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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5-08-22 00:00:00 浏览量:1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现将《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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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5-09-03 00: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唐山市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5〕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挖掘潜力繁荣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9号),进一步挖掘潜力,做好“文旅+百业”“百业+文旅”融合发展大文章,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幸福产业、民生产业,提速提质“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以打造特色主题品牌塑树唐山文旅新形象

围绕“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立足打造“京津冀及周边省份游客休闲度假重要目的地、河北周末休闲旅游示范城市”目标,策划推出“唐山·稀罕您来”文旅品牌,集中力量、大力宣传,打造成高辨识度、高显示度、高知名度和高忠诚度的唐山宣传IP。持续推进全域、全季、全业系列特色品牌活动,持续推出春游唐山赏美景、山海有约·唐风夏韵、丰韵山河·秋实颂歌、银装盛景·冰雪奇缘等特色活动,打造具有极高辨识度的文旅产品,形成品牌内涵定位。〔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二、以推动热点景区持续出圈出彩不断推升唐山文旅热度

推动河头老街、唐山宴等热点景区持续提档升级,进一步丰富拓展消费业态,完善公交专线、停车场等涉旅基础设施,提升游客体验感和满意度。推动河头老街争创5A级景区。积极推动南湖·开滦景区、国际旅游岛、多玛乐园、清东陵等有特色、有潜力的景区加快发展、持续提升。有针对性地培育新的火爆景区、拳头产品,促进唐山文旅热度持续出圈出彩、不断推升。〔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交发集团,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三、以做强做优做精“主打板块”构筑唐山文旅矩阵

1.城市旅游。把河头老街、唐山宴、南湖·开滦景区、花海、启新1889、培仁里等景区作为城市旅游的核心产品,进一步精细打磨,做出特色。谋划推出复古铛铛车城市旅游观光专线,串珠成链,打造特色亮丽的城市旅游风景线,促进城市更新、拉动发展。〔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文旅集团、市交发集团,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2.滨海旅游。以国际旅游岛、龙岛、多玛乐园、揽月湾等为重点区域,深挖滨海资源,培育游艇旅游、水上运动、低空旅游等消费场景,打造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滨海旅游目的地。国际旅游岛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3.工业旅游。充分利用近代工业摇篮的丰富遗址遗存,持续推进开滦国家矿山公园、启新1889、唐山工业博物馆等文化内涵升级。充分开发现代化大港口和钢铁、机车、机器人等产业优势,成立工业研学产教联盟,争取工业研学游国家标准唐山制定,做强工业研学游,打造“工业研学看唐山”“工业旅游在唐山”的独有品牌,争做全国工业研学游示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4.红色旅游。大力弘扬以唐山“五种精神”为代表的唐山人文精神,整合全市红色旅游优质资源,精心设计并推广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以线扩面,全域联动。全面提升唐山地震遗址公园、李大钊纪念馆、开滦博物馆、沙石峪陈列馆等场馆的展陈水平与服务质量,创新打造互动式、体验式、情景式场景,丰富红色旅游体验。〔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四、以强力宣传、精准营销提升唐山文旅吸引力

1.发挥统筹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实施文体旅一体谋划、一体宣传、一体推进,形成宣传合力。建立年度谋划、季度推出、月度发布机制,在不同阶段形成不同宣传主题,制定文体旅专题宣传报道策划方案,达到重点活动重点发力、平时活动持续不断的效果,充分体现“唐山之好、唐山之美、唐山之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2.实施精准营销。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城市、瞄准东北亚、辐射东北地区重要客源市场,大力推动引客入唐。深化与京津的文旅合作,联动三地优质资源产品,推进京津唐一体化营销。积极探索清东陵与沈阳故宫的共享联动机制,深挖呔商文化、唐山方言、民歌、评剧的根脉渊源,深化与环渤海、东北地区城市的文化交流。瞄准东北亚地区,特别是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充分利用240小时过境免签等政策,大力吸引境外游客入唐,组织开展境外旅行商采购体验系列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旅游偏好,充分利用本地和外地旅游博主、网红达人打卡唐山、宣传唐山。〔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五、以深化融合拓展唐山文旅消费链条

