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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

2025-11-17 00:00:00 浏览量:5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文号:国知办函保字〔2025〕916号加入收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违法违规使用商标行为的管理,引导全社会尊重和正确行使商标专用权,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着力引导全社会合理规范使用商标,不断加大对商标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的监管和治理力度,严格规制通过商标实施虚假描述等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坚决维护正当有序的商标使用秩序,有力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积极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二、重点关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使用带有欺骗性等禁用的未注册商标。重点关注使用含“专供”“特供”“极品”“国”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供应渠道或者品质产生误认的行为;使用含“富硒”“有机”“零添加”“100%”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且所标示商品的实际属性与该内容不符,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主要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使用含地名、年份或者“手工”“手打”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产地、生产时间、生产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

(二)欺骗性使用注册商标。重点关注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商品包装装潢等搭配使用,导致公众对商品品质、产地、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自行改变注册事项导致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或者为攀附他人商标而自行改变的行为。

(三)冒充注册商标使用。重点关注在带有欺骗性的未注册商标上标注注册标记或者标明注册商标的行为。

(四)应当使用而未使用注册商标。重点关注烟草领域,特别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

(五)商业活动中突出使用“驰名商标”字样。重点关注将有认定记录的“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的行为。

(六)违规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重点关注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品不符合使用管理规则品质要求的行为。

(七)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代理。重点关注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恶意“撤三”等损害商标权人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违法违规使用商标行为的举报受理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二)开展重点摸排。要加强日常监管和舆情监测,重点关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等领域,及时发现利用商标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线索和不当行为,加大商标使用管理和执法指导力度。

(三)及时处置线索。要将违法违规使用商标行为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依法依规查处,跨区域案件线索可以层报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四)加强合规引导。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促使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摒弃投机心理,做到诚信经营;在商标保护、运用等相关政策中,强化商标合规使用要求,正向引导企业合规使用商标。

(五)强化综合治理。要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商标代理机构主动向申请人传导正确申请和使用商标的理念;加强信用监管,对各类违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主体,依法依规做好失信惩戒工作。

(六)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在商标使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和正确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良好氛围。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综合研判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工作统筹协作,构建合法合规使用商标的良好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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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5-11-08 00:00:00

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计量在提升民营经济组织质量效益、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基础支撑保障作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公共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各级门户网站作用,汇集各类计量助企惠企政策,提供权威计量政策解读,帮助民营经济组织及时、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计量政策。进一步优化计量行政审批服务,鼓励计量技术机构提升为民营经济组织服务的主动性,尽可能压缩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时间。制造计量器具的民营经济组织已批准的型式进行改进的按照《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JJF10152014)的有关要求,由承担型式评价的计量技术机构根据型式改进的具体情况确定评价项目,给予必要的优化和简化。

二、征集企业需求。出台涉企计量政策要广泛听取民营经济组织意见建议,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民营经济组织常态化交流机制和重点产业计量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广泛征集民营经济组织计量需求,梳理计量堵点、卡点难题,形成民营经济组织计量需求清单。鼓励民营科技型骨干企业联合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研究提出前瞻性、颠覆性计量技术问题需求清单。

三、支持科研创新。鼓励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承担计量科技创新任务,鼓励开展计量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推动计量科技成果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和转化。围绕前沿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承担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项目任务。帮助重点产业民营经济组织解决生产流程、质量控制、科研创新等方面遇到的计量难题,助力产品质量提升。支持仪器仪表民营经济组织分批参与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计量测试评价和应用验证。

四、加大服务力度。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和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聚焦计量测试问题和计量服务需求,实行“一企一策”计量差异化举措,帮助民营经济组织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发挥大型企业带动作用,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共享计量科研基础设施、测量仪器设备、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数据等资源,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一揽子的计量支持。

五、加强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参与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升民营经济组织先进测量能力。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等作用,面向民营经济组织开展计量技术研发、计量测试、计量资源共享、计量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等技术服务,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小、快、轻、准”的计量数字化解决方案。

六、助推节能降碳。鼓励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碳计量中心、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等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能源计量和碳计量服务,帮助其建立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和碳计量体系。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能效、水效“领跑者”评选,通过装备升级、技术改进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七、支持计量“走出去”。密切跟踪国外相关政策发布,加大对出口民营经济组织的计量支持力度。实施计量体系海外合作行动,搭建国产计量仪器装备出口供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推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互认制度,扩大互认范围,增加指定实验室,为民营经济组织产品出口提供服务,实现“一次测试、一张证书、全球互认”。

八、加强人才培养。支持高等校、科研院所、职业校、公共实训中心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民营经济组织合作,为民营经济组织培养计量技能人才。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已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当地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注册,畅通民营经济组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中国计量云课堂”开设民营经济培训专区,加快民营经济组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支持民营经济组织计量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计量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的基础支撑保障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民营经济组织计量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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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 (2025年) 2025-11-26 00:00:00

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

2025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十一

 

 

 

 

 

 

编写说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多次就推进减税降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等作出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政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的信心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推动惠企减负政策落实作为每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为稳定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起,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每年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惠企减负政策措施进行梳理,编印出版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手册发送广大企业,为企业了解和享受国家政策、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帮助。

《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2025)》是在历年政策汇编基础上,结合今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编印而成。汇编采取目录清单形式,更新了2025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惠企减负政策18条。截至11,汇编收录了收费减免(18条)、税收优惠(82条)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32条)、人工成本(9条)、融资成本(19条)、用能用地成本(13条)、物流成本(7条)等7个方面共计179条正在执行的政策措施,方便企业查询。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大力支持,并由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承担了文件梳理和编印出版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涉及面广,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敬请社会各界批评指正。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11      


 

收费减免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

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政策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

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政策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政策

政策解读说明

附录一: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附录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附录三: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

附录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附录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版)

附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查阅全篇请点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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