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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9-12 00:00:00 浏览量:19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按照2025年河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决定开展2025年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省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1)、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2、省级以上高新区(名单见附件3实现全覆盖鼓励其他企业积极参与整体性评估工作,了解自身两化融合发展现状,明确两化融合发展重点和方向。

  二、评估流程

  (一)省工信厅组织企业开展2025年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培训工作,各市、县工信部门负责同志和企业主管负责同志参加,就问卷填报注意事项以及平台操作等内容进行介绍。培训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在线开展两化融合评估情况填报(线上填报地址:https://hebeipg.cspiii.com/login),或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评估诊断-河北-开始诊断”搜索进入填报页面。首次填报企业,根据页面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详情请参阅平台首页《企业用户操作指南》https://hebeipg.cspiii.com/api/notice)。

  企业在线填报过程中认真阅读填报说明,确保所填数据准确无误。如有疑问,请与评估工作支撑单位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四)评估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自评估报告,提供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在全国及同行业排名等信息,并对数字化转型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请企业认真研究评估报告,明确自身优势能力与改进需求,按照评估报告建议做好企业信息化工作谋划和重点项目建设。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分析评估情况、做好信息化工作谋划。

  )根据企业评估结果,编制2025年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和主导产业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工信部门高度重视两化融合评估工作,认真组织本市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企业、省级以上高新区企业,期、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省级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省级以上高新区名单,梳理辖区内相关企业信息,920日前将本市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企业信息(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至我厅,电子版发电子邮箱。

  )为按期完成评估任务,请各市工信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省厅。后续工作中如联系人发生变化,请随时更新

  )企业在线填报截止日期为20251030日,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务必做到所辖规模以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以上高新区全覆盖。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软件产业处:宋鸿飞0311-87908721

  产业集群推进处0311-87903827

  中小企业处:耿兴中0311-87802550

  高新技术处:李朝达0311-87800812

  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翟晨晓0311-85866029

  电子邮箱:ronghechu@126.com

  附件:1.省级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2.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3.省级以上高新区名单

                 4.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企业情况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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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的通知 2024-11-07 00:00:00

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

服务型制造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数智技术为支撑,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将服务深度嵌入制造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各环节,延伸产业链、重塑价值链、构建生态,实现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迭代升级和应用拓展,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深化,服务型制造已成为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引领,坚持应用牵引、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强化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增强生产性服务业支撑能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夯实发展底座,优化产业生态,打造服务型制造升级版,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塑造制造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2028年,服务型制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完成20项标准制定,打造50领军品牌建设100创新发展高地,服务型制造典型模式广泛普及、新模式不断涌现产业生态持续优化,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保持快速发展,制造与服务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有力促进制造业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发展新空间、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建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服务型制造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 

主要任务

(一)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模式创新

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发布服务型制造关键共性技术清单,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动融合需求感知、集成研发设计、协同交付部署、智能运营监测管理共性技术攻关加强与面向生产制造过程的工业智能技术攻关联动面向重点场景、重点模式,推动攻关成果转化应用和迭代升级

加强模式创新。加快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远程运维、产品服务集成等典型模式升级探索模型驱动研发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互为支撑、相互促进。

(二)培育壮大重点生产性服务业

加快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生态,为企业技术创新、生产经营、品牌打造等提供专业化服务

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加强中试能力体系建设,健全技术推广与扩散机制。

发展工业设计。培育壮大工业设计经营主体,推动工业设计与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相结合,健全完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体系,加大绿色设计成果推广应用力度

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加快推动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发展,体系化培育面向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场景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引导制造企业和信息服务机构创新信息服务内容,推广平台化、组件化的工业互联网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推进智能专家服务发展和应用,增强信息服务安全保障能力。

发展生产性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深化产融对接合作,为制造企业提供配套金融服务。

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加强商标、专利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探索完善商标品牌交易价值评估方法,深入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估,分行业分领域打造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服务型制造领军商标品牌。

发展其他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节能环保服务,积极培育专业化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增强绿色诊断、能源计量等服务能力。发展质量技术和质量管理服务,鼓励成立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加强质量支撑。引导物流服务、咨询服务、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更好服务制造业发展。

(三)分类推进服务型制造模式推广应用

围绕原材料、装备制造、电子制造、消费品等行业和安全生产领域,加强政策统筹、分类指导,推进服务型制造典型模式广泛普及,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服务型制造新模式,促进服务要素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融入制造业,充分发挥服务对制造的赋能作用加大重点行业服务型制造发展力度,推动巩固提升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通信设备等产业优势地位,促进钢铁、石化、医药、船舶等产业提质增效。



专栏1 实施共享制造培育提升行动



建设共享制造平台。推动建设一批汇聚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中试验证、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的共享制造平台,增强在线发布、订单匹配、仓储物流、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服务功能,提升报价、匹配、排产、监测等智能化水平,实现“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


建设共享工厂。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共性制造需求,鼓励建设一批共享工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满足设计研发、加工制造、检验检测等共性需求。


