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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用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2021-09-16 10:10:08 浏览量:132
河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河北省体育用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河北省体育用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6日
  河北省体育用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体育用品产业涵盖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运动车船及航空运动器材制造、体育用品相关材料制造、体育相关用品和设备制造等门类。发展体育用品产业,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增强人民体质、提升生活品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体育用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和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体育用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以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冬奥会赛事举办等为契机,抓创新、提质量、创品牌、增效益,全力推进体育用品产业做大做强,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市场化。调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抢抓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重大机遇,瞄准消费升级和市场需求,以应用促发展,积极拓展竞赛表演、全民健身、职工体育、家庭及个人消费市场,丰富产品种类和应用场景,加强市场拓展,搞好展示销售,强化业务培训,千方百计扩大市场占有率。
  突出国际化。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一流产品,顺应全球体育用品产业发展趋势、发展方向、消费需求,把握大方向,聚集大目标,发展大产业,“走出去”“引进来”,以开放汇聚资源,努力扩大全球市场份额。
  突出高端化。把创新作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开发高端、智能、绿色新产品新技术。以工业设计理念渗透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制造等环节,优化产品供给,引领消费升级,提升产品时尚度、消费黏合力、市场竞争力。
  突出品牌化。引导和支持企业视产品质量为生命,视产品标准为红线,视产品品牌为荣誉,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以最严标准打造高质量产品,促进产业质量升级。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链条完善、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体育用品产业体系,产品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明显增强,全省体育用品产业总规模达到1200亿元左右,其中定州市达到500亿元左右。
  ——市场份额明显上升。到2025年,全省体育用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力争由当前3%提升到10%,国际市场占有率稳步扩大。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全省体育用品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由当前的20家达到3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由当前的100家达到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当前的10家达到60家。
  ——供给水平明显提高。中高端产品的创意设计水平、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明显提升,高端、绿色、环保、新颖的产品比重稳步增加。到2025年,全省体育用品产业累计推出1000项以上新产品。
  ——品牌影响力明显扩大。瞄准国内外消费市场,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品牌。到2025年,形成拥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50个左右。
  二、发展路径
  (一)做大做强产业规模
  1.突出规划引领作用。研究编制河北省体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体育用品产业发展目标、路径、措施和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等内容,按照规模千亿目标规划发展。各相关市县要加强对体育用品产业未来市场、需求升级的研究,对本地“十四五”体育用品产业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按照年均增速30%以上目标支持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以下简称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利用现有体育用品产业基础优势,鼓励和支持石家庄、张家口、沧州、廊坊、秦皇岛、定州等市建立专业园区,培育市场主体,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带动体育用品全产业链发展。鼓励企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业孵化器,汇聚各方资源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指导、顶层设计、政策支持、资本引入,最终实现产业集群、政策集合、土地集约、基金集中交互融通的孵化功能,带动全省体育用品产业快速发展。到2025年,全省体育用品特色产业园区达到10个,特色产业集群达到3-5个。(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以廊坊夏垫佳美、石家庄英利奥、秦皇岛乔氏、定州恒达、邢台麦迪、沧州张孔杠铃等企业为重点,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以张家口、沧州、廊坊、定州等产业集群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为重点,通过新材料应用、智能科技、设计研发、品牌打造等途径,对重点企业进行提档升级。鼓励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开展合作,对接国际优势资源,引入先进技术和高端项目,向上游研发和下游应用延伸,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制造企业,打造一批企业集团和行业龙头。到2025年,体育用品产业集群规模达到500亿元的1个、100亿元的1个,超10亿元企业达到6个,超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0个。(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4.加速冰雪装备产业发展。推进张家口高新区冰雪装备产业园、宣化冰雪产业园建设,积极引入高端冰雪装备制造项目,形成雪服、雪板等轻装备,索道、造雪机等重装备,体育运动器材、康复训练装备等相关产品生产集群,打造国家冰雪装备产业基地。依托廊坊现有的天冰、多贝玛亚、道沃等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对国外先进制造环节的引进吸收。借助各类人才向雄安新区集聚的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在雄安新区设立研发基地,形成雄安研发、周边生产的格局。发挥国家体育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位于石家庄的优势,积极整合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资源,在石家庄搭建国际一流的冰雪器材质量检验检测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5.实施精准招商。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力度。每年组织专业招商活动,推介体育用品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鼓励行业协会、各地商会、专业招商机构、头部企业积极参与,开展产业链招商、协会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云招商,外引内联,吸引战略投资者投资河北。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河北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发展集管理营运、研发设计、加工制造、投融资、营销和采购、办公和商务会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总部经济。(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6.强化企业市场营销。石家庄、张家口、廊坊、沧州、定州等市要定期组织企业市场营销培训,针对企业法人代表和高管团队,引进名校名师授课,切实提高企业线上线下市场营销能力。发挥奥运冠军大省优势,充分开发奥运冠军等体育明星和优秀体育团队的商业价值,为我省优质体育用品代言,推介河北体育用品品牌,鼓励其退役后在河北创新创业。引导企业植入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直播带货、电子商铺、网红经济等。组织实施“冀优千品”河北制造网上行活动,打造一批体育用品知名工业品牌和名优爆款产品。借鉴IT产业爆发式增长的经验,以展会、论坛带动发展。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廊坊)国际经贸洽谈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装备制造博览会等大型经贸洽谈会。在沧州组织举办京津冀体育制造产业发展论坛,在石家庄、廊坊、唐山组织举办体育产业博览会,在张家口举办国际冰雪产业博览会,在定州举办中国体育健身用品工业设计创新大赛和中国定州国际体育用品节等活动。促进体育用品与康复辅具产业相结合,在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和全国康复辅具创新大会举办专场高峰论坛或专场推介会。(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创新驱动发展