1.“文旅+体育”。大力发展赛事经济,持续扩容扩面“票根+联动促消费”“跟着赛事去旅行”等文体旅促消费活动。积极申办承办更多国际国家级精品赛事,不断打造赛事与旅游、餐饮、商贸等多业态融合新场景、新亮点,提高参与企业的数量质量,增加人气流量,扩大消费增量。〔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2.“文旅+演唱会”。围绕“跟着演艺去旅行”等新兴体验,积极引入主流明星演唱会、联合巡演等,实现宣传唐山、塑树形象、聚集人气、增加消费的多赢效果。〔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3.“文旅+研学”。持续提升工业研学游、红色研学游、长城游、皇家文化游,发展博物馆及科技馆研学游、非遗游、亲子游,健全完善研学体系,科学设计研学课程,推出更多研学精品线路、研学基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4.“文旅+农业”。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相结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速民宿发展,实行多部门集中推进机制,解决民宿手续办理等堵点,打造乡村民宿集群。举办农事体验节、采摘节、农耕文化节等乡村特色文化活动,吸引广大游客。〔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六、以强化服务保障优化唐山文旅发展环境

1.优化交通设施。加强以唐山火车站、唐山机场等交通枢纽为核心的交通衔接和换乘服务,完善停车场、旅游功能服务区等供给体系。推动旅游风景道、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旅游便利度和体验感。〔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文旅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2.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建立游客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游客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3.提升服务质量。瞄准情绪价值和情感体验,优化提升文旅服务,丰富暖心宠客措施。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加强导游特别是外语导游的培训培养,全面提升行业管理和从业人员规范化、品质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七、以高质量服务保障夯实唐山文旅发展基础

各级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工作调度和研究会商,推动解决重点问题。聚焦文、商、旅、体、健多业态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民宿、研学游等发展措施举措、服务机制。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招商引资,加强文化和旅游投融资平台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旅游业的投入。〔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专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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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 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5-08-30 00:0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不断提振体育消费,增强体育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到2030年,培育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体育企业和体育赛事,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大幅跃升,总规模超过7万亿元,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扩大体育产品供给

(一)丰富体育赛事活动。出台赛事经济发展专项政策。构建多项目多层次赛事体系,依托运动项目协会等机构开展赛事评级,引导赛事规范发展。提高职业赛事发展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支持将有条件的赛事纳入奥运会积分赛(资格赛)体系。加强对各地申办、举办国际赛事的统筹和指导。鼓励举办区域性体育赛事活动。支持新兴体育项目赛事活动健康规范开展。(体育总局负责)

(二)优化赛事服务管理。推动道路、水域等公共资源进一步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各地将办赛服务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推进实施体育赛事相关版权确权及交易服务。优化改进体育赛事安全管理,压实赛事主办方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赛事活动风险评估,分级分类测算所需安保力量,科学核定赛场安全容量,提高可售(发)票数量。(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体育总局、国家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户外运动产业。制定新一轮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以各地自然资源禀赋为依托,差异化发展山地户外、水上、汽车摩托车、航空等户外运动项目,推动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办好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推出一批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低空运动、航空模型运动、模拟飞行等低空赛事活动,促进低空体育消费。(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冰雪经济。持续发布实施全国冰雪消费惠民措施。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冰雪设备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范围。深入实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战略,巩固和扩大“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体育用品升级。研究制定推进体育器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竞技体育需要,加大体育科技研发和转化力度,发挥重大专项资金、重大科技项目等引导作用,组织产学研用协同攻关,研发一批运动员竞技、训练、测试、康复装备器材。鼓励体育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体育用品创新研发中心,加强基础前沿和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更多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的体育用品。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加大体育用品标准供给力度。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体育用品列为中国消费名品。推动提升产品质量,打造国货“潮牌”、“潮品”。支持开设体育用品首店,举办首发、首秀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发体育消费需求