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参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在线化、数字化、智能化检验检测能力。

)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抓好《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实施加快建设统一融合、先进适用、覆盖全面、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坚持应用导向、急用先行,强化多元主体协作,开展基础通用、核心要素等基础性标准研制,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共享制造等标准研制,加强面向生活和生产的服务型制造融合业态应用标准研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先行先试。做好服务型制造与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领域标准的协调衔接。标准宣贯和培训,引导企业主动对标达标,推动标准落地实施。

(五)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引导龙头企业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建立稳定的产供销等紧密型协作关系,构建硬件+软件+服务的产业发展模式。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发展专业化服务,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开放平台等方式深化与中小企业互利合作,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健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分级评价。支持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转型方案提供商,引导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增强服务型制造咨询诊断、成熟度评价、供需对接、人才匹配、知识产权等服务供给能力



专栏2 开展服务型制造品牌提升行动



打造服务型制造品牌。支持引导制造企业加快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创新产品和服务形态,提高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品牌管理运作水平,塑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制造品牌形象。培育打造100家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和50个领军品牌。探索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品牌体系建设。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遴选推广一批中国消费名品。支持地方立足资源优势、产业特色,打造服务型制造区域品牌。


加强品牌评价和推广服务。建立服务型制造品牌评价体系,总结推广优秀品牌培育典型案例,鼓励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在产业融合、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引导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加强品牌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品牌诊断、品牌推广等服务水平。

(六)打造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地方聚焦特色优势产业,以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在政策协同、创新应用、主体培育、数智技术攻关、健全生态等方面先行先试,分行业分领域推进服务型制造推广应用,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布建设指引,推动建设100个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



专栏3 开展融合应用场景创新示范行动



鼓励打造面向生产需求的融合应用场景。围绕设计、采购、生产、物流、运营、售后等环节,创新智能仓储、产线集成、运营监测管理等工业服务应用场景。


鼓励打造面向消费需求的融合应用场景。围绕衣、食、住、行、健康、文化等方面,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专项行动,打造智能穿戴、智慧家庭、绿色出行、健康管理等生活服务应用场景。


鼓励打造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融合应用场景。引导地方政府、央企、行业领军企业通过联合创新、优秀场景推介、举办场景展示体验活动等方式,加强融合应用场景供给,促进场景供需双方对接合作。


加强应用推广。发布典型应用场景,建立新模式新场景推广平台。推广一批“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加快消费品行业数字化融合应用。

)夯实服务型制造发展底座

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和规模化应用,按需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加速算力与行业融合应用。提升工业数据要素供给,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和要素,建设一批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型制造融合创新,引导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在重点场景布局应用。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三 

保障措施

)强化政策支持。将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成果应用等纳入技术改造等支持范围。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企业的服务业务按规定享受相关要素价格等支持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加强产融准对接合作引导商业银行、政府投资基金等按照市场化原则强金融服务。创新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混合用地模式,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建立服务型制造统计调查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统计监测试点。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专利转化和产业化。健全完善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公共服务。深入开展服务型制造万里行活动,推动服务型制造链群、进园区。支持举办服务型制造大会等活动。强化服务型制造区域协同,深化区域间交流互鉴与务实合作。支持服务型制造联盟、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交流合作,加快建立健全专业服务体系鼓励开展服务型制造成熟度评估

)壮大人才队伍。充分利用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依托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加大服务型制造复合型创新人才培训力度围绕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需求,实施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培育一批专注制造服务的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推进国际合作。深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推动产业合作向研发、设计、服务等环节延伸,带动中国标准、技术和服务走出去支持依托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载体,搭建多层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推进跨国人才和先进技术交流。鼓励有实力的国外企业、研发机构、设计机构等来华投资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服务型制造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制定,探索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等国际合作,带动产品、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合作对接。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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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 质量认证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5-07-25 00:00:00

为进一步推动质量认证行业数字化变革发挥质量认证促进重点业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以及对数字产业的支撑作用强化认证数字资源应用,现就加快推进质量认证数字化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大力培育数字化认证机构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快建设国家先进数字化质量认证制度体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质量认证与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充分释放技术和数据生产要素价值,加速激活新质生产力,全面打造服务中国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新优势。

2030年,逐步完善新业态下的质量认证数字化建设顶层制度设计,健全数字化评价规则和技术规范,探索机器可读标准在认证中应用,选育10优秀数字化认证机构50数字化认证项目,形成认证赋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优良案例。到2035年,全面建成层次清晰、守正创新的质量认证数字技术体系和实施体系,协同计量量子化、标准数字化加快构建高水平新型质量基础设施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化认证制度,充分适配各行业各领域发展需求。