  1.加快创新创业步伐。省每年举办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引导体育用品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创新供给模式,培育和催生产业发展新动力。支持和鼓励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骨干企业加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鼓励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引导企业积极创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加速工业设计赋能。支持企业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人机工程学等理念,设计研发原创性新产品,拓展体育用品的功能、性能和用途,提升新颖性、美观度和舒适性。鼓励设计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体育用品龙头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支持争创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托中国(定州)体育健身用品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等活动,深化体育用品设计创新交流,推进体育用品企业与设计机构对接合作,加快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3.推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联合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加强高端设备、高端材料、功能性设计等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提高核心竞争力。依托标杆企业和企业孵化器先进加工能力,积极推动新产品研发,重点发展冰雪器材装备及配件、健身器材、运动防护用具、运动地面用材料、运动类自行车、运动鞋帽、户外运动器材、体育游艺娱乐用品设备、运动休闲车船、垂钓用具、康复辅助器材、体育智能和可穿戴装备等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深化企业技术改造。将新型体育用品列入《河北省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用品技改项目列入省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加强对标对表,鼓励引导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对标对表国内外领先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方向,加快设备、工艺、流程、管理等改造升级。加大资金引导,支持重点企业扩规模、上水平,引领全省体育用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推动产业数字赋能。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体育用品产业的应用,加快产业集群5G网络全覆盖,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在体育用品产业规模应用,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和质量管理水平。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企业内部应用系统的综合集成和云化改造迁移,支撑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重点打造3-5个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形成典型案例在行业进行推广复制。重点培育1-3个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行业和区域提供研发设计、设备联网、生产管控、能源管理、检验检测、供应链对接、产业金融等公共服务,推动个性化定制、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型制造模式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3.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实施体育用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程,鼓励各类企业生产中高端体育用品。引导玻璃钢企业发展运动船艇壳体制造,汽车制造企业发展运动汽车、房车、摩托车,机械加工企业发展健身器材,纺织服装企业发展运动鞋帽、运动箱包、运动服装及专业面料,自行车企业发展运动类自行车,毛皮加工企业发展球类产品,电子信息企业发展智能可穿戴运动装备,食品企业发展运动饮料与运动营养品,新材料企业发展用于体育用品设备器材等的金属合金材料、高强玻璃钢、高强合成纤维、高强碳纤维、高分子复合纤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4.发展运动服装产业。立足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等健康消费升级新趋势,鼓励企业研制、生产符合不同运动项目特点、时尚便利的体育服装服饰。对标“李宁”“安踏”等国内重点知名龙头企业,围绕跑步、球类、户外健身等细分领域,着力发展差异化运动鞋帽、运动箱包及专业面料,培育一批中高端运动服饰知名品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5.发展运动食品产业。依托养元、枣能等省内重点企业,大力发展植物蛋白饮料、天然果肉原汁及复合果汁饮料,开发低热量饮料、功能型保健饮品等运动饮料。推进食品强县建设,重点引进一批国际知名运动营养品和功能性饮料制造企业。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打造一批运动食品企业和运动食品品牌,形成一批特色明显的地域运动食品品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6.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以碳中和、碳达峰为契机,促进体育产品全产业链和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超前谋划,提前布局,应对未来国际竞争的碳排放标准限制,开发绿色低碳、个性时尚、功能完备的新产品;大力推进体育产品企业节能节水,培育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体育用品绿色制造体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四)推动产业以质取胜
  1.提升质量标准。鼓励支持企业研究制定企业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积极参加国际、国内权威体育机构认证。支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方位实施的质量管理。在全省建设一批高水平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制定支持定州市等重点体育用品产地区域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在定州市设立国家体育用品检验检测中心定州实验室,促进产业质量升级。(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培育优势品牌。强化企业品牌发展和竞争意识,支持企业从贴牌生产向自主设计、自创品牌发展,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展品牌培育工作。创新品牌营销传播模式,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览展示活动,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发挥优势品牌企业引领作用,加强行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度高的区域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到2025年,力争培育打造一批国家级、世界级“金字招牌”企业,打造5个区域品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以应用促发展
  1.组织产需对接活动。省市两级每年定期组织产需对接活动,组织省内体育用品企业主动向教育、体育等部门推介优质产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招标采购。(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促进全民健身消费。按照健康中国建设总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支持全民健身。各地通过组织体育消费季活动,鼓励企业让利营销,激发消费者购买体育用品,激活消费市场,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发展。(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3.推进体育用品与赛事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学习借鉴秦皇岛乔氏台球、石家庄五龙格斗装备以赛促销的模式,通过主办、冠名体育赛事搭建营销平台,促进推广,提升产品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4.激发职工体育消费。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职工冬季健身运动支出等,按照《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基层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确需统一着装的,可按实际参加人员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的标准购买服装。购置活动用器材按实际需要确定。(责任单位:省总工会,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5.助力学校体育教育。鼓励适宜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开展体育教学、课外活动、业余训练、体育竞赛和身体锻炼活动的定型、可靠、安全的体育产品进校园,大力发展学校体育运动,不断增强学生、教职员工体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六)着力建设支撑平台
