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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2025-04-28 09:56:11 浏览量:183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28日
河北省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进京津养老项目向河北延伸布局,助力我省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一)创新金融领域服务。各市县要建立重点康养项目清单,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力度,增加项目的信用等级。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专门工作机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重点康养项目及时开展评审,加快授信审批,对合理合法融资需求做到“应满尽满”。引导政府出资或参股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康养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康养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奖补后的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3%。(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县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助力地产行业转型。结合房地产项目转型发展康养产业实际需求,相关市县政府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在康养公司注册、资产交易、土地用途变更、规划及工程许可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创新方式方法,落实优惠政策,助力房地产项目成功转型,并优先纳入重点康养项目清单。各银行机构将房地产转型康养产业项目纳入重点领域,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满足融资需求。(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闲置商业等场所转型。支持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支持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和农村闲置学校、幼儿园等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经规划实施评估论证的存量空间,可依法适当增加容积率,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转型后的康养项目优先纳入重点康养项目清单。(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丰富养老金融产品。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缴费筹资、失能评定、照护管理研究,指导承德市开展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在我省率先落地实施创造条件。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切实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在个人自愿前提下,及时将投保人购买的个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转换成长期护理保险,满足投保人护理服务需求。(省医疗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行动落地实施。结合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实际需求,相关市县政府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与本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的签约工作,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市场主体名单推送至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相关市县政府按需求与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建立专项机制,签订合作备忘录,加强政银企沟通协调,金融机构积极向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上的市场主体提供优惠价格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吸引更多市场主体以略低于当地服务价格参与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更好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吸引省内外大型国企、民企、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养老产业发展子基金,进一步提高康养项目基金使用额度,主要用于增加康养项目资本金比例,对符合康养产业发展方向的产品、服务和项目进行重点投资,促进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补助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提供全日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且通过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按照新建、改建、租赁的建设方式和核定床位数量,分别给予每床8000元、3500元、15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最多不超过200张床位。对连锁运营5家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锁运营10家以上、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统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搭载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推广使用智能化人工替代设备,加大对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谋划建设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用地保障措施
  (一)降低机构置业成本。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国有闲置资产出租、出售的项目,买(租)受人用于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对拍卖或其他方式成交价格给予不低于10%的适当扣除。(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康养项目用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县(市、区)在开展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时,将符合政策的康养产业项目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鼓励已建成房地产、康养小镇等综合体项目转型发展康养产业,在办理宗地分割时给予支持。优先将康养项目以及民宿、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纳入村庄规划,满足其必要的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土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加强与京津三甲医院合作。统筹指导唐山、邯郸、廊坊、承德、邢台、沧州、衡水等市与京津三甲医院以合作建院或建立分院等形式,加快引进高水平医疗资源,用足用好石家庄、保定、张家口、秦皇岛等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优质医疗资源,扎实有序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通过在当地大型康养机构建立分支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等方式,尽快实现大型康养机构京津优质医疗资源全覆盖。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医疗设备更新和病房改造项目时,对与京津三甲医院合作并为大型康养机构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予以支持。(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医养有机结合。支持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与当地大型康养机构签约合作,建立分支医疗机构或设立老年病科,完善定期巡诊制度,快速提升大型康养机构医疗保障能力。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医疗设备更新和病房改造项目时,对与大型康养机构合作的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中医院予以支持。支持环京津地区县级中医医院实施中医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对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或其他方式开展惠老行动的给予资金支持。(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加强省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其与北京协和医院、天坛医院等北京优质医疗资源对接,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手术指导。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将新增且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国家或北京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平台。指导我省符合条件的康养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简化医保定点申请条件和认定程序,实现“应纳尽纳”。(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康养+文旅”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国有A级旅游景区对60周岁以上老人实行免门票政策。推动景区因地制宜开发温泉、生态等康养旅游业态,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多元需求。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文旅设备更新提升项目时,优先支持旅游景区适老化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一)培养康养专业人才。在河北大学等5所高校、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等10所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增设康复治疗学、养老服务管理等康养类专业,优化康养类课程设置。2024年,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康养类专业扩大招生规模800人左右,技工院校招收康养专业学生不设名额限制;到2027年,各类院校康养类专业扩大招生规模8000人左右。鼓励更多校企联合开展“2+2+2”贯通培养项目,围绕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康养类专业,定制定向培养专业人才,2024年扩大招生规模160人左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人才队伍稳定发展。畅通职称申报渠道,鼓励支持医养结合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申报。对基层申报的康养产业人员,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鼓励大中专院校和高校毕业生在养老机构稳定就业,连续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奖励6000元、满5年的15000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并列为急需紧缺工种,补贴标准上浮10%,引导培训资源向康养服务业集中。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举办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对列入省级竞赛项目的,按规定对获奖选手予以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五、强化综合配套支撑
  (一)推动康养服务协同。省内养老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开展等级评定的,评定结果在京津冀全域内互认,同等享受京津相关扶持政策。选取优质养老机构、旅居康养项目等,在京津养老服务网站统一发布、集中展示。鼓励有意愿的养老机构按照普惠价格提供养老床位,吸引京津老年人来冀康养。(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技术创新应用。新获批国家注册的适合老年人咀嚼吞咽和营养要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首次在我省生产结算后,按该品种年营业收入的5%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连续奖励3年。以康养产业带为重点,推广应用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辆,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交服务线路,2024年底新开通10条,实现各设区的市全覆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品牌宣传推广。鼓励各地通过开展特色体验、深入社区等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大对我省康养产业发展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和价格优势的宣传力度,叫响“这么近,那么美,养老到河北”品牌。(省广播电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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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5-05-31 09:56:30

