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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河北省稳外资工作措施》的通知

2025-12-24 09:26:19 浏览量:41

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河北省稳外资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布机构: 外国投资管理处
发文日期:2025-03-28

冀商外资字〔2025〕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5〕16号)精神,做好2025年稳外资工作,加大引资稳资力度,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2025年河北省稳外资工作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结合部门职能和地方实际,围绕我省吸引利用外资任务和外资企业切实需求,认真组织实施,推动相关措施落地见效。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8

 

(本文有删减)

2025年河北省稳外资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5〕16号)要求和商务部《2025年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引资稳资力度,制定2025年河北省稳外资工作措施。

一、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领域开放试点。支持石家庄市、雄安新区争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雄安片区争创国家生物医药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推动提高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额度等资本项目试点政策科汇通试点政策在雄安新区落地实施。

二、推动外资法律法规制度落细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国家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政策,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予以登记。保障外资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许可等方面同等待遇,确保外资企业准入准营

三、支持外国投资者股权投资。加大《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宣传解读力度,引导优质外资长期投资我省上市公司。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涉及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投资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涉及税收事宜的,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外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金融业务试点,支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参与我省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

四、对接国际高端客商资源。聚焦可能形成重大外资招商项目的产业领域和开发开放区域,组织重点市县和园区谋划重大外资招商项目,增加外资项目储备,逐个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定期由省领导组织调度推动。积极参与进博会、厦洽会、服贸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组织开展外资项目专题对接会、国际金融资本洽谈会。组织有关市县(园区)、重点企业赴重点国别和地区,参加投资中国境外投资促进活动。强化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招商职能,组织小团组加强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国际知名跨国公司中国总部对接联系,推动外资项目签约。

五、推动国际化招商项目。由省、市及相关部门领导带队,赴欧美、日韩、新加坡、东南亚、中东和港澳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推介活动,拜访国际知名公司和商协会,高位推动重点合作项目。组织京津冀国际招商会客厅系列活动,依托廊洽会国际高端客商展商资源,围绕降低物流成本、京津冀重点产业链协作主题,推动精准对接,达成合作意向。

六、提升园区承载功能。支持利用外资集中的重点经开区建设国际合作产业园,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别化招商。制定河北自贸试验区提升措施,推动建立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支持外资企业在综保区内设立研发中心

七、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减免关税、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和采购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等政策,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落实《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外商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冀商外资字〔2024〕2号),重点奖励新兴产业类、鼓励类、高技术类、总部类外资项目。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内外资企业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八、保障重大外资项目用地。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依据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精准配置计划指标,统筹计划指标集中向重大、重点外资项目倾斜,合理保障外资项目土地要素需求。对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不低于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情况下,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九、提升审批监管便利化水平。按照特事特办、即到即办、优先审批原则,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外资重点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实施容缺受理、公示和审查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压茬审批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及时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先采用非现场方式进行执法监管。持续提升药品生产许可审批服务质效,助力外资企业创新药物上市。

十、优化外资企业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优惠政策,开展服务保障进外企外资企业走访活动,主动为外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外资并购、跨境换股登记工作,深化外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加大外商投资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诉求纠纷,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燕赵会客厅圆桌会议机制,畅通外资企业常态化沟通渠道,帮助企业化解投资、建设、经营和增资扩股难题。

十一强化重点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发挥省重点外资项目专班作用,实现项目在谈、签约、在建、运营全流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规划、用地、用海、环评、能耗等问题,推动尽早建成投产。实施重点外资项目攻坚行动,开展专班式、清单式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利润留存较多的外资企业对接资源、开拓市场,加大利润再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申报国家标志性外资项目。

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化金融顾问走进开发区试点工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对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定制专属产品。组织政银企对接会,帮助外资企解决融资难题便利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支持外资企业使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和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建立白名单企业库,对属于绿色能源、高端制造等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外资项目,推动银行机构一企一策差异化授信。

十三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大对优质企业培育认证力度,持续丰富石家庄海关AEO重点培育企业名录库,落实简化通关手续、降低查验率措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鼓励外资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依托贸促会原产地证书在线申报系统畅通证书办理渠道。助力外资企业出口货物享受协定伙伴方关税减免。

十四便利国际商务活动。加大APEC商务旅行卡推广力度,落实好地方国有企业业务人员因公出国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管理政策。更新完善《外国人在河北工作投资生活指南》,优化在冀来冀外企外商和外籍人士服务。支持地市设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持续优化外国人互联网住宿登记,加强临时入境外国人继续停留申请管理服务。推动在外商集中地市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为外商人员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便利。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过境免签签证便利,用好绿色通道”“快捷通道,为外商来冀开展经贸交流、投资洽谈提供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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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2025-12-24 09:26:56

河北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机构: 服务贸易和商务服务业处
发文日期:2024-12-11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全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高质量发展服务贸易

(一)优化服务贸易区域结构

1.构建环京津服务贸易集聚区。支持廊坊、保定市重点发展商贸流通、国际会展、服务外包、技术研发等服务贸易,积极承接京津服务外包业务,将其作为河北省接入国际高端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端口。支持张家口、承德市、雄安新区建设大数据中心和特色旅游服务贸易新高地。支持雄安新区打造服务贸易开放发展先行区。支持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京津高等学校在冀合作建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研发、软件研发、金融咨询和解决方案、中后台数据处理、数据挖掘与分析等高端服务外包发展,促进环京津区域服务贸易资源配置优化,产业布局协调。(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文旅厅、省数政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河北省分行、河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石家庄都市圈服务贸易集聚区。发挥石家庄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带动效应,健全中医药、化学制药、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链,提升省会大健康服务整体竞争优势。支持衡水、邢台、邯郸市发展文化教育、节能环保、新能源服务贸易。支持定州、辛集市依托高端高新制造业促进技术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模式和业态创新。(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沿海岸服务贸易集聚区。支持唐山、沧州市发挥港口航运服务和转口贸易优势,发展海洋运输、国际物流、保税服务等服务贸易。支持秦皇岛市发展船舶维护维修服务贸易,大力引进船舶维修零部件制造、保养、维护等相关产业,打造船舶维修维护产业链。(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石家庄海关、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水平