  1.组建体育用品产业联盟。借助社会组织优势,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打造产学研用一体的体育用品产业联盟和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产业园区联动发展的协同创新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会同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打造特色体育用品小镇。定州市谋划建设集研发设计、商品展示、应用场景、产品体验、教育科普、品牌宣传、产品交易等为一体的特色体育用品小镇,建设承接国家单项比赛场馆、博览展销场馆,建设体育用品小游园、体育用品展示街,做好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向全省推广。(责任单位:定州市政府,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3.建设特色产品推广平台。与京东、天猫、淘宝等销售平台链接,支持河北省特色产业产品推广平台建设,组织专业人员推广,加大对我省体育用品宣传和销售力度。在廊坊国际经贸洽谈会上设立体育用品板块,进行专题宣传推介。(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扶持政策
  (一)增加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规模。在现有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规模基础上增加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体育用品产业发展,通过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科技研发、品牌建设、基地建设、园区建设、重点项目、招商招展、宣传推介等,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促进体育用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鼓励各地根据体育用品产业实际安排相应的产业发展资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支持企业提升质量标准。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体育用品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3万元。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我省企业或团体,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体育用品企业加强数据管理,对通过DCMM3-5级的企业,分别给予35万、45万、60万元资金补助。(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支持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50万元。对成功发布体育用品产业指数,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指数平台,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组织开展“河北体育装备器材制造十大品牌”的评选活动,对获评“河北体育装备器材制造十大品牌”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省财政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四)鼓励引进重大项目。鼓励各市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引进重大项目的机构和个人,按照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五)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体育制造企业的信贷支持,对省级重点支持的体育用品制造企业首贷、新增的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实施贷款贴息,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贷款流程,扩大信贷规模。对进入辅导期后向河北证监局提供申报材料的体育用品企业,按照《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规定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体育用品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省级财政奖补。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体育用品企业纳入支持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责任部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银保监局、省证监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人才培养引进。鼓励在现有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增设体育用品行业专业,培养行业的创新人才、技能人才、研发人才等相关人员。支持各地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创办体育职业技术学校,在办学资质上给予政策支持,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开辟绿色通道。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重点引进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鼓励采取项目合作、研究咨询等方式吸引高端人才。(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级建立体育用品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有关部门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合力解决产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服务,制定务实管用政策措施,帮助破解产业发展瓶颈制约,助推体育用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市县责任。市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高度重视体育用品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市县要出台支持体育用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土地、人力资源、政务服务等方面提供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对体育用品产业从研发、应用到市场营销进行全链条支持。
  (三)深化领导包联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领导包联制度,坚持一个特色产业、一个包联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机制、一个推进计划、一个工作台账“六个一”制度,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召开座谈会,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包联服务到位、支持政策到位。
  (四)制定专项服务“政策包”。研究制定支持全省规模以上体育用品企业发展“政策包”,实施一企一策诊断帮扶,梳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推进落实落地,精准破解难题,促进企业发展。
  (五)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终总结”的调度推进机制,全力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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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年) 2021-08-09 10:13:3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9日
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特色产业是承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对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县域特色产业振兴工作部署,更好发挥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加快推进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特色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之以恒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为契机,发挥县域特色产业大规模制造基本盘优势,推动特色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面提升特色产业创新能力、上市融资能力、数字化转型能力、招商引资能力,实现特色产业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县域特色产业,引领县域经济走出一条“一流标准、一流质量、一流品牌、一流信誉体系”的高质量发展必由之路,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统筹企业创新、区域创新、协同创新,优化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产业园区联动发展的协同创新体系。
