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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2024-12-31 10:05:12 浏览量:15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重点区域、优势领域,坚持错位发展、项目引领、打造生态,以市场推广带动产业布局的思路,推进我省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市场,拓展场景推广
  (一)打造典型应用场景。深入实施“机器人+”应用行动,聚焦制造业、建筑业、商贸物流等用户特定场景和工艺需求,通过需求牵引,支持用户单位参与机器人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建应用创新联合体,开发机器人应用场景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每年遴选20项以上重大需求项目,在细分行业领域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示范标杆。对入选省级典型应用场景且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每项分别给予机器人相关企业和用户单位各50万元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广应用。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整合机器人相关企业、用户单位、行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资源,汇集各领域终端用户需求,开展常态化线上对接服务。建立线下供需对接机制,制造业、农业、建筑、能源、商贸物流、医疗健康、养老服务、教育、商业社区服务、安全应急和极限环境应用等领域,每年分别组织不少于5场次对接活动,促进各行业机器人应用落地。创新共享服务模式,通过短期租赁、系统代运营服务、智能云服务等方式加强推广应用。发挥唐山、廊坊产业基础优势,创建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推广中心和体验中心,打造机器人应用推广“样板间”。依法依规将唐山市优势机器人产品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加大在矿山、消防、地铁等领域推广力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推进“机器人化”技术改造。围绕钢铁、装备、化工、食品、建材等传统产业,每年遴选一批技术成熟、成效明显、易于推广的机器人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发布省级机器人重点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实现“机器人化”生产装备向相关领域应用拓展。编制机器人创新应用案例集,推广100项基于“机器人化”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对牵头参与重点项目的机器人相关企业,按“机器人化”项目金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聚焦招商,强化产业配套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指导唐山、廊坊市制定配套政策,开展产业链招商,着力推进一批国内外机器人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投资建厂或设立研发总部,招引一批机器人相关企业和高水平服务商。精准对接京津优势机器人企业和研发机构,加速创新成果在河北转化和产业化,带动相关供应链企业在河北布局,打造整机和关键零部件高端制造基地。培育机器人“领跑者”企业,壮大特色产业集群,依托唐山市高新区在焊接机器人、巡检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等优势,延链补链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和应用领域拓展,将唐山市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种机器人研发总部基地、机器人应用创新高地;以廊坊市香河县机器人小镇为依托,围绕京津冀服务机器人巨大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商贸物流、医疗、康养等服务机器人,打造京津冀服务机器人智造高地。(责任单位:唐山、廊坊市政府)
  (二)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编制机器人产业招商引资目录,指导各市根据本地产业特点和未来发展布局,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全方位、全周期跟踪服务项目建设,特色化、错位化发展机器人产业。机器人产业新上项目,设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对引进省外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且带动5个以上(含5个)本地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企业、科研机构等)协作配套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符合上市挂牌、首发债券、资产证券化、定向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条件的机器人企业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对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发挥基金撬动作用。发挥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作用,谋划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母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遴选国内优秀专业管理机构市场化运营,带动唐山、廊坊市分别设立不低于50亿元、30亿元的子基金,形成省市协调联动的股权投资体系。以资本纽带、股权纽带为突破口,发挥机器人产业基金和科技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招大引强延链补链,加大对机器人领域初创企业投资力度,支持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唐山、廊坊市政府)
  三、聚焦研发,强化科技创新
  (一)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借助“百名院士河北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等专项活动,针对机器人产业实施重点研发计划。持续加大研发支持力度,重点在机器人本体轻量化、减速器用钢、视觉触觉传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及控制器等方面,每年实施5项以上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对企业引进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重大技术研发的,优先列入省科技计划,给予资金支持。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科技型企业,对企业上一年度享受优惠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按规定予以补助。对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强度4%以上,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产业集群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实际投入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唐山、廊坊市政府)
  (二)加强高能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围绕机器人产业提档升级需求,在结构学与机器人设计、环境感知与控制、人机协作与群体智能等方面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唐山、廊坊市建设机器人研发平台和高能级技术创新中心,对新建的高能级技术创新中心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机器人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唐山、廊坊市政府)
  (三)完善质量品牌建设体系。加强机器人试验验证能力建设,鼓励国内外知名机器人检验检测机构落户我省,支持唐山、廊坊市建设机器人检验检测平台。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对获批筹建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建立企业品牌孵化机制,实施品牌建设帮扶措施,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机器人品牌。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组建河北省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国家和行业标准宣贯,强化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鼓励在焊接机器人、巡检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等优势领域开展标准制修订和研究验证工作。对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或团体按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唐山、廊坊市政府)