二、推动认证机构质量认证活动数字化发展

)树立质量认证数字化理念,提升数字化能力。强化认证行业数字化意识,树立数据驱动、创新应用等数字化思维组建专业认证数字化专家团队,逐步提升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数字化能力。强化质量认证数字化宣传,营造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氛围,将数字化基因植入认证全生命周期。(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夯实质量认证数字化基础,全面实现信息化。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质量认证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条件,为实现认证活动全生命周期的数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全面、立体、可视化的认证流程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平台,制定统一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提高认证结果的一致性、复现性和有效性,做到过程可追溯、可审计。提高认证业务数据结构化程度,规范认证业务数据接口,实现上下游数据互联互通、互信互认,降低企业质量认证成本(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利用数字技术赋能质量认证关键环节,拓展质量认证数字化场景。鼓励认证机构聚焦数字化关键技术,推进质量认证数字技术创新性应用结合,实现工序参数、过程数据和产品一致性要素等认证业务关键证据的实时在线采集分析固化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复核数字认证新模式,提高认证委托受理、现场审核、评定复核等关键环节的质量与效率,降低认证风险。(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加大数据挖掘力度,开展全方位质量诊断。支持认证机构通过数据模型和机理模型的融合,构建质量根因分析模型、质量异常预警模型、质量时空模式分析模型。运用认证过程中产生的数字化信息创新发展风险防控、质量评价和质量改进的数据产品和工具,为获证组织提供更深层次的质量诊断、质量体检、质量提升等服务(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

服务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针对新型工业各环节,建立实施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的质量认证制度、评价规则和技术规范。开展智能制造能力认证和工业操作系统认证,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建立完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应用,推进智能化绿色转型。加强数字制造所需的软件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试点软件工程全过程认证及新型工业化数据认证,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更高水平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智慧农业和水利建设。推进智慧农业管理成熟度认证,促进农业生产智慧转型和农产品加工智能转型。探索开展智慧农场、智慧牧场和智慧渔场数字化场景认证,增强农业生产数字化发展基础能力。推动粮食生产领域认证,支撑种业振兴和粮食安全。实施节水产品绿色认证、节水管理体系认证,推动数字化赋能水利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服务业有效转型。聚焦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重点打造涵盖数字技术创新、数据要素赋能、战略新兴产业生态建设的系统化服务认证支撑体系。丰富数字公共服务认证,推动教育、医疗、养老、智慧城市和数字社区建设,促进服务业通过数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实现产品设计、服务体验和管理决策的持续创新。深入开展金融科技产品认证,探索实施金融领域服务认证,推动金融服务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对数字产业的质量认证支撑力度

)聚焦数字化关键设备产品质量认证服务加强数字化关键领域认证技术研究,开发智慧农业技术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计算设备、工业操作系统、数据采集传感器、工业网关和智能检测装备等产业发展所需认证制度,遴选出一批高质量数字产品。着眼培育消费品细分市场,推进网联汽车、智能家电、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机器人、养老装备认证工作,丰富优质产品供给,重点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消费需求。(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数字基础设施质量认证体系。着力健全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相关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操作系统、云计算、数据中心、物联网、数字平台、北斗卫星导航等领域提升认证供给水平,研究建立数据流通利用等领域数据基础设施认证。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认证,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评估、场景培育和技术验证等服务。(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推进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网络安全服务认证,筑牢网络安全防护屏障。推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信用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探索实施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认证,深化数据安全治理。创新评价技术推进商用密码认证体系建设,探索零信任、区块链和隐私计算等可信数字化认证(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国家密码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质量认证智慧监管和认证数字资源应用

(十)推进质量认证监管大数据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形成统一的质量认证监管大数据中心,推动监管数据和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数据的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汇聚相关认证监管全量业务数据,实现质量认证领域的数据互联互通,保障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促进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实现“一标贯全国”的质量认证智慧监管目标(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十)打造质量认证智慧监管新模式以质量认证监管大数据为牵引,推动数字化理念与技术全面融入质量认证监管各类业务,运用多源数据为经营主体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探索打造具备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研判、资源统筹协调等功能的智能化认证监管应用新模式。加强取证、固证环节数字技术应用,实现对认证活动的全过程、可追溯、穿透式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十)强化质量认证数字资源应用。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的质量认证数字化管理和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证数据共享监管互助,逐步健全跨行政区域网络监管协作机制。探索开展基于大数据的获证产品质量预测和质量追溯,推动质量认证监管式从单向管理转双向互动、从线下转线上线下融合鼓励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赋能公共治理和产业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质量认证数字化发展良好生态

(十)加强政策支持。落实现行优惠奖励政策,用好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质量认证数字化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国际合作和应用开发。结合数字化认证活动特点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模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标准引领。数字化认证方案、实施流程、档案留存、从业人员、审核发现、数据格式方面加快标准研究和转化,持续完善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促进质量认证基本规范和规则统一,逐步健全质量认证数字化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十加强国际互认。强化与相关国际组织工作机制对接,支持国内对口领域技术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认证从业机构结合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与自身优势领域探索质量认证数字化国际互认合作项目。(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密码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宣传推广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宣贯,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传播数字化先进理念,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评选、现场交流等活动,选树一批优秀案例、机构、人员,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营造质量认证数字化发展良好氛围。(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数据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