  坚持质量引领。以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为导向,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深化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持续提高特色产业质量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推动特色产业价值链从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设计增值。推进设计与制造深度融合,以工业设计理念渗透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制造等环节,驱动特色产品创新,重构营销策略,改善服务体验,提升品牌价值,优化供给结构,引领消费升级,打造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金名片”。
  坚持绿色低碳。强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打造一批高水平绿色产业园区,构建高效、清洁、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促进特色产业集约集聚、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金融赋能。统筹金融产品创新服务与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加大投融资力度,推动企业挂牌上市,以资本力量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强化金融生态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三)发展目标。坚持区分县域特色产业细分领域不同特点,明确不同主攻方向,分类施策,加快推进。以科技攻关为突破口,突出高性能、多功能、绿色化,加快改造材料延伸产业;以工业设计为重要抓手,突出高端化、品牌化、场景化,加快壮大时尚消费产业;以盯紧龙头、协作配套为主要目标,突出专业化、精益化、融合化,加快做强中场配套产业;以安全便捷为基本要求,突出规模化、融合化、多元化,加快发展民生健康产业;以标准质量为提升举措,突出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加快做优先进装备产业;以龙头带动为实施目标,突出生态化、链条化、平台化,加快布局数字科技产业。通过大力实施特色产业提质升级行动,力争到2025年,实现“3415”特色产业发展目标,即打造材料延伸、时尚消费、中场配套3个超万亿产业,形成4个超千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15个超百亿龙头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创新驱动能力。
  1.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培育认定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面向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鼓励集群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争创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特色产业集群企业积极申报发明专利,聚焦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力争到2025年,县域特色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突破2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突破2000家。(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以下均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补齐关键核心技术短板。鼓励有条件的集群企业对标国内外先进工艺水平,全面梳理产业集群在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工艺设备、标准质量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短板,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前瞻性部署建设一批产业链重点项目,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自主可控装备研发,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和工艺水平,降低“卡脖子”风险。每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1-2项。(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3.增强工业设计渗透性。注重设计与产业的渗透融合,精准组织系列双向对接和专场推荐活动,组织国内外设计机构深入产业集群考察,推动集群企业与设计机构对接融合。支持特色产业集群通过改进优化产品外观、结构和功能,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和支持一批设计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提高企业设计创新能力和水平。力争到2025年,培育工业设计中心100家。(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集群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以集群龙头企业为依托,联合省内外优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扎实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建设,打造一批高质量创新创业载体。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集群在京津等地设立“创新飞地”,推动协同创新,打造“京津研发+河北制造”的发展模式。力争到2025年,特色产业集群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突破200家。(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
  1.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加快布局建设5G网络、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夯实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根基;开展数字化思维培养和智能制造培训,培育数字化管理者、工程师和技能人才,形成数字化人才支撑;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数字化服务商等与企业深度合作,共建数字化转型“工业诊所”,全覆盖开展特色产业集群两化融合水平评估诊断;鼓励有能力、有基础的省内龙头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及跨产业链企业开展数字化赋能。力争到2025年,对500名企业家和管理人员、1500名工程技术人员展开数字化专项培训。(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
  2.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龙头企业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企业内部应用系统的综合集成和云化改造迁移,支撑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集群龙头企业与省内外工业互联网企业共建垂直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一批数字化工具和智能系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方案;支持集群龙头企业打造特色产业智能制造集成服务平台,循序渐进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价值链环节“上云入网”。(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
  3.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实施100项数字化改造提升重点项目,推动个性化定制、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型制造模式优先在规模以上企业应用。支持集群企业应用经济适用型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设备和系统,持续开展车间现场任意单元或模块的数字化(智能化)微改造、微创新,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集成商和标杆企业。推动一批工业软件平台化部署,因地制宜、一群一策,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面向集群企业推出云制造服务平台,推动企业上云用云,加快技术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在云上连接融合。构建移动电商、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型营销网络,形成电商引流、订单转化、在线服务的全链条闭环。力争到2025年,培育15个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提升5%以上、业务信息系统普及率提升8%以上、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应用率提升10%以上、电子商务覆盖率提升20%以上产值超百亿元的数字化特色产业集群。(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
  (三)提升上市融资能力。