  四、聚焦人才,加快招才引智
  (一)做好领军人才和团队引进。全面落实人才支持政策,唐山、廊坊市根据机器人产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修订相关人才评价标准,完善配套政策,抓好机器人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围绕机器人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重大项目,引进国内外掌握核心技术的关键人才或团队,实现“引进一个专家或团队,突破一项关键技术”。对与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科技人员,纳入省科技特派团、特派员管理,按规定给予工作经费补助,符合条件的列入省相关科技计划支持。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采用顾问指导、挂职引进、兼职引进、合作引进、周末工程师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人才短缺难题。(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唐山、廊坊市政府)
  (二)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机器人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参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标准予以落实,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保障服务。支持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打破岗位、身份、地域等界限,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发挥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唐山、廊坊市建设一批机器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探索开发机器人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唐山、廊坊市政府)
  五、聚焦统筹,完善推进机制
  (一)加强协调联动。建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省有关部门和唐山、廊坊市政府组成的协调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年评估”,统筹推进全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依法依规支持成立河北省机器人产业相关社会团体,建立机器人产业统计体系,打造机器人产业生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唐山、廊坊市政府)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机器人产业发展、典型应用、相关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和政策解读。支持唐山、廊坊市举办“机器人+”品牌论坛等省级以上机器人领域重大专业活动,组织机器人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和大型经贸洽谈活动,提升我省机器人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实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唐山、廊坊市政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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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抓投资上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2-21 10:05:27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抓投资上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3〕2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2023年全省抓投资上项目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21日
2023年全省抓投资上项目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抓实抓牢投资和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聚焦关键领域增强投资和项目建设实效,以高质量投资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扎实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强引领·增动能”行动,聚焦重点、攻坚突破,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增强重大项目综合带动能力,在全省上下营造抓投资上项目的浓厚氛围,在稳中求进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导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3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左右。
  (二)地区目标。2023年,石家庄市投资增长8%以上,承德市投资增长7%左右,张家口市投资增长6%左右,秦皇岛市投资增长8%左右,唐山市投资增长7%以上,廊坊市投资增长7%左右,保定市投资增长8.5%左右,沧州市投资增长8%以上,衡水市投资增长7%,邢台市投资增长6.5%以上,邯郸市投资增长7%左右,定州市投资增长7%左右,辛集市投资增长7%,雄安新区投资增长15%。
  (三)主要行业领域目标。2023年,农业(不含林业)投资增长2%,工业投资增长6.5%(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6.5%),交通运输投资增长8.2%,水利投资增长7%,能源投资增长8%左右,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教育投资增长5%左右,文化旅游投资增长4%左右,卫生投资增长8%。
  (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2023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4400个以上,年内预计完成投资8500亿元以上。其中,石家庄市1100亿元以上,承德市230亿元以上,张家口市340亿元以上,秦皇岛市340亿元以上,唐山市1760亿元以上,廊坊市670亿元以上,保定市1010亿元以上,沧州市620亿元以上,衡水市360亿元以上,邢台市340亿元以上,邯郸市1110亿元以上,定州市70亿元以上,辛集市75亿元以上,雄安新区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175亿元以上(不含本级重点建设项目)。交通、水利、能源等跨区域项目300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分析调度,保持投资平稳运行。加强监测预警,动态监测分析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态势,每月召开投资和项目建设调度分析会,形成投资形势和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及时研判未来投资走势,深挖投资运行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政策措施,力促全省投资平稳运行。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地、重点行业、重大平台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各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投资完成率、开工率,各地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开工率等指标,对投资增速回落幅度大、项目建设进展慢的,约谈分管负责同志。坚持应统尽统,绝不造假。发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入统工作联动机制作用,及时开展部门会商,确保实事求是、不重不漏。