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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负责人就《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开展解读

2025-07-25 00:00:00 浏览量:23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理解和落实《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技术规范》的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是电动自行车标准体系的核心,修订出台《技术规范》是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有效手段。《技术规范》的实施,将对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产生五方面积极效果。一是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通过减少塑料件使用,以及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能够起到延缓火灾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以及减少火灾发生时有毒气体释放量的效果。二是减少交通事故风险。通过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缩短车辆制动距离,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鼓励安装后视镜,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三是有效防范非法改装。通过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改装行为。四是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通过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使用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一旦发生车辆被盗、蓄电池温度异常或电压过高等情况,可借助通信模块第一时间提醒车主及时处置,从而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五是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通过放宽铅蓄电池车型重量限值,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续航里程更长、使用体验更好的产品;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提升产品的实用性,节约生产成本,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空间。


二、为什么要通过制定印发《意见》强化《技术规范》的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


目前,距离9月1日《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已不足2个月。但标准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多个环节同步推进。一是生产环节,企业需要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研发和车型设计,对配套的原材料、零部件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新标准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提出了要求,部分企业还需要进行生产线的改造升级。二是检测认证环节,指定机构要按照新标准要求设计新的检测认证流程、购置设备、申请CMA资质、更新实施细则等。三是流通销售环节,企业需要建立新的营销体系、定价策略,并做好与以旧换新政策的有效衔接。四是登记上牌环节,也要做出合理安排,通过规范办理登记,严格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做好与《技术规范》实施的衔接。因此,迫切需要在《技术规范》实施前,制定印发《意见》,推动电动自行车全产业链各环节按照新标准要求尽快调整和适配,加快形成适应新标准要求的产业生态和监管模式。


三、《意见》部署了哪几方面重点任务?


《意见》从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严格电动自行车认证管理、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督、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稳妥推进在用不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七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覆盖了电动自行车产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和场景,是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关键举措。


四、《意见》如何加快推动新标准电动自行车量产上市?


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安全性和实用性方面均得到有效提升。为推动新标准电动自行车量产上市,实现新旧标准车辆平稳过渡,《意见》作出三方面部署。一是加强《技术规范》宣贯,持续调度企业新产品研发生产进度,指导企业及时停止研发符合旧版标准的产品,尽早推出符合《技术规范》的新产品,并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二是督促指定检测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认证规则开展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及时满足企业产品检测认证需求,确保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尽快上市供应。三是为确保旧标准车辆12月1日前完成消化、平稳退市,避免造成资源浪费,《意见》要求指定认证机构提醒认证委托人审慎提出旧版标准电动自行车认证委托。


五、《意见》对电动自行车流通及使用环节的监管做出哪些部署?


《意见》主要从两方面对电动自行车流通及使用环节的监管作出部署。在销售环节,严查非法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锂电池等零部件;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严禁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不合格车辆或非法改装车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非法改装、制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行为。在登记环节,严格审查发票、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证书等证明、凭证,为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严禁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


六、《意见》对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有什么考虑?


为推动存量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市场,有效压减消费者身边的安全隐患,《意见》作出两方面部署。一是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大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补贴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不断扩大符合新标准车型在以旧换新活动中的供给比重,引导相关企业和个人尽量选择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二是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行动,尽快淘汰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合继续使用的老旧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


七、《意见》如何更好地发挥投诉举报监督渠道作用,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为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作出三方面部署。一是进一步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关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车辆相关信息的举报,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各级消费者协会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关线索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监管执法建议。三是加强存在不合理危险的缺陷产品召回,督促生产者依法履行召回主体责任。


八、《技术规范》实施后,按照旧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还能购买,消费者应如何选购?