(六)拓展体育消费场景。鼓励依法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打造体育运动空间。充分挖掘城市各类“金角银边”空间,配建群众身边“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引导商业综合体、景区、商圈、街区等引入体育健身、赛事活动等业态。支持在体育场馆、体育公园、运动营地等打造一批沉浸式体育消费场景。推动体育消费场景与数字技术有机融合,培育智能化、定制化、体验式体育消费新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延长开放时间,促进夜间体育消费。搭建更多适老体育活动平台,打造老年体育赛事消费场景,促进体育产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国家数据局、全国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举办体育消费活动。持续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乐享精彩赛事、寻味中华美食”等品牌活动。围绕全民健身日、体育宣传周、春节、“五一”、国庆和寒暑假等时间节点,鼓励各地举办体育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促消费活动。鼓励体育企业与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强联动,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体育消费领域。(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金融监管总局、体育总局、中央广电总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消费惠民举措。开展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探索创新体育消费政策措施。鼓励工会拓展使用会员会费支持职工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或观看赛事。对符合条件的体育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各地可因地制宜推出发放体育消费券、消费满减、积分兑换奖励等优惠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数字人民币体育消费红包。(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全国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扩大体育消费群体。发布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开展“中华体育精神颂”系列活动,支持创作和传播各类体育文化产品,组织实施“跟着微短剧去运动”创作计划,开展“跟着冠军去健身”活动,引导更多群众参加体育运动。加强学校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以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武术等公益性青少年赛事为重点,推动青少年掌握体育技能。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参加体育运动的指导和帮助。(教育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壮大体育经营主体

(十)做大做强体育企业。加快国家关于助企惠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在体育领域落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体育产业投资建设,推动体育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健全体育企业培育机制,组织开展体育企业提质升级专项服务行动,扩大规模以上体育企业数量,引导更多体育装备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鼓励改造升级公共体育场馆,加快绿色、低碳、智能转型,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设备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范围。持续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复合型经营,培育一批专业化体育场馆运营主体和服务品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搭建优质对接平台。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体育板块和活动作用,深化体育领域交流合作。鼓励体育企业利用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等展会平台,积极开拓内销、外贸渠道。(商务部、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化体育产业交流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联合举办体育赛事、开展体育产业主题交流活动。深化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体育产业领域的互利合作。加快推动“冰雪丝路”、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推动中国武术、围棋等体育产品和服务出口,促进体育服务贸易发展。实施中国体育品牌海外推广计划,支持具备条件的体育企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体育企业集团。(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体育总局、国务院台办、中央广电总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体育产业增长点

(十三)深化行业融合发展。开展商旅文体健联动,促进赛、展、节、游一体谋划、一体开展,丰富产业业态。推动体医融合,加快建设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支持体育与科技、传媒、农林、交通、养老等产业复合经营,创新行业融合发展路径和模式,延伸产业链条。推出一批“体育+”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中央广电总台、全国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加强交流合作,建设区域体育产业带,支持若干地区率先将体育产业培育成为本地区的支柱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效集聚要素资源,打造一批主导产业明确、产业集约发展、产城融合成效明显的体育产业集聚区。探索实施区域一体化体育消费惠民措施和便利服务,举办区域性体育消费促进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体育数字化发展。探索推进“数据要素×体育”行动,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体育领域应用,提升体育产品和服务数字化水平。支持体育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生产方式、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加快体育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落实数据基础制度,完善体育领域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等具体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国家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产业要素支撑

(十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加强体育产业相关人才培养,推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适度扩大体育专业学位招生规模。加强体育产业相关职业标准开发,完善从业人员评价体系。引导和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相关工作。用好国家智库和产教融合平台,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专业支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投融资服务,加强信贷管理,丰富信贷产品,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鼓励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稳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确保体育产业相关经营主体及时享受政策优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丰富体育场地供给。出台国家步道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持续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推动户外运动设施、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会足球场地等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彩票公益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证监会、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十九)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优化体育消费支付服务,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体育消费应用场景,利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优势助力体育产业和赛事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实行体育预付式消费资金托管模式,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预付资金管理方案,防范化解预付式消费风险。完善青少年体育培训制度标准。实施体育赛事门票实名制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倒卖赛事门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地方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体育市场执法主体和执法事项,保护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保险机构开展体育赛事、运动伤害等保险业务。(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做好统计监测工作。修订完善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拓展数据来源,强化体育、教育、海关、税务、统计等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教育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