冀制强省〔2024〕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加快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
  2024年5月31日
河北省加快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扎实开展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方向,以“点、线、面”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以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为重要抓手的软、硬件一体化改造升级,推动我省制造业加快迈向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8%;重点领域能效达到基准水平以上、主要用能设备基本达到节能水平。
  二、重点行动
  全省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点线面”相结合方式开展。“点”上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每年滚动实施技改项目3000项,通过设备更新升级、产线智改数转、流程绿色低碳、行业耦合发展,到2027年推动1万家企业技术改造;“线”上以先进钢铁、绿色化工、健康食品、现代轻纺、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建材等10个行业为重点,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全链条垂直改造和关键环节数据互联互通;“面”上以国家、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为重点,推动集群、园区开展新型信息、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及节能、节水、固废处理设备改造。
  (一)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严格执行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装备、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钢铁、石化等行业重点推动更新反应釜、煤气化炉、蒸发器、精馏塔、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机械加工行业重点推动更新服役超过10年的机床。铸造、玻璃、陶瓷等行业重点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低温吸收式制冷机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
  2.推广高端先进工艺设备。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推动企业在技术改造中首试首用。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重点推广钢化联产、煤气热电多联供、钢焦化多联产等技术和装备。食品和医药行业重点推动蒸发器、离心机和新型干燥系统设备更新。光伏行业重点推动大容量高效单晶炉、多线切割机等专用装备,广泛采用自动焊接机、串焊机、全自动注胶组框一体机、电池片分选机、测试系统和全自动光伏组件生产线等。(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3.推动试验检测设备升级。在石化、医药、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聚焦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实施中试熟化基地推进计划,推动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等更新先进设备和软件。设计验证环节重点推动模型制造设备更新。测试验证环节重点推动机械测试、光学测试、环境测试等仪器更新。工艺验证环节重点推动环境适应性、可靠性等试验专用设备更新。检验检测环节重点推动电子测量、无损检测、在线检测等仪器设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
  4.加强产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实施怀来智慧云基地、算力高效调度示范等一批重点项目。在高新区、经开区加快开展5G轻量化(RedCap)部署,推动5G网络全覆盖,组织开展双千兆示范园区创建和评价,推动万兆入园,探索建设区域人工智能数据处理中心、跨物理边界虚拟园区。完成省内云服务平台、内容分发网络(CDN)、数据中心、域名解析系统的IPv6改造,推动终端设备IPv6升级。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园区”试点,推动千兆光纤网在钢铁、石化、汽车、医药等领域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5.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以生产作业、质量管控、仓储物流等环节为重点,推动数控机床、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智能物流、传感与检测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在钢铁、石化等流程型制造行业,重点推动催化裂化、冶炼等重大工艺装备智能化改造,推广搬运、上下料、巡检、检测等机器人,以及数控设备、传感设备的集成应用。在装备、轻纺、电子等离散型制造行业,重点更新面向特定场景的智能成套生产线,推广AGV(自动导向车)、冲压、锻造、焊接、切割、装配、拆卸、抛光、喷涂、洁净、包装、码垛等机器人使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加快工业软件普及升级。面向中小企业加强针对性、实用性、普惠性数字化服务,部署一批“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争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研发设计环节广泛推广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E(计算机辅助工程)、CAM(计算机辅助制造)等普及,重点推动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应用。生产制造环节广泛推广MES(生产执行系统)、DSC(分散控制系统)等普及,重点推动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应用。经营管理环节重点推动传统ERP(企业资源计划)、CRM(客户关系管理)等系统升级。运维服务环节重点推动MRO(维护维修运行管理)、PHM(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加快建设智能工厂。支持企业对“哑设备”实施数字化改造,广泛部署应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模组和系统,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数字化水平,加快智能化升级,通过数字孪生链接企业IT(信息技术)和OT(运营技术),推动IoT(物联网)技术应用。实施“十万企业上云”计划,完善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企业上云星级评定,支持企业网络化互联,利用5G、边缘计算等新型网络技术,开展内外网改造升级,推动企业业务系统、工业设备、数据资源、生产资源等上云上平台。加大智能制造优秀应用场景、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推广力度,形成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网络化协同。加快工业互联网与产业链供应链“链网协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行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提升产业链协同效率。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围绕设计、生产、物流、服务、回收利用等环节,加快标识全链条应用。实施“链”式数字化转型行动,支持链主企业面向上下游共享数字化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带动企业普遍接入,构建数据驱动、精准匹配、可信交互的产业链协作模式,增强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产品溯源的供应链快速响应能力,形成一批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集成解决方案和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智慧产业链供应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三)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
