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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 (2025年)

2025-11-26 00:00:00 浏览量:5

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

2025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十一

 

 

 

 

 

 

编写说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多次就推进减税降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等作出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政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的信心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推动惠企减负政策落实作为每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为稳定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起,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每年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惠企减负政策措施进行梳理,编印出版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手册发送广大企业,为企业了解和享受国家政策、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帮助。

《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2025)》是在历年政策汇编基础上,结合今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编印而成。汇编采取目录清单形式,更新了2025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惠企减负政策18条。截至11,汇编收录了收费减免(18条)、税收优惠(82条)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32条)、人工成本(9条)、融资成本(19条)、用能用地成本(13条)、物流成本(7条)等7个方面共计179条正在执行的政策措施,方便企业查询。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大力支持,并由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承担了文件梳理和编印出版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涉及面广,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敬请社会各界批评指正。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11      


 

收费减免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

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政策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

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政策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政策

政策解读说明

附录一: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附录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附录三: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

附录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附录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版)

附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查阅全篇请点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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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 2025-11-17 00:00:00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文号:国知办函保字〔2025〕916号加入收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违法违规使用商标行为的管理,引导全社会尊重和正确行使商标专用权,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着力引导全社会合理规范使用商标,不断加大对商标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的监管和治理力度,严格规制通过商标实施虚假描述等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坚决维护正当有序的商标使用秩序,有力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积极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二、重点关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使用带有欺骗性等禁用的未注册商标。重点关注使用含“专供”“特供”“极品”“国”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供应渠道或者品质产生误认的行为;使用含“富硒”“有机”“零添加”“100%”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且所标示商品的实际属性与该内容不符,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主要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使用含地名、年份或者“手工”“手打”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产地、生产时间、生产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

(二)欺骗性使用注册商标。重点关注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商品包装装潢等搭配使用,导致公众对商品品质、产地、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自行改变注册事项导致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或者为攀附他人商标而自行改变的行为。

(三)冒充注册商标使用。重点关注在带有欺骗性的未注册商标上标注注册标记或者标明注册商标的行为。

(四)应当使用而未使用注册商标。重点关注烟草领域,特别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

(五)商业活动中突出使用“驰名商标”字样。重点关注将有认定记录的“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的行为。

(六)违规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重点关注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品不符合使用管理规则品质要求的行为。

(七)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代理。重点关注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恶意“撤三”等损害商标权人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违法违规使用商标行为的举报受理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二)开展重点摸排。要加强日常监管和舆情监测,重点关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等领域,及时发现利用商标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线索和不当行为,加大商标使用管理和执法指导力度。

(三)及时处置线索。要将违法违规使用商标行为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依法依规查处,跨区域案件线索可以层报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四)加强合规引导。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促使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摒弃投机心理,做到诚信经营;在商标保护、运用等相关政策中,强化商标合规使用要求,正向引导企业合规使用商标。

(五)强化综合治理。要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商标代理机构主动向申请人传导正确申请和使用商标的理念;加强信用监管,对各类违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主体,依法依规做好失信惩戒工作。

(六)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在商标使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和正确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良好氛围。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综合研判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工作统筹协作,构建合法合规使用商标的良好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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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2025-11-18 00:00:0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协同与体系化建设,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天津市科学技术局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共同推出“科享保”科技企业综合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背景

  为解决共享模式产业链条中从研发到制造、从技术共享到硬件共享中科技创新与共享经济发展的风险痛点,以全流程覆盖、专业化定制、科技赋能为核心,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指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联合开发了“科享保”科技企业综合保险,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保险产品体系,聚焦企业技术研发、中试转化、产业化的完整生命周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风险解决方案,避免因保障断层导致的风险敞口。

  二、产品简介

  “科享保”科技企业综合保险全面覆盖技术研发、中试转化、产业化等关键环节,为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主要包括:

  (一)费用损失类

  包括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产品。科技企业研发或成果转化项目无法继续进行而终止时,保险公司负责对企业在研发过程中投入的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如材料、设备运行维护费等)、设备的维修或更换费用以及其他与研发直接相关的费用进行赔偿。

  (二)研发责任类

  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等产品。由于被保险研发成果存在设计缺陷造成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由受害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科技企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应由科技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人员意外类

  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关键人员无法从业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等产品。科技企业从事研发工作的关键人员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及因人员变动导致研发中断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四)知识产权类

  包括专利执行保险、商业秘密被侵权损失保险、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版权被侵权费用损失保险等产品。对于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商业秘密、版权)被第三方侵权,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科技企业采取法律行动被立案或受理后的调查费用、法律费用,以及商业秘密和版权侵权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科技企业专利失败,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与该专利实施活动相关的费用损失。

  (五)其他

  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企业未能按照与银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对科技企业应偿还而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产品特点

  (一)全链条覆盖。全面覆盖技术研发、中试转化、产业化等关键环节,包含科技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产品责任险等细分保险产品,满足科技企业全链条、多场景风险保障需求。

  (二)风险减量服务。借助人保财险前沿风险评估技术,对各类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实时跟踪和动态管理,购置相应设备,全面提供线上化、全流程风险减量服务。

  (三)普惠化设计。实行普惠化保险费用设计,降低企业投保门槛。经成果鉴定的项目可享额外费率优惠,提升保险可及性。

  四、其他工作

  一是给予政策支持。对于“科享保”科技企业综合保险,河北省科技厅、天津市科技局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二是加强宣传对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分别组织辖区内科技管理部门,开展政策宣讲、产品推介,及时将有需求的科技企业向保险公司推送。

  三是提供服务保障。人保财险在河北、天津机构具体实施“科享保”科技企业综合保险落地工作,发挥专业团队服务优势,认真核保承保,快速审核理赔,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风险保障解决方案。

  联系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韩娜 0311-85802776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崔尧 022-58832968

  业务咨询电话:

  中国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郭鑫 19933039686

  中国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路瑶 15122291207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