型产品涉及的核心技术、制造装备、质量及关键软件等,梳理关键技术问题,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目录,做到全面准确,防止漏项和重复立项。与科技创新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衔接,有效支撑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
  (二)支撑科技成果产业化
  依据技术体系和技术评估等级确定成果清单,分类开展产业化工作,围绕重点行业典型产品,加强与现有载体的对接,避免无效的成果转化。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形成产业化合力。依托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质量评价实验室等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加强中间试验能力建设和产业化综合保障服务。
  (三)支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应用技术体系,精准识别长板优势,形成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针对行业特点开展技术推广,实现全行业技术进步,有效提升质量效益,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用好标准、认证等工具,加强供需对接,匹配、共享资源,形成工作联动,不断提升技术推广的质量和效率。
  (四)支撑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
  依据技术体系,系统梳理产业技术基础能力,支撑标准制定和推广,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支撑质量检测、试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产业质量技术和管理水平。支撑计量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测量的精度和有效性。支撑科技成果、产业信息和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为产业技术进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支撑区域产业发展
  依据区域产业技术体系,全面反映区域内产业发展情况,精准开展产业链补链强链,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和创新资源配置,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培育和引进优质企业,形成高水平创新型企业梯队。统筹区域内产业基础能力,为优化投资环境、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实现产业分工深化和集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六)支撑企业技术研发和供应链管理
  企业依据自身技术体系,准确评估企业技术研发和供应链管理状况,找准技术优势和短板,优化研发管理体系,有效开展技术研发,促进技术进步,保持竞争优势。加强供应链管理,持续优化合格物料和供应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统筹安全、效率和成本,不断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对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技术体系与产业政策法规的衔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统筹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智库等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建立央地协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技术体系建设和应用。
  (二)强化基础保障
  加强产业技术基础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标准化技术机构等支撑能力,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有效支撑技术体系建设与应用。面向行业、地方和企业,开展多层次的技术体系构建方法和应用培训。依托技术体系信息监测服务平台,为技术体系构建、评估、更新、拓展和应用提供支撑和服务。
  (三)注重数据安全
  提高对技术体系相关数据的安全防范意识,持续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先进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按规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数据收集、更新和分析等行为。定期对技术体系建设和应用工作开展数据风险评估,对相关服务平台进行安全监测,防范数据安全风险。
  (四)推进开放合作
  强化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技术体系共建共享与交流合作,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协作、创新资源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技术体系作用,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在技术、物料、供应商、产业基础能力和服务等方面开展精准对接,持续加强市场、规则等方面软联通,稳步扩大标准等制度性开放,支撑新发展格局构建。
  附件:
  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框架
  填表说明:
  1.各表中的环节(简称“环”)的划分要统一,可根据装备或产品的特点,按照组成部分(如离散型制造)或制造流程(如流程型制造)进行划分。同时,对于环的划分需给出明确的划分依据说明,可包括参考标准、参考文献等。
  2.表中涉及的总体评价需结合具体注释说明进行分析。
  3.表格应尽量细化到若干的具体技术,分析其具体的技术指标,分别填写相关内容。
  4.根据行业属性,不适用的表格需填写“不涉及”。
  5.表4主要关注研发设计中所使用的工具,包括软件和硬件。表9关键软件清单为生产制造过程中所使用的软件,包括研发设计类、业务管理类、生产控制类、基础通用类等软件。如软件本身是产品/装备的重要组成,需单独列为“环”,表9中如涉及到表4中研发设计类软件可注明同表4。

1 

  注:
  ①共分为1—5颗★,★越多代表总体水平越高。其中,1颗★属于“卡脖子”领域,在产品和技术上对外高度依赖,自给率非常低。2颗★代表技术属于“卡脖子”领域,在产品和技术上对外依赖,技术和产品整体缺乏竞争力,自给能力较弱。3颗★代表自主技术和产品处于“能用”阶段,环节内部分技术和产品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自给率处于中等水平。4颗★代表自主技术和产品处于“易用”阶段,环节内部分技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自给率较高。5颗★代表环节内自主技术和产品处于“好用”阶段,具有很强国际的竞争力,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自给率高。
  ②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技术发展水平等级越高。其中,1级代表自有技术能力弱,严重受制于人。2级代表自有技术能力较弱,关键技术受制于人。3级代表自有技术取得一定突破,跟跑国际领先水平。4级代表自有关键技术较为成熟,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5级代表自有技术体系建立完善,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③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基础共性程度越高。其中,1级代表关键技术仅为本环节生产对象的特有技术。2级代表关键技术适用于本细分领域。3级代表关键技术适用于该行业。4级代表关键技术适用于多数行业。5级代表关键技术广泛适应于各产业。
  ④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差距和赶超难度越大。其中,1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基本无差距。2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1—3年差距。3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3—5年差距。4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5—10年差距。5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10年以上差距。
  主要特征指标:围绕国内外可对比的技术指标来描述。
  ⑤无自主能力的技术对应关键技术清单总体评价中的1级,表示技术对外完全依赖,处于科技攻关阶段;需产业化的技术对应关键技术清单总体评价中的2—3级,2级表示技术已通过科技攻关阶段并处于成果商业化运作小批量生产阶段,3级表示产品和工艺过程趋于成熟但仍未完成产业化阶段;成熟的可大面推广的技术对应关键技术清单总体评价中的4—5级,4级表示技术已经初步成熟并可应用于个别行业领域,5级表示技术先进成熟并可开展大面积推广。