《技术规范》设定了两个实施时间,其中生产环节实施时间是2025年9月1日,销售环节实施时间是2025年12月1日。9月1日后,对于生产企业,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但是2025年9月1日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可以继续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标准。因此,对于经销商,12月1日前可继续销售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但鼓励消费者从即日起就优先购买安全性更高、实用性更好的新标准车辆,减少身边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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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答记者问 2025-07-21 00:00:00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有关方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答: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外国投资者扩大再投资。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是外商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对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具有积极意义。

  为落实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服务外资企业专项行动,研究推动解决外商在华投资过程中的关切和诉求。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许多外资企业向我们反映了企业在扩大境内再投资方面的情况,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和政策诉求。针对当前外资企业再投资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我们在征求专家意见、地方调研等基础上,与相关部门一道研究起草了有关鼓励措施。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共同印发《通知》。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是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重要文件,有利于各有关方面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一是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明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目库,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目可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并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二是优化土地要素配置。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时,灵活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初期用地成本,具体方式按照现行鼓励支持政策执行。

  三是优化简化有关办理流程。外商投资企业以全资方式在境内新设立的法人企业,申请办理其母公司已经获得的行业准入许可,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优化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四是实施并落实支持政策。依法实施并落实相关税收支持政策,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再投资,促进形成更多有效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企业所投资的鼓励类项目,享受进口设备有关支持政策。

  五是便利外汇资金使用。外商投资企业以合法产生的外汇利润、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的,相关外汇资金可以按规定境内划转。在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或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和创新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所需的外方关联股东贷款、“熊猫债”,优化管理流程,纳入“绿色通道”管理。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此外,《通知》明确了鼓励措施的适用情形,并对推动开展外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优化促进外商投资的评价方式等提出了要求。

  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一步将如何更好支持全球跨国公司长期投资、持续深耕中国市场?

  答:《通知》的出台再次表明了我们欢迎跨国公司长期投资、持续深耕中国市场的开放态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指导,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坚持部门协调、央地联动。会同有关方面加大政策解读辅导力度,指导各地将促进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放在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注重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推动鼓励措施落地见效。加强央地同向发力,鼓励各地方按照职责权限、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再投资便利度,加强对外资企业再投资服务保障。

  二是做好实施情况跟踪。持续开展服务外资企业专项行动,继续通过地方调研、座谈会、一对一走访等形式,听取外资企业对各地执行情况的实际感受,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总结各方面促进外资企业扩大境内再投资的好经验、好做法,有效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打好政策组合拳。切实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适时推出新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投资项目纳入清单管理和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加快实施。结合当前外资企业再投资时关注的重点领域,研究出台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形成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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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的通知 2025-05-27 00:00:0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5﹞144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在全省开展主题为“拥抱人工智能 加速工赋园区”的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以下简称“百城千园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百城千园行”活动包括政策进园区、设施进园区、技术进园区、标准进园区、应用进园区、企业进园区、服务进园区等内容。园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级园区,以及先进制造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

  (一)政策进园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产业组织、研究机构、行业专家等对相关政策、规划开展宣贯,可邀请国家相关产业研究机构和产业专家,深入园区、产业示范基地、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对“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升级版、标识“贯通”行动计划、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相关文件进行解读,引导园区企业了解财政资金、产业基金等对工业互联网的支持政策,普及推广工业互联网政策体系和认知体系。鼓励地方和园区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将工业互联网纳入新建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建设要求,支持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二)设施进园区。推动企业利用5G、时间敏感网络、工业光网、IPv6等新型网络技术进行网络优化升级。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标识解析节点,引导园区企业普遍接入标识解析体系,通过标识深挖数据价值,促进企业间高效协同。鼓励园区结合产业特点和实际需求,推动园区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引导园区企业接入国家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引导园区开展智算中心布局,加快工业智算基地建设,鼓励园区积极引入外部智算资源,深化端边云算力动态协同,满足各类业务算力需求。

  (三)技术进园区。引导园区企业加快5G/5G-A、时间敏感网络、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光网、信息模型、开放自动化、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应用。加强关键技术产品攻关成果的推广普及,开展工业级5G产品、云化控制系统、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安全设备、具身智能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应用,同时鼓励园区、企业开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的双向赋能,鼓励工业互联网企业、人工智能企业联合开展工业智能芯片、行业模型等领域研发,并在园区应用推广。