对发现的统计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二)精准科学谋划,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力争全年新增新开工项目总投资达到5000亿元以上,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聚焦重点精准谋划,围绕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实行链式招商引资,谋划一批延链补链强链的优质项目,重点支持廊坊临空经济区、曹妃甸区等重大平台和各类开发区、高新区加大配套设施投入,提升园区能级,吸引一批高质量项目入园进区。雄安新区围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完善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承载力、集聚力、吸引力,引进一批二、三级机构。提升项目储备数量质量,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立总投资5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分级、分领域持续储备一批符合规划要求的优质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深化建设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加强对土地节约集约、环境影响、水资源等方面的论证分析,确保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按权限和规定时限加快履行项目前期手续,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和顺利实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三)加强督导问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领导包联帮扶机制,加密督导帮扶频次,及时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瓶颈问题,高效推进项目建设。适时组织全省规模的重点建设项目观摩拉练活动,学习先进、鞭策落后,切实增强主体责任,将经济工作的重心聚焦到项目建设上来。各地每季度组织集中开工、擂台赛等活动,比思路、比举措、比成就,浓厚全省真抓实干、增比进位的氛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就投资完成、形象进度、政策保障、支持服务等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同时,发挥各级督查职能作用,推动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形成更多实物量。各地根据项目单位提出的配套服务要求,定期收集汇总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方面需求,及时协调有关单位予以解决,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加强政府投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全面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四)坚持清单管理,扩大有效投资实效。各地各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梳理本地本行业项目清单,将年度投资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逐项目明确建设时限、月度及全年预计完成投资,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投资完成进度、项目建设进度按计划落地落实。建立总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调度机制,动态制定项目清单,按行业落实责任部门,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分析难点堵点,切实推进项目建设。瞄准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领域,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更多支持,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动将带动作用强、投资规模大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加强要素保障。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铁路、高速公路、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定期向民间资本推介,全年推介项目200个以上、总投资15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五)筑牢招商基础,培育投资新生动能。大力实施“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充分发挥全省协同招商工作机制作用,强化各地和园区招商主体职责,选优配强招商队伍,精心组织活动,实施以商招商、优质股权招商、市场委托招商、总部招商等一系列创新招引方式,拓宽精准招商渠道,推动省、市联动招商。各地进一步明确本地招商引资主攻方向,制定产业招商目录和项目招商清单,逐一落实责任部门,制定推进方案,坚持从项目洽谈、审批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代办、帮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过程跟踪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积极推行前期手续受理、评估、审批“三同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服务周到、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同时,各地要守信践诺,落实各项优惠条件,加大对项目的财政、金融、人才引进、土地保障和环境容量等支持,提振企业投资信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领导包联机制。把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要素,强力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实行领导包联帮扶机制,加强对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实地督导,全力推进项目加快建设。省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本领域年度包联项目清单,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进展缓慢的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各地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调度,切实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二)实施用地保障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重大项目依据规划科学选址。建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台账,优先保障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对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申请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
  (三)完善环保管控机制。深化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对申请纳入白名单项目开展审核,施工项目应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在“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符合要求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及时纳入白名单管理,积极推动柔性执法监管,做到少检查、少打扰,保障项目良好建设环境,防止全面停工停产。(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四)优化能耗配置机制。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做好重大项目与能耗双控目标统筹衔接;优化能源使用配置,能耗强度低于当地且不高于全省“十四五”末平均水平的新建项目,不受能耗增量限制;适时实行重大项目能耗单列,保障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和民生项目合理用能需求;探索开展跨市域用能权交易,实行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五)构建多渠道融资机制。