  1.梯度培育上市后备企业。遴选生产经营稳定、市场前景广、成长空间大、创新能力强、符合“升规入统”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靶向培育、专项提升、综合服务等,推动“小升规”。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标准领跑者等各类优质企业规范法人治理,成为集群“排头兵”。以质量、品牌、标准为引领,鼓励优质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股权收购、推进上下游一体化经营等方式发展壮大,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快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提升集群行业竞争力、话语权,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打造集群企业“大航母”。加大食品、乳品、葡萄酒、食用菌等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用足用好乡村振兴政策,提升农业产业集群质量和竞争力。(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
  2.推动金融服务全覆盖。发挥集群规模信用优势,完善集群企业信用体系,以融资担保、信用保险等增信配套服务,吸引和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产业集群落地生根,“来得放心、贷得安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特许经营、政府采购合同、知识产权等新型融资方式,“一业一策”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优化信贷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服务质效,线上线下宣传对接,与广大集群企业共同成长,构建协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鼓励园区及龙头企业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促进特色产业发展。(责任部门:河北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3.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将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集群企业,纳入省级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对入库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育计划,联合沪、深、港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优质服务机构,通过宣传辅导、观摩培训、项目路演、资本对接等形式,分板块、分阶段、分行业开展精准培育、实地调研、跟踪指导。充分发挥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主动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反映的资金、土地、环保、房产等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加快上市企业辅导和验收,支持企业尽快向中国证监会或各级各类交易所提交申报,推动企业上市融资。(责任部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北证监局、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提升招商引资能力。
  1.强化专业招商队伍。将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各市县把能力强、有冲劲的年轻后备干部纳入招商队伍中。省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加大对招商队伍的专业培训力度,围绕特色产业新动能培育、传统产业升级等重点招商领域,对招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丰富招商人员在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产业布局、产业链条打造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升招商水平。(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聚焦强链补链延链创链,对照集群产业链全景图和配套服务体系结构图,全面梳理产业链关键节点和供应链瓶颈,最大程度实现关键产品就近就地配套,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依托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和重大承接合作平台,精准承接北京产业链梯度转移和产能拓展转移,加速北京创新成果来冀孵化转化和产业化。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将项目引进与碳达峰、碳中和相结合,强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3.创新招商引资形式。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通过专业招商、协会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节会招商、云招商等方式,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探索“龙头企业”招商、产业集群招商、“飞地”招商等新模式,充分利用重大经贸活动平台,特色产业各类展会,开展招商推介、产业对接、项目洽谈等专题招商。(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优化产业生态。
  1.推动产业提档升级。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以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标准重新定位本地产业集群发展方向,打破原有路径依赖,借鉴苏州经验,建立“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的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用地、用能、主要污染物排放、信贷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开展集群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提升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完善治污设施并确保高效运行,倒逼企业提升管理能级,推进产业“腾笼换鸟”,全省县域特色产业总体实力跃上新台阶。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增超50亿、超100亿的特色产业集群30个和20个左右,分别达150个、80个。(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2.推动园区能级提升。以各类园区为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提升园区能源、给排水、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通过资源要素集约利用、污染物和废弃物集中治理与深度再利用等途径,减低企业经营成本。鼓励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供集群企业入园使用,为入园企业提供零风险、低成本、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打造生态园区。鼓励开发运营“园中园”等特色产业园区。推进园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绿色设计示范、绿色供应链示范,力争到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突破150家、省级绿色园区突破20家。(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鼓励集群企业、行业组织、高校等共同打造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标准推广、人才培训、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物流配送、电商平台等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发展,鼓励特色集群行业协会在内部协作、外出招商、组织会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强化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的平台资源共享,形成全价值链条公共服务体系。开发和利用手机APP等新形式、新平台,开展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实现供需对接、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特色产业的市场影响力。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对县域中小企业开展主题培训、精准对接等公益服务,推动企业间、集群间、产业生态间等交流协作。每年在全省范围内举办服务活动100场,服务企业1万家以上。(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
  4.推动对外合作交流。分批次、分行业、分层次组织赴长三角、珠三角等特色产业发达地区对标,学习先进经验,找到契合本地集群企业生态发展的发力点和突破点,补强弱项短板。鼓励和支持集群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博览会和推选评比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品牌价值。更好发挥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等平台作用,争取更多国际会议、国际高端展会和商展等落地河北。鼓励优势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进行海外并购重组,获取知名品牌、高新技术、营销渠道、高端人才等资源。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组建对外投资联合体,“抱团取暖、结伴出海”,增强境外市场竞争力。(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集群企业提升技术研发水平。