2
  注:
  ①共分为1—5颗★,★越多代表总体水平越高,总体评价可结合物料供应商国内外差距、物料来源多样性和稳定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②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差距越大。1级代表国内物料市场占有率高,已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国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2级代表国内物料市场占有率较高,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力。3级代表国内物料处于“能用”阶段,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4级代表物料主要来自国外,国内物料处于“不好用”阶段。5级代表国内尚无相关物料供应商,受制程度高。
  ③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情况越好。总体评价可结合多样性和稳定性给出评价。在多样性评价方面,1级代表供应商来源单一。2级代表供应商数量偏少,且均为国外供应商。3级代表有一定数量供应商,绝大部分产品供应来源于国外。4级代表供应商较为多样化,部分供应商来源于国外。5级代表供应商来源多元化,极端情况下具备替代方案。在稳定性方面,1级代表核心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极不稳定,受制程度很高,受国际形势变化影响非常大。2级代表核心产品的供应商不稳定,受制程度较高,受到国际形势变化的影响。3级代表核心产品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国内或友好国家供应商占有一定的比例。4级代表核心产品的供应商较为稳定,以国内或友好国家供应商为主。5级代表核心产品的供应商稳定,以国内供应商为主。
3
  注:
  ①分为4种水平: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需分别填写国外和国内占有率或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前三位的企业。
  ②共分1—5级,数字越大代表情况越好。1级代表国内企业尚未建立协作关系或由于环节缺失而无法形成合作,2级代表上下游部分环节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3级代表上下游关键环节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4级代表上下游关键环节建立起广泛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5级代表上下游企业合作紧密、协同创新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了整体竞争优势。
4
  注:
  ①共分为1—5颗★等级,★越多代表总体水平越高,需结合本表其它列的评价等级进行综合分析。
  ②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成熟度越高。1级代表国内无相关设计研发类工具。2级代表国内有相关设计研发工具,但工具自主化率偏低。3级代表国内有相关设计研发工具,具备一定自主知识产权,开展一定范围的推广应用。4级代表设计研发工具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应用生态环境较为完善。5级代表完全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
  ③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差距和赶超难度越大。其中,1级代表所处水平基本无差距。2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1—3年差距。3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3—5年差距。4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5—10年差距。5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10年以上差距,赶超难度非常大。
5
  注:
  ①共分为1—5颗★等级,★越多代表总体水平越高。总体评价结合国内生产制造设备能力和差距等因素进行整体综合分析。
  ②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差距和赶超难度越大。其中,1级代表所处水平基本无差距。2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1—3年差距。3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3—5年差距。4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5—10年差距。5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10年以上差距,赶超难度非常大。
  静态突破年限:国内生产出与国外当前同等水平产品所需要的最短时间。

6

  注:
  根据“质量是研发设计决定的,是生产制造实现的,是检验检测保证的”的理念,质量贯穿产品的全生命周期,需要各种质量工程技术。其中,质量设计技术是在产品或制造的设计过程中,围绕质量特性的相关设计控制技术。如:设计参数优化技术、可靠性设计技术等。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技术是在产品加工制造过程中,围绕产品质量特性的相关控制技术。如:在线测量控制技术、设备稳定性保证技术等。检测和试验技术是涉及产品质量特性的测量、检验、试验相关技术。如校准技术等。质量保障技术:涉及产品交付运营过程中为确保用户的持续使用要求和后续质量改进而开展的产品质量控制相关技术。如:使用与维修任务分析技术(OMTA)、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FRACAS)等。
  ①共分为1—5颗★等级,★越多代表总体水平越高。1★代表质量工程技术缺失,国内无相关质量工程技术机构。2★代表质量工程技术较弱,缺少权威机构。3★级代表质量工程技术存在差距,具有较为知名的质量工程技术机构。4★代表部分国内质量工程技术存在差距,具有国际知名的质量工程技术机构。5★代表质量工程技术与国外处于同一水平线,具有国际先进的质量工程技术机构。
  ②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差距和赶超难度越大。其中,1级代表所处水平基本无差距。2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1—3年差距。3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3—5年差距。4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5—10年差距。5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10年以上差距,赶超难度非常大。
7
  注:
  标准类别包括: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以及企业主导的事实标准。
  ①共分为1—5颗★等级,★越多代表总体水平越高。1颗★代表国内在该领域标准严重缺失,无自主标准且缺乏应用,标准受制于人且难以突破,技术话语权严重缺失,标准必要专利由国外企业掌握。2颗★代表国内在该领域标准较为缺失,自主标准数量不足且应用较少,自主标准与当前产业发展水平匹配性不足,存在较多尚未覆盖的新技术、新产品。国内已有等同采用国际标准,但缺乏技术话语权。3颗★代表国内已有一定数量的自主标准,但标准体系尚不完善,自主标准适用性与当前产业发展水平基本匹配,标准数字化开始推进,存在一些尚未覆盖的新技术、新产品,企业对该领域标准的执行情况较好,标准在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得到了一定的政策采信,国内在该领域参与制定了国际标准,在一些细分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话语权。4颗★代表国内在该领域标准较完备,已有较成熟的标准体系,自主标准与标准数字化应用较为广泛,且对产业发展发挥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企业对该领域标准的执行情况很好,标准宣贯和培训工作开展较为广泛,标准在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具有较多的政策采信,国内在该领域参与较多国际标准制定,该领域国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并形成了较大的技术话语权。5颗★代表该领域标准完备且充分,标准体系健全,具有前瞻性,自主标准与标准数字化应用广泛,对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企业对该领域标准的执行效果显著,企业达标率较高,组织了广泛的标准宣贯和培训,标准在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政策采信,在该领域已建立了国际标准化主导地位。
8
  注:
  ①共分为1—5颗★等级,★越多代表总体水平越高。总体评价结合国内外主要服务商差距、数字化发展水平和绿色化发展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②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数字化发展水平越高。1级代表不具备相关数字化转型发展能力。2级代表部分采用了自动化技术、信息技术手段对生产活动进行改造提升,初步实现了业务的数据共享。3级代表对所涉及的装备、系统进行集成,实现跨环节的数据共享。4级通过数字化手段将生产制造过程中人员、资源、制造等数据进行充分挖掘和应用,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效果明显。5级代表基于数字化技术实现产业迭代升级,产业链高效协同,加速形成新模式新业态。
  ③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绿色化发展水平越高。1级代表产品能耗水平高,污染物处理能力弱,绿色化发展意识普遍不强。2级代表能耗水平较高,污染物处理能力较弱,绿色制造服务能力不强。3级代表已经建立了绿色化发展机制,初步开展了节能、污染物防控等工作,形成了一批绿色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4级代表绿色低碳技术得到拓展应用,能耗水平和碳排放强度稳步降低,绿色技术/解决方案服务体系较为完善。5级代表能耗水平低,实现了碳达峰,绿色技术/解决方案服商体系完善。
  ④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配套成熟度越高。1级代表暂无相关公共服务平台。2级代表具有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单一化。3级代表具有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部分必要的公共服务项目。4级代表服务平台具备信息服务、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法律服务等共性服务项目。5级代表平台聚焦产业特色和应用需求,建立了专业化的信息服务、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法律服务等在内的完整服务项目。
9
  注:
  ①共分为研发设计类、业务管理类、生产控制类、基础通用等软件。
  ②共分为1—5颗★等级,★越多代表总体水平越高。总体评价包括国内外企业实力对比、差距和赶超难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③共分为1—5个等级,数字越大代表差距和赶超难度越大。其中,1级代表所处水平基本无差距。2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1—3年差距。3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3—5年差距。4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5—10年差距。5级代表所处水平与国外有10年以上差距,赶超难度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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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加快推动新兴产业绿色高起点发展,前瞻布局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培育绿色化数字化服务化融合发展新业态,建立健全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技术、政策、标准、标杆培育体系,推动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制造流程数字化、产品供给绿色化全方位转型,构建绿色增长新引擎,锻造绿色竞争新优势,擦亮新型工业化生态底色。
  (二)主要目标
  到2030年,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层级整体跃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新兴产业绿色增长引擎作用更加突出,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高,绿色融合新业态不断涌现,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大幅提升,绿色低碳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坚实基础。
  到2035年,制造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中和能力稳步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竞争优势凸显,绿色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
  二、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三)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优化重构。加快传统产业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原料结构优化调整和工艺流程再造,提升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产品向高端、智能、绿色、融合方向升级换代,推动形成品种更加丰富、品质更加稳定、品牌更具影响力的供给体系。构建清洁高效低碳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实施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行动,有序推进重点用能行业煤炭减量替代;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拓宽电能替代领域,提升绿色电力消纳比例。推进绿氢、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再生资源、工业固废等原料替代,增强天然气、乙烷、丙烷等原料供应能力,提高绿色低碳原料比重。推广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纺织、机械等行业短流程工艺技术。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到2030年,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2%,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短流程炼钢比例达到20%以上,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乙醇等短流程合成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
  (四)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定期更新发布制造业绿色低碳技术导向目录,遴选推广成熟度高、经济性好、绿色成效显著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企业、园区、重点行业全面实施新一轮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升级。支持大型企业围绕产品设计、制造、物流、使用、回收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实施全流程系统化改造升级。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找准绿色低碳转型短板,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鼓励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对标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开展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整体改造升级,组织园区内企业持续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支持行业协会制定重点行业改造升级计划,鼓励地方开展环保绩效创A行动,提升行业环保治理水平。
  (五)引导区域绿色低碳优化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综合考虑区域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等因素,推动传统产业形成集群化、差异化的绿色低碳转型新格局。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定位,把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结合起来,加强跨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科技协同创新、要素优化配置。发挥地区特色和优势,综合平衡生产力、能源、资源、市场需求等要素,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符合环保、能耗、水耗、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动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转移。严格项目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协同提升,重点发展钢化联产、炼化一体化、林浆纸一体化、以化固碳等产业耦合模式,以及冶金和建材等行业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向城镇居民供热等产城融合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加快建设“无废企业”“无废园区”“无废城市”。