建立政银企项目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与金融机构建立的对接工作机制作用,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对达成贷款合作意向或签订贷款协议的金融机构进行跟踪协调,确保资金尽快发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项目保持信贷支持连续性,有效缓解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金融工具、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中长期贷款项目加快贷款投放,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出资到位,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六)创新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强化与国家协调机制沟通衔接,坚持“迈开两条腿、对接各部委”,提前掌握国家部委政策安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建立省重点行业投资和项目建设直通车制度,定期会商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制约,合力破解难点、堵点问题,坚持部门间协调配合、高效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有效做法,提高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推进效率,共同推动全省投资和项目建设良好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七)健全考核评比机制。发挥河北省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指挥棒”作用,定期对全省各地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创先争优的鲜明导向。根据评价结果,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面,对成效优异的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重点调度、挂牌督办;对排名持续落后的,进行约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八)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强专项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通过媒体采访、新闻发布会、微信客户端等全面展示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成效,持续释放支持政策不退、不减、不变的信号,稳定市场投资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组织省内主要媒体和平台,深入解读一系列促投资政策,宣传推广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经验做法。分批次、分领域、分区域筛选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形成全省上下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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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2023-04-07 10:04:3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快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加快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7日
加快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发展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下简称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强化龙头带动,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持续推进一批技术攻关、产业化、创新平台、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提升,提高产业集群的国内外影响力,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源,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发产业发展潜力和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群错位发展。
  重点培育,梯次推进。科学规划重点支持、培育的产业集群,在产业基础较好、创新能力较强、产业链条完备、竞争优势明显的区域、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产业集群,明确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推动产业集群梯次发展。
  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强化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动产业集群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促进产业集群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链条完整、品牌高端、竞争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产业集群,在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引领地位更加突出,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成为高成长性企业的聚集地、高端人才的汇集地、创投资本的追逐地和技术创新的策源地。
  2023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一批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品牌竞争力等不断提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3个产业集群营业收入率先突破千亿级。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2%。
  到2025年,在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营业收入突破千亿元的产业集群达6个,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
  到2027年,产业集群在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发展生态上实现新跨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突破千亿元的产业集群达7个,其中3个营业收入超2000亿元。
  二、发展布局
  (一)重点支持的产业集群。
  1.石家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石家庄高新区为核心承载区,辐射石家庄经济开发区、栾城区、赵县、晋州市等区域,以创仿结合、品种优化、链条延伸为主攻方向,发展生物技术药、高端化学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等产业链条,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生物医药名城。2023年,加快推进50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50亿元,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000亿元;到2025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500亿元;到2027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2000亿元。
  2.石家庄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以石家庄市鹿泉区为核心承载区,辐射石家庄市桥西区、高新区、裕华区、正定县等区域,发展半导体、现代通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链条,加快布局新型显示、汽车电子、大数据与物联网、人工智能与智能传感、区块链等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建成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聚高地。2023年,加快推进54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58亿元,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000亿元;到2025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500亿元;到2027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2000亿元。