  1.对企业规模在产业集群内前三(或已挂牌上市、拟辅导上市),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集群龙头企业,当年购置研发、检测、试验等设备投入5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对细分领域产品(技术)行业领先或填补空白,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4%以上,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集群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实际投入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二)支持质量标准提升和品牌打造。
  3.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3万元。(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4.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件奖励20万元。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我省企业或团体,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5.对成功发布产业指数,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指数平台,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三)支持培育集群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
  6.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中新引进县域外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且带动5个以上(含5个)本地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企业、个体户、家庭农场等)协作配套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7.对当年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中国制造企业500强的集群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单个企业进入多个榜单的,按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四)支持集群企业多渠道融资。
  8.对省级重点支持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制造业企业首贷、新增的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实施贷款贴息,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贷款流程,扩大信贷规模。(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9.鼓励企业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包括天使投资、VC/PE)股权投资的特色产业项目,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融资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初创企业成立两年内获得投资的,可将奖励提升至1000万元。(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0.对进入辅导期后向河北证监局提供申报材料的企业,按上市挂牌过程中委托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财务规范和股份制改造等所发生服务费的40%给予补助。(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1.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省级财政奖励。(责任部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五)强化土地和人才要素保障。
  12.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工业土地用途,通过厂房加层、利用地下空间、翻建等途径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部门:省自然资源厅)
  13.对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的,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责任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14.对带项目、带成果到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中创办企业的专业人才,根据人才层次、科技成果水平、转化阶段等,符合条件的择优给予资金支持。(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六)实施差异化环保政策。
  15.对项目建成投运前建设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直接纳入排污许可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对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免于环评审批或登记备案。位于已编制规划环评的园区内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得环评手续。(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16.筛选保障产业链稳定、绿色工厂、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科技领军企业、标准领跑者、高新技术等企业和项目,在调研核查评估基础上,对符合正面清单管理要求的集群企业,优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优先保障。(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牵总部门,统筹协调全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问题会商解决机制和定期通报机制,协调产业发展重要事项。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强指导。省市场监管局要聚焦质量、标准、专利、品牌、认证、检验检测等,服务与监管并重,提升集群产品整体质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根据领导包联集群融资需求,组织金融机构对接,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省科技厅要在产业链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集群高效发展。
  (二)压实市县责任。市县政府是推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作为壮大县域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扛起责任,聚集资源,抓好落实。市级政府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要加强对县级的指导督促,通过召开片区现场会、成效擂台赛等形式,引导示范和鞭策推动各县比学赶超、增比进位。县级政府要强化属地责任担当,对标先进找差距,聚焦集群短板,全力攻关突破,加快提升县域特色产业竞争力。
  (三)强化领导包联。深入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领导包联特色产业机制,实现县域特色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包联全覆盖。各级领导要深入调研包联产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组织专业机构把脉问诊、跟进帮扶,回应企业诉求,给予针对性强、可操作、有前瞻性的指导。要对市县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后的包联责任落实进行“回头看”,确保包联工作接续发力、持续推进。挖掘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发展标杆,激发各级领导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四)落实督导推进。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的调度推进机制,实施“警示、约谈、通报、报告、问责”五步工作法,行业条块结合,加强业务指导,全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根据产业发展方向,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动态调整省级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对列入省级重点集群数量靠前的市,在年度考核时可给予加分。