  三、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起点发展
  (六)加快补齐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短板弱项。聚焦制约新兴产业绿色发展的瓶颈环节,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解决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后顾之忧。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引导数据中心扩大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推动低功耗芯片等技术产品应用,探索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算力应用体系。在新能源领域,加快废旧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完善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体系,推动规范化回收、分级资源化利用。在新材料领域,开展共伴生矿与尾矿集约化利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稀土、稀有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在高端装备领域,加快增材制造、柔性成型、无损检测和拆解等关键再制造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推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装备开展再制造。在环保装备领域,针对新污染物治理等新需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航空航天领域,积极发展电动飞机等新能源航空器。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加快液化天然气(LNG)、甲醇、氨、电池等动力形式的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及示范应用,推广内河、近海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
  (七)着力锻造绿色低碳产业长板优势。立足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带来的巨大市场空间,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提高绿色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占比。鼓励产业基础好、集聚特征突出的地区,优化产业链布局,集聚各类资源要素,提升集群治理能力,推动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跃升,在绿色低碳领域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强绿色低碳产业链分工协作,支持龙头企业争创制造业领航企业,加快产业延链强链,在产业链关键环节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努力提升全产业链竞争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探索形成技术先进、商业可行的应用模式,形成产业增长新动能。
  (八)前瞻布局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聚焦“双碳”目标下能源革命和产业变革需求,谋划布局氢能、储能、生物制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未来能源和未来制造产业发展。围绕石化化工、钢铁、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用氢需求,构建氢能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技术装备体系,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和产业链完备性。聚焦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电力系统各类应用场景,开发新型储能多元技术,打造新型电力系统所需的储能技术产品矩阵,实现多时间尺度储能规模化应用。发挥生物制造选择性强、生产效率高、废弃物少等环境友好优势,聚焦轻工发酵、医药、化工、农业与食品等领域,建立生物制造核心菌种与关键酶创制技术体系。聚焦CCUS技术全生命周期能效提升和成本降低,开展CCUS与工业流程耦合、二氧化碳生物转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及示范。
  四、培育制造业绿色融合新业态
  (九)推动数字化和绿色化深度融合。发挥数字技术在提高资源效率、环境效益、管理效能等方面的赋能作用,加速生产方式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深化产品研发设计环节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应用,分行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库,开发全生命周期评价、数字孪生系统等工具。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在生产制造全流程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典型应用场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势,建立回收利用环节溯源系统,推广“工业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模式。加快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园区协同推进能源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的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软件化封装,支持开发绿色低碳领域的专用软件、大数据模型、工业APP等。
  (十)推动绿色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紧跟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变革趋势,在绿色低碳领域深入推行服务型制造,构建优质高效的绿色制造服务体系。引导大型企业利用自身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供应链管理、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方面的经验,为上下游企业提供绿色提升服务。鼓励绿色低碳装备制造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积极培育专业化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开发推广绿色制造解决方案,提供绿色诊断、计量测试、研发设计、集成应用、运营管理、检验检测、评价认证、人才培训等服务。深化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在供应链场景下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绿色低碳转型融资服务。
  (十一)推动绿色消费需求和绿色产品供给深度融合。紧紧围绕能源生产、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全社会各领域绿色消费需求,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培育供需深度融合新模式,实现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支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运用无害化、集约化、减量化、低碳化、循环化等绿色属性突出的产品设计理念和方法,构建工业领域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覆盖主要工业行业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体系,研究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推广应用光伏光热产品、新能源车船、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鼓励大型零售企业、电商平台丰富绿色消费场景,优化购买使用环境,建立购销激励机制。
  五、提升制造业绿色发展基础能力