  3.张家口大数据产业集群。以怀来县、张北县为核心承载区,辐射张家口市宣化区、经济开发区、桥东区、涿鹿县等区域,以建设京津冀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为契机,高标准规划建设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加快形成“数据存储+算力调度+装备制造+应用服务”的大数据全产业链,建成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2023年,加快推进40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约900亿元,营业收入预计超550亿元;到2025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000亿元,运营服务器达到400万台;到2027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200亿元,运营服务器超500万台。
  4.秦皇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承载区,辐射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昌黎县、卢龙县等区域,发展汽车零部件、专用装备产业链,布局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端工程装备、海洋船舶高端装备、能源装备等产业,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2023年,加快推进50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18亿元,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960亿元;到2025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050亿元;到2027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150亿元。
  5.唐山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唐山市丰润区、高新区为核心承载区,辐射唐山市曹妃甸区、丰南区、玉田县等区域,发展智能轨道交通装备、机器人、汽车及零部件、冶金装备等产业链,布局轨道交通装备、特种机器人、海洋装备、重型成套装备、智能印机等产业,建成具有全国行业领先地位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地。2023年,加快推进81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50亿元,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850亿元;到2025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000亿元;到2027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200亿元。
  6.廊坊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产业集群。以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安县为核心承载区,辐射廊坊市广阳区、安次区、三河市、霸州市等区域,发展电子核心产业、信息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和数字创意等产业链条,布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信创、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成为京津数字产业转移重要承载地、全省领先的数字经济高地。2023年,加快推进20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68亿元,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550亿元;到2025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650亿元;到2027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750亿元。
  7.保定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产业集群。以保定高新区为核心承载区,辐射保定市竞秀区、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等区域,发展光伏技术及装备、风力发电装备、输变电装备、储能技术及装备等产业链条,加快推动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及电力技术创新与产业基地。2023年,加快推进54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30亿元,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550亿元;到2025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600亿元;到2027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700亿元。
  8.保定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以保定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承载区,辐射涿州市、保定市徐水区、顺平县、博野县等区域,发展关键材料、零部件配套、整车制造等汽车全产业链,建成智能化、新能源汽车时代的“保定·中国汽车城”。2023年,加快推进21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71亿元,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800亿元;到2025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2100亿元;到2027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突破2500亿元,跻身全球汽车产业集群第一方阵。
  9.邯郸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以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承载区,辐射邯郸市肥乡区、武安市、曲周县、永年区等区域,发展特种气体、高纯生铁、新型功能陶瓷、智能办公耗材、植物提取新材料等产业链条,建成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聚高地。2023年,加快推进42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78亿元,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600亿元;到2025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800亿元;到2027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000亿元。
  (二)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
  1.雄安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聚焦软件开发、互联网、智慧城市、信息服务外包等领域,加快发展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高端软件产品,推进智慧家居、教育、医疗、交通等软件系统、解决方案的创新应用,打造雄安高端软件产业品牌,建设全国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高地。
  2.承德钒钛产业集群。以承德市双滦区、营子区、兴隆县为核心承载区,聚焦钒钛延伸加工、钒钛基材装备制造等领域,突破高纯氧化钒、全钒液流储能电池、航空级片钒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延伸“钒钛冶炼提取+精深加工+高端中间合金、钒液流电池、航空航天级钒钛、高端含钒特钢材料、纳米级钛白粉等系列制品”产业链,创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钒钛新材料和高端钒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3.秦皇岛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承载区,聚焦消费电子、智慧医疗、智能安防等领域,以应用型电子和智能终端为核心产业,大力发展专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安防消防电子、工业控制软件等产品,推动产品的国际化、高端化、多元化发展,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和应用水平,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信息技术产业集群。
  4.保定现代中医药产业集群。以安国市为核心承载区,聚焦中药材质量提升、中药新品种开发、现代中药产业化发展,完善中药材种植、加工生产、销售以及养生养老、中医药文化等产业链,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优势的中医药企业和产品,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中医药产业高地。