  (五)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特色产业、先进集群和优质品牌,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大对“区域+企业+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介力度,在各大电商平台开辟品牌专栏推介活动。鼓励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示、推选评比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品牌价值,逐步形成培育品牌、推介品牌、塑强品牌的良性循环,扩大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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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加快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02-26 10:09:29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加快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2〕2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加快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工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重要指示精神,把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摆在重要位置,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钢铁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实现我省钢铁产业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跨越。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好产业、科技、环保、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的落地实施,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推动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着力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注重需求引导和标准引领,推进下游用钢行业提高设计规范要求和标准水平,引导钢铁产品消费升级。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资源保障等方面的投入,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关键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突破任务,加快构建我省钢铁产业竞争的新优势。
  三、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有效凝聚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合力。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一企一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强化服务保障,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6日
河北省加快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去产能工作作出的“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6号),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我省钢铁产业主体装备大型化、品种结构高端化、组织机构集团化、空间布局合理化、生产过程绿色化、经营管理数字化,促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钢铁产业由大到强历史性跨越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厚植高质量发展优势
  (一)增强行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全省钢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中的钢铁企业开展跨行业、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对其承担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充分调动钢铁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营造产学研用为一体的协同创新生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谋划建设钢铁区域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建设钢铁产业创新联盟,加快超轻金属材料、超纯铁基新材料、3D打印金属材料、航空航天领域用合金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推动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建设,搭建重点用钢领域创新联盟,围绕低碳冶金、洁净钢冶炼、高效轧制、基于大数据的流程管控、节能环保等关键共性技术,以及先进电弧炉、特种冶炼、高端检测等通用专用装备和零部件,加大创新资源投入,鼓励关键装备技术集成创新,实现技术突破和引领。推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力争每年突破1-2种关键短板材料,实现关键钢铁材料的自主保障。(省科技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推动装备技术改造提升。加快对全省钢铁企业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升级改造(铸造用生铁和特钢企业除外),推进炼铁、炼钢主体装备大型化。加快推动以链箅机—回转窑或带式焙烧机工艺取代球团竖炉工艺,鼓励企业建设大型链箅机—回转窑、带式焙烧机。开展前沿技术与核心技术攻关,推广应用烧结机大型化厚料层烧结、低碳环保安全长寿高炉炼铁、新型多功能铁水预处理、顶底复吹智能炼钢等技术,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全面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推动钢材产品提质升级,加快向铁基新材料、优特精品钢、高端专用钢方向发展,持续提高产品实物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鼓励支持企业发展高品质特殊钢、特种合金钢、高纯铁、超纯铁等高端铁基新材料,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的铁基新材料集群。巩固线棒材市场优势,鼓励线棒材生产企业开展500兆帕以上热轧带肋钢筋的研发生产,引领产品升级;加快优质板材生产,重点推进汽车板、家电板、硅钢等高端板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进一步拓展高档汽车面板、新能源汽车用钢市场;大力提升型钢比重,支持企业积极研发生产强度高、耐腐蚀、耐低温等高端性能产品,打造H型钢、角钢、槽钢、钢板桩等品种多样、规格齐全的型钢生产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五)大幅提升质量效益。实施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为先、品牌引领意识,深入推进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型制造,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钢铁产业营业收入保持在万亿元以上,实现行业利润率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别负责)
  (六)大力延伸拓展产业链条。延伸钢材深加工产业链条,鼓励钢铁冶炼企业建设钢材加工配送中心,发展剪切、配送等增值服务;推动钢铁企业与国内知名家电、汽车等企业及省内重点用钢企业的深度合作,促进钢铁企业由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适度多元发展,支持钢铁企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二、严格控制产能规模,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
  (七)巩固提升去产能成果。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决不允许”要求,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不达标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594号),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建扩大冶炼产能项目,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健全防范产能过剩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核查举报线索,依法依规查处问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八)稳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大型优势钢铁企业集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较大市场话语权的特大型钢铁集团;鼓励钢铁企业跨省域、跨境域实施兼并重组,有序引导我省独立热轧和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冶炼项目建设时给予产能置换政策支持,着力构建以世界级大型集团为引领、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集团为支撑、新优专特企业为补充的梯次发展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九)着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因地制宜推进省内钢铁企业布局调整、改造升级,推动新建冶炼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集聚发展,进一步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在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有环境容量、有市场需求、有资源能源保障、产能相对不足的地方承接钢铁产能转移,新建转移项目按要求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十)加快“走出去”步伐。持续加强“一带一路”国际钢铁产能合作,有序推动产品、装备、技术、服务、文化等协同“走出去”,提升钢铁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鼓励钢铁企业深化国际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强化钢铁行业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增强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共同打造优势互补的全球化钢铁产业生态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持续降低企业成本,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十一)合理开发省内铁矿资源。