  (四)标准进园区。开展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体系宣贯,引导园区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加快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数据互通、模型开发、行业应用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在园区的落地普及。鼓励园区企业、事业单位、研究机构、产业协会等参与园区数字化转型、智能园区、数字园区、绿色园区等标准研制工作,推动发布园区标准清单。

  (五)应用进园区。继续深入开展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评价、工业互联网发展成效评估等,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组织开展学习观摩、案例分享、技术研讨、交流讲座等活动,交流分享工业互联网应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广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场景、新业态,推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企业与园区内制造业企业供需精准对接。

  (六)企业进园区。围绕园区产业定位与发展方向,引导工业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人工智能企业等入驻园区,完善产业生态体系。鼓励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共享资源、开放场景,提供普惠性数字工具和标准化“小快轻准”产品,带动中小企业“链式”转型。鼓励规划咨询、设施建设、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各类智能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企业进园区,为园区大中小企业提供一体化服务。坚持场景牵引、需求导向,鼓励园区搭建工业互联网供需资源池,围绕人工智能应用等发布供需目录清单。

  (七)服务进园区。组织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深入园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园区企业提供专项贷款、融资租赁、产业基金投资、科技保险等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各地出台相关政策,对园区开展“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给予资金补贴或奖励。鼓励高校、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深化产教融合,共建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工业互联网产业学院,开展学历教育、培训讲座、实践实训、技能认证等,联合打造园区人才服务体系。

  二、组织实施

  (一)活动组织

  1.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全省“百城千园行”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市工信部门、通信发展管理部门负责梳理本地园区情况、确定开展活动的园区、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园区管委会、产业集群所属县工信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本地活动安排,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做好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2.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相关产业研究机构进行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各地可依托基础电信服务商、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企业上云服务商、工业信息安全服务支撑单位、工业电子商务服务商等做好本地活动支撑工作。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活动的组织实施。

  3.各服务支撑单位要积极参与活动,结合园区产业特点提供专业化、个性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鼓励各地积极推荐本地服务企业参与活动,加快本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快速壮大。

  (二)活动步骤

  活动时间自2025年5月起至2025年11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2025年6月4日前,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制定活动计划(附件1),梳理拟举办活动园区名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地要实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107个重点产业集群、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全覆盖。

  2.实施阶段。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底,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本地进园区活动,要充分发挥园区管委会、产业集群所在地县区工信部门主动性,根据本地产业特色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推动园区企业提升利用工业互联网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意识、能力和成效。2025年9月底前,各地形成活动总结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3.评估阶段。2025年10月底前,组织园区和企业积极参与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成效评估工作,积极申报园区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集,推动河北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百城千园行”活动对促进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与工业设备改造更新、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要成立活动专班,由主管领导为组长,亲自谋划、亲自组织,落实专班工作责任人,制定好实施计划和组织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园区、服务商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与研究机构、各类服务支撑单位的顺畅沟通渠道(见附件2),充分做好园区企业动员工作,不断总结活动经验,完善活动内容,鼓励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多批次、小团组、高质量的入企服务活动,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排忧解难,切实通过活动提升企业数字化质效。

  (三)积极组织实施。在活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园区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服务队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活动方案认真实施,保质保量完成活动任务,实现重点园区全覆盖、规上企业全覆盖、服务内容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目标;每场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在省工信厅网站、公众号进行统一宣传。活动全部结束后,报送全年活动总结,并积极组织园区开展成效评价工作,争创国家成效明显地区和典型园区案例。

  联 系 人:高韵章  0311-85866039  13832109531

  史  茜  0311-85866039  13831193706

  王立娜  0311-86699025  18931108018

  电子邮箱:ronghechu@126.com

  附件:

  1.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计划

  2.“百城千园行”活动服务单位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