  (十二)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一体化部署绿色低碳技术攻关、转化应用、主体培育等,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集聚,实现创新效能转化为产业竞争新优势。依托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有序推进与绿色低碳转型密切相关的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颠覆性技术攻关,加快突破绿色电力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一批标志性重大装备。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绿色低碳领域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重点领域创新联合体和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在钢铁、石化化工、家电等行业建设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开展绿色低碳关键计量技术、设备研发。布局建设绿色低碳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试验验证平台和中试平台,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发展。健全技术应用推广机制,组织制定供需对接指南,开展技术交流活动。
  (十三)完善绿色化发展政策体系。以精准、协同、可持续为导向,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创新政策实施方式,逐步建立促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现有财政资金渠道,重点支持绿色低碳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绿色低碳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向和领域。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依托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专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金融资源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库和标杆企业库,加大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培育和孵化绿色低碳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正向激励作用,落实好对绿色技术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完善工业节能管理制度,健全相关政策法规,督促企业加强合规建设,依法依规合理用能。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阶梯电价制度和水价政策。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套制度,研究有序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协调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绿电绿证交易等市场建设。
  (十四)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强化标准顶层设计和规范性管理,推动各级各类标准衔接配套,加强标准贯彻实施和应用评估。发挥各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作用,按照需求导向、先进适用、急用先行的原则,加快制定碳排放基础通用、核算与报告、低碳技术与装备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到2030年完成5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制修订。持续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装备标准,稳步升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标准,协同推进数字赋能绿色低碳领域标准。加强国际标准研究和对比分析,推动先进国际标准在我国转化应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推动我国绿色低碳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
  (十五)优化绿色低碳标杆培育体系。发挥绿色低碳标杆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绿色制造“综合标杆”和细分领域“单项标杆”相衔接的标杆培育体系,打造制造业绿色化发展领军力量。制定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办法,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纵向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横向通过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园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到2030年,各级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0%。鼓励绿色工厂进一步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创建“零碳”工厂。深入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培育,不断探索绿色低碳路径和解决方案。持续遴选发布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再生资源规范条件企业、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等,从工业全过程深挖能源资源节约潜力。
  六、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对地方绿色低碳产业培育、技术改造升级、工业领域碳达峰等重点工作指导评估,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支持政策,合理设置政策过渡期。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智库、第三方机构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广,助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十七)深化国际合作。利用现有双多边机制,加强绿色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和合格评定交流对接。深化与各国在绿色技术、绿色产品、绿色装备、绿色服务以及产品碳足迹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技术装备有序走出去,鼓励国内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外合作绿色工业园区,为全球绿色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十八)加强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增设绿色低碳领域急需紧缺专业,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依托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卓越工程师薪火计划和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引进和培育绿色低碳领域海内外高水平人才。支持地方面向绿色低碳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十九)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环境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强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舆论引导,加大对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先进技术、典型案例的宣介力度,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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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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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