  9.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推动钢铁、建材、焦化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实施变压器、电机等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风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升级,重点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变压器、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变频无级变速风机、磁悬浮离心风机等新型节能设备。针对风机、水泵、压缩机、机床等通用设备,鼓励采用2级能效及以上的电动机。针对变负荷运行工况,推广2级能效及以上的变频调速永磁电机。针对使用变速箱、耦合器的传动系统,鼓励采用低速直驱和高速直驱式永磁电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落实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的政策措施,确保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火电、垃圾发电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企业数量稳步提升。编制工业重大低碳技术目录,促进先进适用的工业低碳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以钢铁、石化、水泥等行业为重点,聚焦低碳原料替代、连续流等关键技术,推进生产制造工艺革新和设备改造,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强化“节能诊断+节能监察”,持续开展节能诊断服务,争创国家能效和水效“领跑者”。加快建设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为核心的绿色制造体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加快应用循环利用设备。深入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加快承德、唐山等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定州、河间、迁西、曹妃甸等再制造产业园建设。开展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支持企业申报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准入公告。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钢铁、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等行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按照国家取(用)水定额标准,更新改造工业冷却循环系统和废水处理回用系统。推动固废在园区内、厂区内协同循环利用,提高固废就地资源化效率,创建一批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工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
  (四)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
  12.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评估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化工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进省级化工园区、化工重点监控点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广智能化监管系统。(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3.提升民爆行业安全水平。在民爆行业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对建成10年以上的工业炸药及制品生产线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估论证,安全条件差、难以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停产改造。民爆专用设备达到安全使用年限的,及时淘汰更新,经过安全评估延长安全使用年限的,至多延长一次,且年限不超过两年。积极推广现场混装炸药生产方式,对年产12000吨以下的低水平工业炸药生产线进行合并升级改造,或将其产能转换为现场混装炸药生产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4.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装备。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推动先进安全装备企业及产品信息纳入省级应急物资生产商数据资源库,举办多层次、多类型的安全应急装备推介会,在全社会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升级与配备。围绕钢铁、装备、石化化工、食品、建材等传统产业,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园区,实现园区内企业安全风险快速感知、实时监测、精准预测、智能预警和超前预警、科学决策和精准处置。积极争创京津冀安全应急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实施优质产品供给提升行动
  15.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实施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领域“三品”行动,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政策,积极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康养消费等新需求的产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实施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推动一批企业通过质量提升形成品牌效应。实施河北品牌企业培育行动,培育一批品牌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6.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项目。组织开展工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揭榜挂帅”,加快医药行业的气雾剂、粉针剂、造粒设备和食品行业的无菌灌装成套装备等产品研制。支持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实施先进适用技术对接计划,举办“科技成果直通车”系列活动,深化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特派团、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科技特派团制度。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
  17.加强优质产品推广应用。围绕重点行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教育文旅医疗、汽车、家电、家装消费品等重点领域,梳理发布优质产品名录。支持各市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以及短途运输、矿场等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车,争创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广泛征集卫星通信、能源电子、视听电子、机器人等典型应用案例,拓展先进技术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融合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的战略谋划和统筹协调,指导督促重要目标、重点行动、重要政策落实。各有关单位加强协同联动,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要素保障。各地市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优化涉企服务,解决实际问题。(责任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做好政策支持。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发挥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的政策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全面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3.创新服务模式。持续优化河北省工业诊断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工业医院、工业诊所、工业大夫”三级诊疗体系,推动各类行业促进机构入园区、进集群,广泛征集企业关键技术、检测设备、研发人才、融资服务等需求,组织技术专家、金融机构开展诊断活动、出具诊断报告,为企业提供从技术路线、工艺流程、设备更新到产品研制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融资指导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强化产需对接。线下举办“就地取材”系列活动,围绕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推动产销深度合作;线上开展“冀优千品”河北制造网上行等活动,集中展示推介河北知名工业品牌和名优产品。各市围绕本地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分行业、分专题常态化开展产需对接,每年组织10场以上对接活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
  5.强化督促宣传。加强对各地区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情况的总结、分析,及时总结全省、各地区推进技术改造工作阶段性成果、典型经验,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塑造和传播新时代河北新型工业化形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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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个转企”破瓶颈 个体工商户加速升级闯市场 2024-02-02 09:56:04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发展壮大的道路上,会时常遭遇身份瓶颈的制约。如何让具有潜力的个体工商户突破发展"天花板"?让这些市场经济的"小块头"更好迸发"大能量"?接下来,一起从个体工商户的进阶之路,看河北省如何提升民营经济支撑力,激活市场发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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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郑重:

