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策服务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2025-05-11 00:00:00 浏览量:329

一、出台背景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修订完善我县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同时,2022年10月8日承德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承县政办字〔2022〕41号文件废止。

二、政策依据

结合县域科技发展实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办〔2021〕28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承德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承市政办〔2021〕9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科技创新三项奖补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七部分,十五条措施。

第一部分,大力培育创新主体。(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二)鼓励企业、创新团队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

第二部分,积极打造创新载体。(三)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四)加大企业培育机构建设力度。(五)推进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六)推动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第三部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七)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九)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第四部分,加强专利制造应用。(十)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

第五部分,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十一)持续加大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十二)健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加计扣除政策。

第六部分,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十三)加强创新型试点县建设。

第七部分,强化科技宣传服务。(十四)强化乡镇科技服务职能。(十五)加大科技创新政策的宣讲解读力度。


政策文件:《承德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 若干措施(修订版)》

二、政策依据


结合县域科技发展实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办〔2021〕28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承德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承市政办〔2021〕9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科技创新三项奖补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七部分,十五条措施。

第一部分,大力培育创新主体。(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二)鼓励企业、创新团队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

第二部分,积极打造创新载体。(三)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四)加大企业培育机构建设力度。(五)推进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六)推动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第三部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七)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九)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第四部分,加强专利制造应用。(十)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

第五部分,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十一)持续加大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十二)健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加计扣除政策。

第六部分,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十三)加强创新型试点县建设。

第七部分,强化科技宣传服务。(十四)强化乡镇科技服务职能。(十五)加大科技创新政策的宣讲解读力度。


政策文件:《承德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 若干措施(修订版)》


上一篇

农业科技创新要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落实《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2025-05-08 00:00:00

农业科技创新要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落实《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农业农村部、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问:出台《实施意见》主要基于怎样的背景和考虑?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指出“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整体迈进了世界第一方阵,但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重视和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要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业农村部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的重要职责,面对新形势新使命需要我们切实履行好使命担当。

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研究出台《实施意见》,就是聚焦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通过系统部署、优化布局,整合各级各类优势科研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突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破除阻碍农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激发创新动力,提高创新效率,切实以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农业强国建设。

问:《实施意见》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强调将科技创新放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突出重要位置,进一步全面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依靠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强调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统筹创新资源,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调优化科技组织模式和创新范式,改善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提升农业科技的系统化组织水平和体系化攻关能力,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必须坚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解决好各自为战、低水平重复、转化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依靠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同时,要坚持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定位,推动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尊重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统筹谋划推进;以人才引领发展,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实施意见》明确到2035年,建成运转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使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涌现一批全球领先的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和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农业战略科技力量及战略人才力量,显著增强农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使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居于世界前列,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问:《实施意见》主要布局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实施意见》重点聚焦8个方面。一是强化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创新核心使命。优化定位布局,中央级涉农科研院所要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地方涉农科研院所要着力支撑区域发展,涉农高校要强化为农服务使命。二是加快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保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三是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布局,健全科技任务来源机制,优化科技任务组织实施,面向用户和市场开展评价反馈。四是建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创设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造就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农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五是提升农业科技条件支撑能力。加强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科研设施水平,筑实基础性支撑性科技平台。六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七是推动农业科技高水平开放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双多边合作机制建设。完善合作平台布局,深化国际联合创新。加大国际人才和先进技术引进交流,打造世界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八是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生态。高水平建设农业高新区,完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农业科研学风作风建设,加大农业科普宣传力度。

问:《实施意见》中提到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有哪些举措?

答:科技领军企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要牢固树立抓科技必须大抓科技领军企业的理念,强化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补齐农业科技创新的短板,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是建立梯度培育机制。构建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培育一批龙头型、高速成长型和潜力型农业科技企业,“一企一策”闭环式推进解决农业企业实际问题,建立企业创新能力动态监测机制。二是支持企业承担农业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决策、农业主推技术评选,提高企业参与涉农科研项目比重,产业应用导向明确的项目原则上都交由企业牵头,大幅提升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比例。三是集聚高能级平台、人才、金融等创新要素。高质量建设农高区和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建设中试试验基地。建强农业科技企业人才队伍,向农业科技企业选派科技副总,加速企业人才培育。组织农业科技金融高端对话和农业科技创投大赛,持续推进农业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四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服务,缩短重大科技成果审批周期,助力农业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问:如何推动《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答:《实施意见》重在落实,要在中央科技委领导下,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推进落实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调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部委层面,加强农业农村部与各相关部门的部际协调,集聚各方资源力量,紧扣产业需求,解决好农业科技创新重大问题,建强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要围绕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区域农业科技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攻关和成果共享。

省级层面,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建立农业科技管理协调机制,加强省级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等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优化各级涉农科研机构功能定位,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建立省级农业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省域农业科技创新效能监测评估制度,提升区域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此外,还要推动各级财政加强农业科技保障,发挥农业产业化基金、农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要优化科研创新生态,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机制,树立产业贡献评价导向,加强人才激励,加快品种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形成激励原始创新的良好外部环境。


下一篇

关于《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的解读材料 2025-05-16 00:00:00

2024年05月0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聚焦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改革创新招标投标制度设计,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的要求。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唐政办〔2025〕3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从三个方面对《管理规定》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制定《管理规定》是为进一步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完善制度、运用数据、加强监管、压实责任”工作要求,是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的要求,是打造全省“双盲”评审“唐山样板”任务需要。

《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制度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市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分为5个章节,共计29条,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数据运用,严格监督管理,压实各方责任角度出发,明确严格落实全省“双盲”评审各项改革举措,创新性提出了交易平台“一网统进”、“一网同标”“一网监管”的工作要求,将落实巡视整改以及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进行了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为打造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唐山样板”目标奠定制度基础。

第一章节为总则。明确了发文目标和适用范围,要求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评标,结合我市新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体系,创新性提出了交易平台业务“一网统进”,交易数据“一网同标”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实行招标投标“一网监管”,明确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媒介,要求招标人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主体责任。

第二章节为招标和投标。明确招标前招标人要严格落实项目审批、核准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规范履约行为的约束,充分发挥全市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评价作用,规范招标人合理选择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落实招标计划发布制度,结合“双盲”评审工作实际,提出招标人要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规范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调研、专家咨询论证以及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等方式,避免违规设置隐性门槛,提出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降低“借证投标”违法风险。

第三章为开标、评标和中标。规范开标和招标文件解密程序,明确招标人代表选择条件,压实评标专家履职责任,规定招标人严格履行评标报告审查职责,全面推行中标合同网签和公开,要求招标人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履约过程的内控管理。

第四章为监督管理。要求各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招标投标各方交易主体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专家违规评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安、纪检机关做好案件的移送转办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制,并强化考核评价应用,所在单位可以将其不良行为评价情况,作为其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的参考。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实行动态监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求行政监督部门严格履职,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相应处理。

第五章为附则。明确了《管理规定》解释单位、实施期限等内容。

三、创新做法

本《管理规定》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数据运用,严格监督管理,压实各方责任角度出发,明确严格落实全省“双盲”评审各项改革举措,创新性提出了交易平台“一网统进”、“一网同标”“一网监管”的工作要求,紧盯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招标投标关键责任主体,加强对评标专家履职行为监管等相关举措,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将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进行了融合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中,为打造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唐山样板”目标奠定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