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统筹战略目标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包括铁矿在内的矿产资源规划,优化省内铁矿开发布局。鼓励现有矿山企业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促进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应用,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开发利用水平,提升资源保障能力。(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十二)大力拓展境外铁矿资源。聚焦海外优质铁矿资源,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加大权益矿开发,尽快形成生产供应能力。拓宽铁矿经贸合作渠道,加强与西非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国家的铁矿石资源合作,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几内亚西芒杜等海外铁矿基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十三)提升铁矿市场话语权。鼓励大型钢铁企业发挥龙头作用,积极建立海外大宗物料生产基地和贸易体系,不断提高国际铁矿石交易定价话语权。以大型钢铁企业为核心,吸收钢铁、铁矿、贸易商等企业,整合供应渠道,组建区域性铁矿石采购联盟,力争形成采购量超过1亿吨国际市场采购主体,增强国际市场议价能力。引导钢铁企业拓宽进口渠道,积极采用期货、现货、短期协议等灵活定价模式,有效应对铁矿石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工业余热余压发电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排放大气、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30%、50%以上的企业,分别按规定减征环境保护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效益。(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向实施兼并重组和布局调整的钢铁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利用资金渠道和专业优势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参与并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钢铁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分拆相关业务独立上市。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为钢铁企业提供多方位的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支持钢铁企业绿色转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河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十六)用好盘活土地资产。对退城搬迁钢铁企业腾出的土地,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基础上,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调整用地性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明确约定由政府收回的,由地方政府收回后,纳入政府储备土地;在同一市、县范围内的退城搬迁项目,新址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取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可按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5年过渡期满后,依法依规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对退城搬迁钢铁企业腾出土地,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十七)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化水平。全面普及烧结烟气循环、智能化全封闭料场、高炉煤气精脱硫、烧结机头高效脱硫脱硝等技术应用,加快推广熔融钢渣余热回收、中低温余热利用等技术。进一步优化炉料结构,增加球团矿比例,提高入炉矿品味,提升炼铁系统工艺水平。推广高炉综合长寿、热风炉高温送风等先进冶炼工艺和技术,降低燃料消耗和原辅料消耗。基于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引导钢铁企业按照“绿色矿山、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制造、绿色产品、绿色产业”六位一体发展模式,推动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标先进,鼓励企业“升A晋B”,推进钢铁企业环境治理水平上档升级。环保绩效评级A级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鼓励企业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鼓励具有废钢、电价、市场等优势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力争2025年全省电炉钢比达到5%-10%。积极推进钢铁与电力、建材、化工等产业耦合发展,提高钢渣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施清洁运输,提高钢铁企业厂外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中长途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短途优先采用管廊或新能源车辆;加快推进行业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项目,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十八)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引导未达到基准水平的钢铁企业(高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为435千克标准煤/吨,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为-10千克标准煤/吨),对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高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为361千克标准煤/吨,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为-30千克标准煤/吨),力争到2025年全省钢铁产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对已达到标杆水平的钢铁企业视情降低限产比例。开展钢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和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支持企业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工作;创新低碳技术,加强对氢能冶炼、非高炉炼铁以及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冶炼技术的研发应用力度,力争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回头看”,巩固改造成果,推动评估监测及公示。鼓励钢铁企业深度开发协同供暖能力,进一步替代原有独立燃煤、燃气锅炉等供暖设施,推动节能降碳。(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十九)推动数字产业与钢铁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商用密码等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突破一批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遴选一批推广应用场景,形成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加快生产体系数字化改造,支持钢铁企业建立贯穿炼铁、炼钢、热轧、冷轧等全流程数字化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形成多维度、多环境数据源实时同步的数字孪生体。加快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建设,烧结球团工序采用模糊控制技术、综合控制专家系统,炼铁工序配套高炉专家系统和数据采集及模型开发技术,炼钢工序应用一键式自动炼钢模式,轧制、仓储等工序建设无人或少人值守车间,力争到2025年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左右。依托龙头企业推进多基地协同制造,在工业互联网框架下实现全产业链优化,推动上下游信息共享、资源共享、设计共享、生产共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
(二十)大力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完善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深化对产供销等核心业务的数字化集成,对生产数据、质量数据、异常信息实现透明化、可视化、数字化管理。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开发订单管理模型、供应链管理模型、财务管理模型等,构建高效供应链协调体系。加快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企业级、行业级、区域性钢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撑企业内外数据汇聚和建模分析,为个性定制、智能生产、网络协同、服务延伸等新模式应用提供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