这里是唐山遵化市的一家游泳馆。这家店经营多年,生意一直不错。今年,当负责人计划开设分店,复制成功模式时,却卡在了个体工商户的身份上。

为解决身份带来的扩张难题,他们果断将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随后通过设立分公司的方式开设了同样招牌的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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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遵化市金海豚游泳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颖超:

我们原有的在个体工商户办理的这些卫生许可证、高危(体育运动许可)证这些,在没到期的时候,我们不用再重新办理,还可以继续沿用。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的"毛细血管",也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贡献了海量就业岗位,在餐饮、零售、服务等广泛领域提供着不可或缺的产品与服务,无数个体户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了稳定的小订单。然而,在壮大过程中,个体工商户这个身份逐渐成为自身发展的瓶颈。

保定安国,是全国闻名的中药材集散地。近年来,随着行业市场份额逐渐向企业,尤其是大企业集中,当地许多优质个体户屡屡被挡在大企业供应链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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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安国市德明堂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纪佳明:

(记者:这其实不是国家规定,是他们企业自己约定俗成的,像是一个习惯。)

对,都必须升级,因为个体受局限性太大了。从个体升为企业之后 我的订单比个体那会儿增加了40%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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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安国市兴佳瑞辉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甲戌:

产品的质量没问题,信誉也没问题,但是给人一种感觉,个体和企业就是差距很大。以前(订单)都是几百几千的,我们"个转企"以后有着十几万的二十几万的(订单)。

由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在贷款融资、参与招投标、品牌合作等方面有着很多不便,升级为企业后,不仅可获得远高于个体户的授信额度,也有更大机会获取政府项目和市场订单。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量项目公告正实时更新,其中很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据河北省财政厅统计,2024年,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7.54亿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76.48%。"个转企"后,这些都将成为年轻企业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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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 唐立军:

通过精准服务,系统性解决经营主体在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共性难题,目标是让河北的经营主体生得顺、长得大、活得好,最终形成量质齐升高质量发展格局。

目前,河北省正着力构建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长效培育体系。将"个转企"作为培育链条的起点,通过建立"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度培育库,引导其向规范化、规模化、专精特新发展,以多维度提升综合竞争力。截至6月底,河北已有企业281.04万户,较2024年底增长8.85万户,同比增长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