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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2025-08-28 00:00:00 浏览量:2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国资主管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现将《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中国证监会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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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中国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河北雄安分公司 关于联 2025-09-16 00:00:0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充分发挥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中国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河北雄安分公司联合推出“概念验证与小试综合保险”“中试综合保险”科技保险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背景

  概念验证、小试和中试是科技创新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具有不确定性、风险高的特点,亟需分散创新风险。我省积极对接京津一流创新资源,推动科技成果在冀落地。雄安新区科创企业密集、研发活动活跃,‌对保险保障的需求迫切。围绕保险服务科技重大攻关、降低科创企业研发损失,在省、区两级科技管理部门指导下,人保财险河北分公司与雄安分公司开发了“概念验证与小试综合保险”“中试综合保险”两项科技保险产品,进一步完善保险服务体系,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二、产品简介

  (一)概念验证与小试综合保险

  适用范围:针对概念验证与小试阶段投入强度较大、风险不确定相对较高的需求,专门开发的创新保险产品。

  保险责任:该产品承保科技企业在概念验证与小试阶段,研发所需的各类费用投入,若因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路线风险、研发人员风险等多项原因导致的研发失败,或是最终被立项主管部门认定研发失败,人保财险根据合同约定为科技企业已发生的上述费用损失提供赔偿。

  (二)中试综合保险

  适用范围:针对科技企业中试阶段综合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等痛点,技术风险、工艺风险、性能风险都可能对科技企业带来颠覆性打击的重大影响,瞄准具体风险点开发的科技保险产品。

  保险责任:该产品承保由于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政策调整、委托方或合作方破产、战争、武装冲突等多项原因导致的研发失败,或是最终被立项主管部门认定研发失败,人保财险将为科技企业在中试阶段投入的各类费用成本提供损失补偿。

  三、产品特点

  (一)取消承保限制。上述产品不将政府立项作为承保的前置条件、不将政府鉴定作为理赔的前置条件,能够对企业自研项目以及自筹经费提供可保渠道。

  (二)拓展责任边界。不仅政府立项认定结果失败可以承保,还增加了自然灾害、设备故障、误操作、设计缺陷、原材料缺陷等多种原因导致的研发失败,涵盖了企业从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各个环节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

  (三)提供鉴证服务。依托人保财险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鉴证评估中心的专业能力,发挥内外部专家优势为项目提供鉴证服务,为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进行再评估,起到“风险减量+多重把关”的功能。

  四、相关工作

  一是给予政策支持。根据《河北省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将“概念验证与小试综合保险”和“中试综合保险”纳入河北省科技保险产品补贴目录,定为A类保险产品,按要求给予最高50%的保费补贴。

  二是加强宣传对接。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组织辖区内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展政策宣讲、产品推介,及时将有需求的科技企业向保险公司推送。

  三是提供服务保障。人保财险在冀机构具体实施科技保险产品落地工作,发挥专业团队服务优势,认真核保承保,快速审核理赔,为我省科技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风险保障解决方案。

  联系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韩娜 0311-85802776

  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杨生 0312-5620786

  业务咨询电话:

  中国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肖敬业 13930241231

  中国人保财险河北雄安分公司:王兵 18601189971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中国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河北雄安分公司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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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 2024-10-26 00:00:0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局,各委属委管医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2025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39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通知》和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药品监督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医疗装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医工联合体,围绕本年度重点开展5类重点产品和4类典型场景(见附件1、附件2),编写申报材料(见附件3)。牵头单位对医工联合体内的参与单位资质和相关材料负责。
二、初审推荐
  一是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药品监督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分别对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的资质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25年10月25日前将书面推荐函(附申报资料审查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5)、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式四份)分别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医院直接报送。
  二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组织专家对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遴选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其他要求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药品监督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项工作传达至有关医疗装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申硕0311-87800820
  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处刘宁涛0311-66165627
  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刘春华0311-83720139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2025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