4.提升运输服务水平。依托现有过境海铁联运和中欧、中亚班列,提升国际中转和国际供应链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支持省内航运企业稳定运营既有日本、韩国、东南亚、俄罗斯等近洋航线,谋划拓展远洋航线。探索实施国际集装箱中转和集拼试点,打造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吸引航运金融、海事仲裁、船舶交易、航运信息、航员培训、策划咨询等企业落户我省。增强对沿线国家和地区转口服务贸易功能,全面提升运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利用省内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产品,加强河北旅游品牌在境外宣传力度,发挥张家口市后冬奥拉动效应,引进知名国际赛事,推动体育+旅游发展,将河北省建设成为高度融合发展的旅游目的地。(省文旅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建筑服务水平。推动省内建筑服务企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不断提质增效,大力拓展国内经营服务范围,努力打造河北品牌形象。引导省内建筑服务企业与央企、大型国企等深度合作,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在海外工程建设中实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省住建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国家级服务贸易平台作用

7.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省内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市中医医院2个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探索创新医企联动的经营方式,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发展。利用内地与港澳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契机,进一步深化在中医药方面与港澳合作。积极发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贸易,打造中医药服务全产业链。(省商务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依托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衡水),加快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出台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衡水)发展的措施,扩大武强乐器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做好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认定工作,积极推荐参加千帆出海行动计划,推动文化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省文旅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发挥重点展会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商贸物流对外开放平台,吸引国内外物流龙头企业合作,推动形成更多的务实合作成果,提升我省服务贸易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加服务贸易重点展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二、创新发展数字贸易

(四)打造雄安新区数字贸易新高地

10.推动雄安新区数字贸易开展先行先试。推动雄安对标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开展先行先试、开展数字贸易规则对接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具有雄安特色的数字贸易交易规则和标准,发挥数字技术对产业链、价值链的整合作用,构建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服务贸易数字化监管模式。指导雄安新区依托数据跨境安全传输管理试点和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承接国际数据外包业务,重点发展云服务、大数据交易、数据中心和便利化银行结算等数字化贸易。(省商务厅、省数政局、省委金融办、人行河北省分行、省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支持雄安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发展。在数字产品方面,鼓励数字娱乐、数字影视、数字出版、创意设计等发展,强化模式创新。在数字服务方面,培育发展社交电商、网络直播、在线教育、远程诊断、远程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在数字技术方面,着力培育信息和通信技术贸易。在数据贸易方面,重点培育数据内容审核、数据清洗、数据采集加工、数据标注、数据应用等大数据服务贸易。(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省委网信办、省数政局、省卫健委、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数字订购贸易发展

12.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推动唐山、石家庄、廊坊、沧州、雄安新区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引进知名平台,完善配套功能,持续培育交易规模超亿元的金牌卖家和超10亿元的标杆企业。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模式,依托特色产业聚集区,培育一批省级重点跨境电商产业园,带动特色产品扩大出口。(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完善海外仓布局。鼓励企业在重点出口市场、重要节点城市布局一批海外仓,筛选认定一批省级海外仓。支持海外仓完善营销推广、金融保险、售后维修、退换货等功能。(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六)推动数字交付贸易发展

14.培育重点经营主体。围绕保险,金融,知识产权,电信、计算机、信息服务,个人文娱等领域,认定一批数字产品、数字服务和数字技术贸易重点企业。引导企业在新兴领域布局全球产业生态体系,鼓励和支持数字贸易企业加强与国际头部企业协作,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分工,融入全球价值链。(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河北金融监管局、省文旅厅、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探索布局数据贸易。引导多种类型的数据交易场所共同发展,建设多层次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国际板。探索数据管理服务体系,构建数据交易全产业链生态。探索离岸数据交易模式,争取建设国际离岸数据中心。(省数政局、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七)推进制度型开放

16.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采用负面清单模式,统一管理跨境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开展专题培训,加大对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制度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加强各项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事项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工作衔接,优化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监管。(省商务厅、省数政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河北省分行等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区域经贸安排中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和规则,主动对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工作。开展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数字贸易统计、争端解决机制等研究,形成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成果。加强数字贸易态势、国际规则变动对策分析,强化数字贸易壁垒识别和监测预警。(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18.发挥河北省自贸试验区作用。发挥对外开放平台引领作用,利用河北省自贸试验区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政策优势,深化重点领域制度创新,完善招商引资机制,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落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稳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19.鼓励外商扩大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领域投资。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服务领域扩大开放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云计算、云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奖励政策。支持外商投资的数据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参与国际数字服务贸易。(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支撑体系

20.严格落实财税政策。统筹利用中央和省级现有资金渠道,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突出政策支持重点,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好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等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支付结算便利化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服务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合作,有针对性地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扩大受理范围,做好国际化服务安排。(人行河北省分行、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人才支撑保障。加快形成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重点企业联合培养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人才的新机制。鼓励高等学校增设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相关课程。鼓励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开展经营管理和营销服务人员培训。支持相关公务人员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与培训。(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数字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快保护机构作用,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数字贸易产业提供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服务。深化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指导市场经营主体做好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探索建立统计监测体系。推进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统计监测体系、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提升统计数据公共服务水平。(省统计局、人行河北省分行、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