  5.沧州新材料产业集群。以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任丘市等为核心承载区,聚焦高端合成材料、新型功能性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重点发展高端改性塑料、高分子复合材料、新一代生物材料、高效低成本锂电池隔膜等功能性膜材料,推动产业向高端化和规模化发展,打造绿色、安全、先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6.衡水新型材料产业集群。以衡水高新区、冀州区、枣强县为核心承载区,聚焦高性能复合材料、高端工程橡胶、特种工程塑料、新型化工材料等领域,突破复合材料一体化、橡胶改性与绿色化、工程塑料功能化、高端聚丙烯制品等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全产业链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打造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新型材料产业集群。
  7.邢台新能源产业集群。以邢台经济开发区、宁晋县为核心承载区,聚焦光伏装备、风电装备、光热利用、新能源整车及部件等领域,重点发展太阳能级单晶硅、高性能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及相关配套、热利用等产品,推进新能源产业规模化扩张和相关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新能源产业集群。
  8.邯郸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以邯郸市冀南新区为核心承载区,聚焦先进能源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精密制造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发展风电主机主控系统、制氢设备制造、氢能制取储运等产业,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产品,打造国内高端装备制造新高地。
  (三)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1.空天信息产业。支持引导雄安新区、石家庄市、廊坊市、保定市等以空天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聚焦空天信息技术、卫星通信、先进遥感、卫星导航、空天装备制造等领域,重点发展卫星载荷设计及制造、地面设备制造、航空航天材料及部件、卫星运营和6G等上下游产业,组建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创新联盟,打造全国空天信息产业发展新高地。
  2.先进算力产业。支持引导雄安新区、张家口市、廊坊市等突破异构计算、AI计算、高性能图计算、量子计算等一批基础软硬件和关键核心技术,发展数据中心服务器及GPU、NPU、存储芯片等先进信创计算产品,支持自主创新的先进产业落地及应用,合理布局先进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支持开展算力一体化调度,优化“算力基础设施+计算系统+应用+服务”产业生态,形成布局合理、服务高效、集约共享的先进计算产业体系。
  3.鸿蒙欧拉产业生态。支持引导雄安新区等以建设“鸿蒙欧拉城市”为目标,围绕电子政务、金融、能源、交通等领域深化应用示范,引入鸿蒙欧拉生态产业上下游企业和创新研发机构,布局应用标准研究、感知设备、模组/开发板、开源OS研发等,加大算力、数据、场景等方面的支持,支持建设鸿蒙欧拉技术认证适配中心,打造鸿蒙欧拉产业生态。
  4.前沿新材料产业。支持引导唐山、石家庄、保定、廊坊、衡水、邢台市等聚焦石墨烯、碳纤维、新型纳米材料、高温合金等新材料在锂离子电池、增材制造、储能器件、复合材料、智能穿戴、航空部件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大材料制备、工艺装备等研发,建立完善前沿材料制备工艺与技术性能标准体系,推动新一代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研发、生产、验证和应用。
  5.基因与细胞产业。支持引导石家庄、秦皇岛、保定、廊坊市和雄安新区等聚焦基因组学新技术、基因编辑、细胞与基因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高通量靶点筛选、体外基因修饰系统、新型载体递送、高质量源头细胞制备、细胞产品溯源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进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的开发和商业化进程,在关键工艺、上下游核心材料、产品开发等方面形成产业集聚和协同。
  6.绿色氢能产业。支持引导张家口、保定、衡水、邯郸、唐山市等加强氢燃料电池电堆材料、可再生能源制氢、多种形式储运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高效制氢、纯化、储运和加氢等技术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氢能技术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规模化发展,扩大氢能应用场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大对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支持力度。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强化集群建设主体责任,逐一制定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一集群、一专班、一方案、一政策、一招商”的“五个一”工作体系。加强监测评估,对发展成效显著的集群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要素保障。发挥省、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集群建设。开展银企对接,加大对集群内企业中长期贷款、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等政策性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保险等机构开发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产品。支持集群中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加强集群内项目建设用地、环保、能耗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北证监局、河北银保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精准招商引资。各集群专班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围绕集群产业链上中下游开展精准招商。建立健全国内外行业龙头、隐形冠军企业库和招商目标库,实施“一对一”对接服务。支持集群企业开拓欧洲、日韩、东南亚和“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出口市场多元化和资产组合多元化布局。鼓励优势企业海外并购重组,推动研发技术的国际化,深度参与全球分工。(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
  (四)提升创新能力。依托产业集群龙头企业规划布局产业创新中心,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集群内部协同创新。加大与京津深度协同,支持与中关村、中科院等合作,建立产业联盟,开展共性技术研究。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关键技术、基础材料等方面技术协作攻关。(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
  (五)加强协同融合。加强数字化融合,支持产业集群加大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和设备更新,加速建设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提升集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加强产科教融合,鼓励科研机构、重点高校同集群内企业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创新集群发展急需人才“订单式”培养方式,深入推动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加强产城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加快形成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的发展态势。(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
  (六)培育市场主体。建立企业主体梯次培育体系,培育认定一批品牌高端、技术先进的领军企业,做强一批创新力强、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意识强的中小企业。支持领军企业、骨干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兼并重组,加快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产能共享、产业链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生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